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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中的兒童——對災難攝影倫理的思考

劉 敏
2016年08月08日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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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災難新聞由於具有重大的新聞價值,成為一種常見的新聞攝影題材。災難中的兒童作為一個特殊群體,更是經常成為被拍攝的對象,其中不少作品在各類攝影比賽中獲獎,但這些照片在引起廣泛關注的同時也引發了許多爭議。在災難新聞攝影時究竟應該先拍照還是先救人、應該怎樣表現痛苦,這都是災難攝影中值得深思的新聞倫理問題。本文認為攝影師首先是人,在拍攝過程中若新聞價值與新聞倫理相悖,應該選擇新聞倫理。在災難攝影中,攝影師應該更加尊重拍攝對象,避免對其進行二次傷害。

關鍵詞:災難新聞﹔新聞攝影﹔新聞倫理﹔二次傷害

中圖分類號:G21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CN61-1487-(2016)06-2-0024-03

在傳統媒體的傳播中,新聞照片一般作為對文字報道的補充說明材料而出現。但是隨著數碼相機和智能手機的普及,拍攝照片的門檻已經降低,幾乎人人都可以成為攝影師。新媒體技術的發展給圖片傳播提供了更好的條件,而各類社交網站更是成為圖片傳播的重要平台。這使得我們進入了讀圖時代,比起閱讀深邃的文字,人們似乎更熱愛觀看直觀的圖片。在新聞報道方面也是如此,新聞圖片不再是文字報道的配角,而逐漸成為報道的主角。在讀圖時代,新聞照片不只是傳播新聞事件基本信息的載體,還是受眾的視覺消費對象。越是暴力血腥的照片越容易引起觀眾的反響,成為輿論關注的中心。照片中他人的痛苦,則成了高點擊量的保証。為了迎合觀眾的需求,新聞攝影在災難事件報道中為了追求視覺沖擊力而違背新聞倫理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災難新聞具有顯著性、重要性的新聞價值,容易吸引受眾的目光,引起巨大反響。因此,災難新聞一般都是媒體的重點報道對象,也是攝影記者時常拍攝的題材。在各類新聞攝影大賽(如荷賽、華賽等)中,有許多獲獎照片的主題都是和災難相關的,有的是自然災難,例如地震、海嘯、颶風,有的是人為制造的災難,如恐怖襲擊、戰爭等。

在災難中,兒童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比普通人更加柔弱、可憐,他們的不幸遭遇也更容易引起人們的同情心,也因此時常成為被拍攝的對象。著名的照片《飢餓的蘇丹》《戰火中的女孩》《阿富汗女孩》以及伏尸海灘的敘利亞小男孩,它們的共同點在於拍攝對象都是災難中的兒童。這些照片在引發社會的強烈反響的同時,也引發了廣泛的爭議,而爭議最多的話題就是災難中新聞攝影的倫理問題。

一、災難新聞攝影的重要性

災難新聞事件一般都是突發性的事件。正是由於災難的突發性讓人猝不及防,所以它帶給人們生命財產損失通常也是巨大的、不可挽回的。一些影響力大的災難事件甚至會引發人民的恐慌、造成社會動蕩等,因此,災難事件具有重大的新聞價值。在表現災難事件時,攝影報道具有天生的優勢,生動、直觀的新聞圖片可以簡潔有力地傳播災難事件的信息,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定格災難瞬間

災難新聞攝影能夠直觀、真實地再現災難現場,定格災難中的瞬間,能夠讓人們有親臨現場之感、滿足人們的信息需求。通過觀看災難攝影照片,人們能夠迅速了解到千裡之外其他地方發生的災難狀況。

與普通的文字報道相比,圖片報道具有強烈的視覺沖擊,能夠帶來更大的心理震撼。與其他影像報道方式(例如電視、視頻)相比,攝影報道依然具有優勢。正如蘇珊·桑塔格所言,“不間斷的影像(電視、流式視頻、電影)已變成我們的環境,若說到記憶,照片卻有著更深刻的感染力。記憶能定格,其基本單位是單個影像。在資訊超負荷的年代,照片提供了一個快捷理解某東西的途徑和用來記憶這東西的壓縮方式”。[1]

例如,黃功吾拍攝的《戰火中的女孩》(又名《火從天降》),畫面中一位越南女孩由於被美軍的燃燒彈擊中,不得不扒掉衣服驚慌逃跑。這張照片由於定格了越南戰爭中令人震撼的瞬間,引起了極大的反響,被認為加速了美國結束越南戰爭的進程。1973年,《戰火中的女孩》獲得“荷賽”年度綜合大獎,同年也獲得了普利策獎。著名攝影評論家蘇珊•桑塔格也對這幅照片給出了很高的評價:“像1972年佔據了世界上大多數報章頭版位置的照片——一個赤身裸體、剛被美國凝固汽油彈噴燒的南越兒童沿著公路跑向照相機。她張開雙臂,痛得放聲尖叫——在激起公眾對戰爭的反感方面,很可能比在電視上播放100小時的暴行起作用得多。”

