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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文波:規范,讓手機應用更好地發展

2016年06月30日09:20 |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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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是手機應用開始進行高速發展的時間,數不清的應用軟件如雨后春筍般蓬勃的發展,在給用戶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現象,比如部分應用軟件私自盜取用戶信息,收集用戶的隱私,進行強制消費等相關行為。這些現象的出現不僅僅損害了用戶的權益,更使得大量的app無故受牽連,一定程度上也打擊了應用軟件開發商的熱情。

不僅如此,在管理app上往往也會出現主體不明確,權利義務不明晰等難題,導致管理部門對手機應用無法進行更加有效的監管和指導,使得這一市場一直處於一種粗放式的發展情況,良莠不齊的應用軟件混跡在各種手機應用商店的平台上,借用著與其他應用相近或者相似的名字來誘導用戶進行下載,有的甚至對用戶的信息進行盜竊,許多對手機應用不了解的用戶往往就因此中招,從而導致自身的利益受到極大地損失。其實早在2014年,工信部曾在《關於加強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到要加強移動應用商店和應用程序安全管理,而在今年6月28日,網信辦頒布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一《規定》更加具體,在權利和義務的劃分上更加明確,具有充分的指導意義,具體體現在以下幾點。

1、明確界定了手機應用的提供者和和應用商店所應有的義務。與之前出台的一些規定相比,網信辦的《規定》中所列舉的義務更加具體和明確,更加具有操作性。能夠在具體的實踐中減少因為規定不明而造成的管理困境。

2、加強了對用戶隱私信息的保護。手機應用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大問題就是對用戶信息的侵害,隨著各種類型的應用軟件的出現,用戶在注冊時都需要填寫一定的隱私信息。對這些信息的使用和保存在這之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會出現用戶的信息遭到泄露,甚至有些應用軟件開發者惡意售賣這些信息,所以《規定》的出台,從根本上維護了用戶在信息上的安全,從而保証了用戶的信息不被泄露。

3、著重強調了“互聯網+政務”。新的《規定》中提出,要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人民團體積極運用移動互聯網推動政務公開,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目前我國的“互聯網+政務”的主要方式集中在兩微一端上,可以預見的是,在未來將會有大量的更加多樣化的手機應用出現,推動“互聯網+政務”的快速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4.19講話中指出,要推動我國網信事業發展,讓互聯網更好造福人民。《規定》的出台,正是本著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依法加強網絡空間的治理。它使得原有粗放發展的手機應用市場開始轉向更加規范的方向,這一方面能夠推動市場的優勝劣汰,讓更多優秀的手機應用受到人們的歡迎﹔同時也會使得整個市場獲得穩定健康的發展,為我國的“互聯網+”提供更好的保障。當然,新政策在可操作性上尚有改進的空間。如:新的《規定》中提出實名制的問題,會加重app研發者和使用企業的成本,是否會像快遞實名制一樣,變成名存實亡?值得觀察。(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責編:燕帥、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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