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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引發口水戰 作者編劇"相殺"容易"相愛"難

2016年06月24日07:29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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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作者與編劇,“相殺”容易“相愛”難

  懸疑犯罪網劇《余罪》最近成了“網紅”。自5月23日在愛奇藝上線以來,網站累計播放量突破10億次,豆瓣評分一度沖破9.0,童星出身的主演張一山更是憑借“神演技”收獲了實力派的好評。趁熱打鐵,《余罪》第二季提前於本月12日也上線了。正當人氣暴漲之時,一場由《余罪》原著作者常書欣挑起的口水戰,給這股熱乎勁兒潑了盆冷水。

  還原

  作者埋怨編劇“沒看小說”

  也許是盛極而衰,《余罪》第二季豆瓣評分下滑至7.1。《余罪》同名網絡小說作者常書欣也在媒體上公開吐槽第二季乏善可陳,“第二季很可惜,邏輯不要了,人物關系駕馭不了,罪案推進細節也亂了。原來這個故事叫《陰謀與暗戰》,是一夜之間把所有罪犯掃蕩干淨,現在隻能叫《白痴和笨蛋》了。”他還言辭犀利地指責,“編劇應該沒看小說,是自己謅出來的。”

  此語一出,讓那些早先看過小說的原著黨們,立刻跳出來維護原著,並將第二季的滑鐵盧歸因於“未能忠實原著,編劇隨意改編”。常書欣說,第二季播出后,他的微博裡每天都有觀眾的上百條留言,幾乎全是吐槽,因此他才站出來為原著鳴不平。他介紹,原著裡的警官許平秋雖然手狠,但很正統,做法無可指責。但在網劇裡,許平秋身上的職責、信仰、忠誠,一點都沒體現出來。“余罪身上有的內涵也不見了,轉換得太生硬。”常書欣說,觀眾吐槽最厲害的情節是,余罪在臥底時被罪犯查出了真實身份,甚至與父親當面對質,“余罪的身份根本不可能被查出來,更別說查到他爹了。第二季用喜劇的風格來做刑偵劇,整個是在侮辱觀眾智商!”

  反擊

  小說的賣點恰恰不能拍出來

  常書欣言辭激烈的炮轟,令原本與《余罪》一劇不相干的中廣協編工委秘書長余飛忍不住為該劇編劇鳴不平了。

  余飛也是一名職業編劇,他就此公開發文,“《余罪》小說是很好看,但原作者罵編劇,可能會讓本來替你打工、替你揚名、替你催生IP價值、背著黑鍋干活的編劇就此不干了。”在余飛看來,針對《余罪》這個小說,作者不應該要求忠實原著,因為小說中有大量展現犯罪手段和犯罪過程的內容,在改編時肯定要回避。《余罪》總策劃於淼也說,“原著有很多不適宜在影視劇中具體展現的情節,如心理活動、暴力涉黃和比較殘忍的犯罪手段,為了規避政策上的風險,我們要做的首先就是把這些拿掉。”他還透露,其實前兩季劇本是由同一支編劇團隊,花了6個月的時間一次性寫出來的。

  余飛直言,小說吸引粉絲閱讀的賣點,恰恰無法通過影視審查,在被改編成影視劇時一旦被拿掉,剩下的就是空殼。職業編劇還需要在盡量維持原作風格的前提下,為劇中人物設定合理的劇情發展走向,“其實難度不亞於做原創,相當於重新架構整個故事情節,而且做原創還不會有原著黨據此來罵你‘還原度不夠’。”

  延伸

  改編矛盾,暗藏的定時炸彈

  這次因《余罪》引發的罵戰,表面上看是一部作品的改編之爭,實際上這種矛盾早已暗藏在整個影視業中,成為一個令人擔憂的定時炸彈。

  “之所以願意出來說這件事,說到底是因為我擔心這樣的對罵,會導致原著作者與改編編劇的合作關系趨向崩潰。”余飛透露,近兩年國內影視界盛行改編網絡小說,但國內專業的一線編劇也就四五十人,沒有那麼多的優秀編劇能服務於IP的改編。業內也出現過由原著作者直接執筆改編的情況,“但編劇行業本身需要一定年限的職業培養,是有行業門檻的,不是所有小說作者都能順利地轉行做編劇。”余飛補充道,“曾有資方買下一部作品版權,圖省事地讓作者直接當編劇,但改出來的劇本根本不能用,就又推倒重來,去找職業編劇改編。”

  編劇們面對有大量粉絲基礎的IP作品,到底改不改原著,改多還是改少,都是棘手的問題。IP劇《花千骨》的改編算比較成功,擔任編劇的饒俊透露了一點他的經驗——仰仗編劇與原著作者的溝通。他與《花千骨》的作者“Fresh果果”是高中同學,“我跟果果合作的時候,我負責出初稿,她負責修訂。這樣的方式既能發揮我作為改編者的作用,又能通過果果來保証對小說的還原度。尤其是人物性格這些要素,原著作者的拿捏是最准確的。”饒俊說,有過類似的經驗后,他在《木槿花西月錦繡》《醉玲瓏》等其他劇本的改編時,也都遵循類似的工作習慣。

  “如果原著作者能參與劇本的改編,當然是最好的情況。”余飛承認這樣做能有效地解決矛盾,但問題恰恰又在於,“不是所有的小說作者都願意在劇本上耗時間,不少作者就是把版權賣出去當甩手掌櫃的。”余飛則建議,如果作者真的在乎作品的影視還原度,其實完全可以在與劇方簽版權合同時,把“需要過目劇本”“參與改編過程”等要求寫進去,“但如果自己一開始就放棄‘監管權’,那就別那麼玻璃心了,對編劇們多點理解與寬容。”(李夏至)

(責編:宋心蕊、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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