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歌手》節目視覺傳播要素分析
摘要:視覺文化的興起,讓電視媒體在節目制作中越來越注重視覺元素的包裝和設計。《我是歌手》節目作為一檔精心制作的競技類真人秀,通過大膽的燈光設計,展現了我國綜藝節目中難得的高水准的舞台美感。節目的視覺識別設計則與節目定位相配合,以大氣簡潔為主,同時在細節上不乏創意。另外,還充分發揮真人秀節目的優勢,真實記錄日常,營造“臨場感”和真實性,使節目更豐富和富有趣味性。
關鍵詞:《我是歌手》﹔視覺傳播﹔電視節目
中圖分類號:G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6)08-0109-02
《我是歌手》2013年底登錄國內熒屏,其被定位為國內首檔頂尖歌手音樂對決真人秀,該節目引自於韓國MBC電視台的專業歌手真人秀節目。現已播出四季,節目內容受到廣泛關注,收視率居高不下。精良的制作也得到了業內專業人士的認可,是當前電視熒屏公認的優質節目代表。2016年4月8日周五晚間,《我是歌手》歌王之戰(正片)全國網收視1.49/5.86%,位列同時段省級衛視第一。
《我是歌手》節目的成功來自於幕后團隊的精良制作。其中就包括在視覺傳播上的創意設計。視覺傳播是大眾傳播中最具情緒感染力和精神滲透力的信息傳播形式。本文將從電視節目視覺傳播主要要素對《我是歌手》節目的視覺傳播特點進行分析,包括舞台燈光設計、視覺識別系統和影像畫面等。
一、舞台燈光設計:大膽用光的搭配進行視覺表現
節目的舞台和燈光是節目最重要的基礎部分,是電視綜藝節目視覺設計必不可少的元素。舞台與燈光相配合,可以營造氛圍,凸顯主題。其色彩以及線條的運用為整個舞台帶來不同的視覺表現,因而刺激觀眾不同的情緒來呼應舞台表現。很多節目的主題展現依賴於大屏幕,而《我是歌手》節目在這一點大膽創新, 以整個舞台敘事進行光的搭配和設計。大大提升節目美感,為觀眾帶來視覺上的愉悅和震撼。
《我是歌手》的優質舞台設計上突出表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是對於儀式感的烘托。在節目畫面中,歌手登台都是在多束亮色燈光集中照射下,起到引導觀眾視線的效果,讓觀眾產生較高的期待感和儀式感,將觀眾積極性調動起來。這一出場方式區別於韓國原版節目中歌手直接出場的方式,是湖南衛視版《我是歌手》的創新之舉。
其次是燈光和音樂的配合。作為一個歌唱類節目,對於音樂效果的表現和烘托貫穿在節目各個方面。在歌手演唱環節,舞台燈光會根據現場不同的音樂進行調整,以配合其完成歌曲的跌宕起伏,引導觀眾情緒。燈光還會根據節奏變化,在曲風較為平靜時,用柔和的燈光引導觀眾靜靜聆聽。在音樂達到高潮時則設計部分閃爍的燈光,助燃現場氣氛[1]。
最后是燈光的色彩。《我是歌手》的燈光色彩多選擇正式、大氣的單色燈光,同時配合演唱者的歌曲風格和服飾搭配,對舞台上的視覺呈現進行整體的色彩設計[2],選擇合適色彩,形成視覺刺激。在色彩表現上既和諧明麗,又與節目高端專業的定位相符合。
二、視覺識別設計:精致大氣又不乏創意
從節目制作的角度來看,一個完整的電視節目除了前期的節目策劃和中期的拍攝,還要進行后期的包裝,建立節目的視覺識別系統。其中主要包括節目的Logo、角標、片頭、片尾、字幕等。