(二)傳播范圍廣、影響大

圖片報道的形式能夠跨越語言文字的障礙,在不同種族不同語言的群體中迅速傳播開來,形成廣泛的影響力。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也有利於新聞圖片在更廣闊的范圍內進行傳播,一些優秀的災難攝影照片甚至可以跨越民族、國家的界限,在全世界進行傳播,形成全球性的巨大影響。

2015年最令人心疼的兒童莫過於敘利亞小男孩艾蘭•庫爾迪(Aylan Kurdi),他和家人搭乘兩艘船從博德魯姆偷渡科斯島,因偷渡船超載傾覆而溺亡。在土耳其多安通訊社的一名記者兼攝影師尼呂費•德米爾拍攝的照片裡,艾蘭面朝下趴在柔軟的沙灘上,仿佛睡著了一般。隨后這張照片迅速傳遍全世界的社交網絡。在全球的社交網絡上,人們用涂鴉、寫詩等多種方式來表達對敘利亞小男孩的哀思和對難民問題的憤懣。英國《獨立報》對此評論:“如果這幅極具沖擊力的敘利亞兒童死后被沖上岸的照片還不能改變歐洲對待難民的態度,那麼還有什麼能夠改變這一切?”這張照片也引發了全球對難民問題的重大關注,照片刊登不久后,土耳其船舶已經連夜從海裡救起近100名試圖從土耳其博德魯姆去往希臘科斯島的難民。聯合國也表示將擴大正規渠道,接納更多逃避戰亂的難民。英國、奧地利、德國、加拿大、阿根廷等國家相繼表示將允許更多難民入境,同時全球多個慈善機構迅速收到大量捐款。

從越南戰爭中的小女孩到海灘上的敘利亞小男孩,他們的照片不僅引起了人們對他們本身不幸遭遇的同情,更引起了人們對悲劇源頭的越南戰爭和敘利亞難民潮的關注。在輿論的壓力之下,越南戰爭提前結束、國際社會決定為安置敘利亞難民做出更多努力。可以說這兩張照片的功能已經超越了最基本的記錄事實的功能,它們引發了輿論、改變了世界,實現了新聞攝影的社會價值。

二、災難攝影報道與倫理的矛盾

在災難報道中,攝影師利用新聞攝影的視覺震撼力加以適當的表現手法,就能夠獲得具有新聞價值和視覺沖擊力的作品,不少災難新聞攝影的照片都因為記錄了重要瞬間而名垂青史。因此,災難新聞對攝影師也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但是在實際的災難新聞拍攝過程中,攝影師和媒體經常會面臨倫理和職業道德的考驗,以下幾種情況就是災難攝影中常見的倫理問題。

(一)赤裸裸地表現痛苦

為了迎合受眾不斷膨脹的視覺消費欲望、或者為了贏得各類攝影比賽的榮譽,新聞攝影的尺度已經變得越來越大、底線也變得越來越低。數碼攝影技術、智能手機的發展,讓圖片市場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追求視覺刺激和快感成為了一些媒體和攝影師的取勝法寶。一些媒體和攝影師在利益的驅動下,也做出了用血腥、痛苦、慘烈的災難現場照片來贏得高點擊量、發行量的決定。他們這種直接將不幸赤裸裸地直接展示在觀眾面前的做法,完全忽略了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屬的感受,將給他們造成巨大的傷害。

例如,印度攝影師拉古•瑞爾拍攝的《博帕爾毒氣悲劇》,畫面中是一隻手正在埋葬一位在毒氣事件中死亡的小孩,小孩那圓睜的眼睛,給人無比恐怖的感覺。這種表現方式不僅展現了災難本身的殘酷,也會對拍攝對象的親屬造成“二次傷害”,對受眾的接受能力也是殘酷的考驗,這些照片甚至可能給他們帶來心理甚至是生理上的不適感。

從美學的角度講,災難新聞攝影作品具有悲劇所擁有的“淨化”功能,它能夠引起人們的憐憫、同情甚至恐懼,從而實現人性的升華和人類的自我反省。但這種悲劇的“淨化觀”並不能成為赤裸裸展現悲劇本身的借口。人們對於身體受苦的圖像的胃口,似乎不亞於對裸體圖像的欲求。[1]如今,由於攝影技術和傳媒技術的發展,各種悲痛的照片甚至已經到了泛濫的地步。人們對之產生的更多的是快餐式的悲劇消費,人們更多的只是享受“觀看痛苦”這種行為帶來的快感,而缺乏對災難本身的“行動”。蘇珊•桑塔格指出,現代性的公民,這些把暴力當作奇觀的消費者,精於既接近又不必冒險的狀態,又懂得以犬儒主義來看待可能的真誠。有些人會不惜一切來使自己免受感動。[1]

