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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音樂迎來收費時代 偶像歌手專輯銷量破百萬

2016年07月05日06:58 |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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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在線音樂迎來收費時代

  近日,記者打開酷我音樂,本想試聽一下香港歌手陳奕迅最新發布的單曲《在這個世界相遇》,結果彈出一個對話框:應版權方要求,試聽本歌曲需要付費。后經了解,在線聽歌、下載歌曲的收費模式其實早已開啟,並且進行得如火如荼。

  據統計,陳奕迅的這張數字專輯自6月16日全網上線以來,在各大音樂平台上的銷量已經超過50萬張,而每張售價5元的李宇春全新數字專輯《野蠻生長》之《野》自5月份在QQ音樂獨家開售至今,銷量也早已超過300萬張。歌手鹿晗的3張個人mini數字專輯更是累計銷售500多萬張,銷售額近3000萬元。“這麼高的銷量充分說明粉絲對偶像的音樂作品是認可的,是願意為此買單的。”北京美妙悅聽文化藝術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何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今的音樂市場早已不是當初隻看音樂質量的階段,歌手粉絲的多少才是決定專輯銷量高低的關鍵。“在線音樂的會員和數字專輯購買者基本上以‘90后’為主,在他們看來,花2塊、5塊去支持自己喜歡的歌手是件很自然的事情。”

  北京市版權局副局長王野霏在今年4月召開的第六屆北京音樂版權保護與產業發展論壇上表示,如今中國互聯網音樂版權秩序可謂是有了根本性好轉,國家一系列有關音樂產業發展的政策相繼出台,為整個數字音樂行業帶來了福音。據了解,2015年7月,國家版權局下發通知,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行為。12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又出台了《關於大力推進我國音樂產業發展若干意見》。《意見》提出,要推動《著作權法》的第三次修訂,加強對音樂作品特別是數字音樂作品的版權保護,嚴厲打擊未經許可傳播音樂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推動建立良好的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和運營生態,逐步實現數字音樂的正版化運營。

  “政策出台后,各大音樂平台的幾百萬首未經授權的歌曲很快下架,不僅讓受侵害的歌曲著作權人看到了曙光,也給整個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何倩說。

  自去年下半年以來,國內各大音樂網站積極試點在線音樂付費模式。截至4月底,全網累計發展網絡音樂包月用戶數已突破500萬,互聯網音樂付費業務呈現出良好發展態勢。“在線音樂收費已是大勢所趨,在線音樂的免費午餐將一去不復返。”何倩分析說,不過,在線音樂收費可不是一帆風順的。她回憶說,盡管在10多年前,以手機彩鈴為代表的數字音樂就已經開始有收費的概念,但直到現在,互聯網上的大部分音樂作品仍處在免費下載階段。而且,各大網絡音樂平台的下載統計數據也是難題,可以說至今都沒有平台或機構可以科學地統計出每一首歌曲的下載量。

  對於在線音樂收費模式,歌迷的態度也是褒貶不一。有的認為,正如早年花錢買磁帶和CD一樣,花錢買自己喜歡的數字音樂理所當然,也是對版權的認可和尊重﹔有的歌迷則覺得,已經習慣了在線音樂的免費試聽、免費下載,遇到需要付費的音樂,不是非聽不可的話,就會選擇“繞道”。同時,由於長期以來形成的免費下載歌曲的習慣,大部分人的版權意識不強,盜版猖獗,侵權事件也時有發生,這些因素都極大影響了詞曲創作者和音樂制作人的創作積極性。

  業內人士認為,應通過建立數字音樂授權的著作權許可模式、管理機制,通過國家自上而下的立法,建立起包括互聯網音樂在內的收費模式,在音樂產品生產、版權保護、傳播渠道、終端體驗等方面提高水平,用互聯網思維解決問題,才能推動和實現音樂產品價值最大化,提高我國數字音樂領域國際競爭力。

  值得關注的是,在大多數用戶願意為音樂付費之前,在線音樂的盈利模式在哪裡呢?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我國手機音樂客戶端用戶規模已達到4.49億,預計今年移動音樂市場規模將達到96.2億元。“在線音樂市場潛力巨大,但是大部分在線音樂平台並沒有找到合適的盈利模式。”何倩分析說,目前很多在線音樂平台都是衍生盈利,大部分是通過會員付費、秀場直播、演唱會推廣等方式獲取利潤。未來,能夠產生這些付費需求的關鍵就是粉絲,可以說“粉絲經濟”將是在線音樂市場的主要盈利模式。(吉蕾蕾)

(責編:宋心蕊、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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