1.Logo和角標
Logo是一種具有特定傳達功能的圖形藝術,它借助直觀的視覺形象,向受眾傳達特定的理念、文化和精神,使受眾可瞬間對它做出識別和判斷[3]。
《我是歌手》Logo(以第四季為例)以金色和綠色為主色彩,既與冠名商的Logo相呼應,也表現了精致大氣的節目形象。Logo主造型以數字“7”為原型,強調了節目中7位歌手的主體地位,體現了對歌手的重視,強化了節目的定位。整體造型簡單大氣,色彩鮮明,有很高的辨識度。角標也是節目的重要形象標示,常出現在節目播出畫面的右下角。《我是歌手》的角標主要以節目名稱和冠名商名稱交替的動畫效果出現,變換的效果有助於吸引觀眾視覺,強化品牌記憶。
2.片頭和片尾
片頭位於節目的開始,是觀眾最先看到的畫面,展現著節目的整體形象,方便觀眾快速了解。《我是歌手》大部分的節目片頭採用上期節目回放的形式,作為一檔以競賽為主要內容的節目,這樣的片頭能喚起觀眾的觀看經歷,從而更加了解本期節目的賽程。在每一季《我是歌手》的總決賽上,則會特制精美宣傳片作為片頭,每一季的片頭宣傳片各具新意和創意,第三季的總決賽片頭以“聽覺與音樂”的角度出發,第四季則採用了歌手獨白的形式。總體多以歌手作為主角,文案精巧細膩,宣揚音樂的美好,主打人文情懷。
節目片尾一般是主創人員字幕的滾動播放,是對電視節目的版權說明。為了留住觀眾同時延長節目時間,《我是歌手》節目在節目即將結束時對畫面進行分割,將節目內容、字幕滾動和廣告互不影響,同時播放,播放完畢后落幅在台標上,突出頻道品牌。
3.字幕
字幕在一個節目的視覺識別系統的包裝過程中,不容忽視。在《我是歌手》這樣一檔緊張的歌唱類競技節目中,搭配簡單有趣的字幕,緩和節目氣氛,營造輕鬆、自在的氛圍。尤其在對歌手個性塑造和歌手間良好互動的展現上,字幕發揮了重要作用。字幕組抓住歌手特別的個人習慣或者在特定場景下的趣味表現,如口誤等,為他們賦予風格化標簽。既突出了人物個性,也為節目的傳播提供了絕佳的話題。這些字幕區別於傳統的台詞解釋,更具有趣味性和個性化色彩。看似雜亂無章,但都圍繞統一的節目定位和歌手形象展開,使節目中的人物形象更親近豐滿,讓年輕受眾在觀看時產生共鳴,把握住了節目收視主力軍的心理需求。
三、影像剪輯:展現臨場感和真實性
《我是歌手》作為一檔競技性真人秀節目,雖然隻有總決賽是直播,之前的競演都是錄播,但節目的現場性並沒有因此減損。這是因為《我是歌手》在畫面呈現上充分調動了真人秀的特性和優勢,利用多角色同時敘事的方式,通過多機位拍攝、線性切換和非線性剪輯,改變了傳統的觀眾固定的視角和思維邏輯,通過多機位畫面切換,真實記錄營造出臨場感。
1.採訪內容貫穿始終
《我是歌手》以歌手在舞台上的演唱為節目主要看點,同時也加入對節目中出現的不同角色的採訪內容。如:賽前對參賽選手准備情況的採訪﹔表演前選手對於自己選歌原因的闡述﹔表演之后專家顧問團對歌手演出的評價和對編曲的解釋﹔在表演結束后對現場觀眾感受的採訪以及參賽歌手們在等待名次過程中穿插自己對排名期待等[4]。
這些採訪內容補充了舞台表演無法展現的內容,幫助觀眾了解歌手的想法,對歌手心理的表現加深了普通觀眾對與演唱的深層次理解和感受。另一方面,採訪內容的穿插為節目帶來節奏變化。節目播出時將採訪與表演內容結合,跨時空視頻素材拼接,使節目看起來節奏緊湊、臨場感強。
2.觀眾的特寫鏡頭