(二)先拍照還是先救人

先拍照還是先救人一直是人們思考、討論的一個重要的新聞話題,這個話題的起源也是一張災難中兒童的照片。在1993年蘇丹發生戰亂與飢荒時,就有一張舉世聞名的照片《飢餓的蘇丹》引發了“先拍還是先救”的深思。這張照片是由南非自由攝影師凱文•卡特所拍攝,畫面中一隻禿鷹虎視眈眈,正等待一位快要餓死跪倒在地的黑人幼童。由於這個震撼的畫面具有強大的沖擊力,引起人們對小女孩以及整個蘇丹的關注,這張照片獲得了1994年普利策新聞獎。

盡管凱文·卡特聲稱自己在拍完照片之后就將禿鷹趕走了,但他卻無法說出女童的下落。來自民眾的譴責聲也如潮水般襲來,“你為什麼不去救那位小孩,還在旁邊冷血旁觀,鎮定自若地拍照片?”“你即使獲獎,也是踩在那位小孩的尸體上去領獎的!”因為無法承受外界的譴責,這位攝影師最終在極度抑郁之下選擇了自殺。

然而凱文·卡特的自殺並沒有讓“先拍照還是先救人”這個話題終止,在他之后依然有不少攝影師因為這個問題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2012年美國《紐約郵報》在頭版刊登大幅新聞照片——一名被推下站台韓裔男子雙手壓在站台邊緣奮力往上爬,但隻能絕望地看著列車迎頭向他撞來,最終被地鐵撞死。《紐約郵報》頭版的圖片說明稱“這個人被推到地鐵軌道上,他將面臨死亡”。此組照片刊登后,隨即引來眾多媒體和讀者的批評。在國內也不乏這種“冷血”的攝影師,廈門一位攝影師就因為冷眼旁觀並拍攝暴風雨中行人在水坑摔倒的過程而受到網友的譴責。

三、如何平衡新聞價值與新聞倫理

(一)尊重拍攝對象

我們常常會以為離拍攝對象越近越好,甚至為了追求震撼的畫面而犧牲作為人最基本的倫理道德。但其實這種缺乏人文關懷的做法是不值得的,也不被他人認可的。筆者認為,攝影師採用合適的表現手法來報道災難事件比一味追求震撼的畫面更加可取。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也是災難攝影的生命。但是真實不一定就非得毫無保留地表現痛苦,並非越露骨、越血腥的照片就代表著真實。其實換個角度進行拍攝,也能達到記錄現場的效果。大自然帶來的災害是不可抗拒的,災難已經對人們造成的損失也是攝影師無能為力的,但是在拍攝的過程中,避免或減少二次傷害是攝影師通過努力就可以實現的,這就需要攝影師懷有一顆人文關懷的心。

在地震的報道中,並非隻有直接拍攝遇難者的尸體才能表達災難的無情,拍攝廢墟裡的課本、停擺的時鐘也能委婉地表達地震帶來的巨大傷害。血腥、殘酷的畫面會吸引人的眼球,但同時也會讓人將注意力停留在視覺沖擊上。相反,委婉的畫面更加容易引起人們反思。赤裸裸地展現拍攝對象的痛苦,不僅不尊重拍攝對象,也會給他們本人及其親屬帶來二次傷害,甚至會引起觀眾的不適。媒體編輯在刊發災難攝影照片時也更應該嚴加把關,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對圖片進行處理(如對遇難者進行馬賽克處理)。

(二)攝影師首先是人

在災難面前,新聞價值和新聞倫理有時會無法兼顧,這對攝影師來說是一個艱難的選擇。作為新聞專業工作者,拍照是攝影師本身的職責,但作為一個最基本的人,攝影師的選擇還應當符合最起碼的社會道德規范。當新聞價值與新聞倫理相悖時,攝影師應該選擇新聞倫理。畢竟,攝影師也是人,而且首先應該是人,其次才是攝影師。如果顛倒了這個秩序,那麼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沒有意義的。正如著名戰地攝影師詹姆斯•納切威所言:“作為攝影師,最大的痛苦在於我知道自己的一切名聲和利益都建立在別人的苦難之上,這讓我每天掙扎煎熬。如果有一天,我的野心超越了我的同情心,那時的我就失去了靈魂。”[2]

四、結語

在災難中,攝影師不是一個普通的職業,他們負責記錄災難,也記錄著他人的痛苦。本文通過對幾幅著名的災難中兒童的影像分析,揭示了災難新聞攝影中存在的倫理問題,並提出了平衡新聞價值與新聞倫理的建議。但說著容易,在真正的攝影實踐中要做到卻很難,這不僅需要攝影師提高自身的新聞倫理素養,也需要媒體發揮好把關的功能。

參考文獻:

[1]蘇珊·桑塔格.關於他人的痛苦[M].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6.

[2]李斐然.我的照片就是戰爭的証詞[N].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2012-10-24.

(作者系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新聞學新聞學專業碩士生) 

來源:西部學刊

(責編:霍昀飛(實習)、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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