在《我是歌手》的表演歌手演唱時,呈現的畫面不僅是舞台上的歌手,還插入了許多觀眾的鏡頭。在節目播出畫面上,人們可以看到現場觀眾隨歌手演唱而哼唱,或者閉著眼睛融入歌曲的意境,甚至有觀眾受到現場氣氛感染落淚的鏡頭。這些展現觀眾狀態的鏡頭,既體現了現場歌唱演出的精彩和動人,也拉近了屏幕前的觀眾與現場舞台的距離,讓觀眾有“身臨其境”之感,喚起觀眾的情感認同。國內的電視綜藝節目畫面多以舞台為主,《我是歌手》對於觀眾狀態的展現被認為是創新之舉。
在《我是歌手》節目中,現場觀眾不僅是觀賞者,還是決定歌手排名的評審者。對於觀眾的特寫鏡頭,直觀地展現了他們聆聽的狀態,從聽者的反應側面展現現場舞台的魅力。同時也體現了對“大眾評審”這一身份的重視,和對以現場觀眾為代表的受眾主體地位的認同。
3.紀錄自然狀態
每一期《我是歌手》的時長約為120分鐘 ,而每位歌手僅演唱一首歌曲,舞台上的演出時間有限。除了採訪內容外,節目還有部分的時間在記錄歌手排練或選擇歌曲時真實的自然狀態。於是,我們在播出的節目畫面上看到了競演之外歌手們選歌的糾結、比賽前的緊張情緒、在彩排時和現場樂隊反復溝通、對於踢館歌手的緊張和期待、對於演唱順序的忐忑等。通過紀錄這些自然狀態和真實表現,不著痕跡地起到了保持節目真實性和可看性的雙重效果[5]。
《我是歌手》作為一檔真人秀節目,對於日常化狀態的紀錄是“在場感”的體現。這使其區別於一般的音樂類表演節目,觀眾不再隻看到歌手在舞台上幾分鐘的演唱,更了解到演出背后每個階段的故事。發揮了真人秀這一節目形式的優勢,也更容易讓觀眾有更多情感投入。
四、結語
在電視節目制作領域,視覺化趨勢日益明顯。這與新媒體時代受眾逐漸養成的觀看習慣直接相關:相較於文字,更偏好直接的視覺刺激。可以肯定的是,越來越多的節目制作資源將投入到視覺傳播這一領域。但同樣毋庸置疑的是,節目內容才是電視節目的靈魂所在。《我是歌手》節目組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范例,用精致大氣的視覺包裝吸引觀眾,再以真誠用心的節目內容留住觀眾。既在視覺上有了全方位的包裝,也對節目制作的各個環節做了精細的考量。
保羅·M·萊特斯在《視覺傳播:圖像載動信息 》中將視覺傳播的過程作為人類感覺——理解——加工的過程,並解釋道:“視覺傳播既要依靠眼睛,也要借助大腦,使大腦讓人接收到的信息有了意義。對於身處全媒體環境中的年輕受眾而言,有一點必須謹記:在接受了無處不在的視覺刺激之后,對信息的認知和思考才有真正的價值。
參考文獻:
[1] 郭娟.電視綜藝節目的視覺設計研究[D].齊齊哈爾大學, 2013:7-24.
[2] 徐慧.視覺和聽覺的完美結合[J].新聞站線,2015(8):111-112.
[3] 安若薇.電視節目的視覺樣式應用與創新[J].聲屏視野, 2014(12):81-82.
[4] 張守信.褪去浮華,盡享品質音樂——湖南衛視《我是歌手》藝術特色分析[J].南方電視學刊,2013(3):79-81.
[5] 陶新艷.試析真人秀節目《我是歌手》的基本元素[J].現代試聽,2015 (11):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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