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傳媒

打擊電信詐騙須"群防共治" 黑產業鏈專業化集團化

2016年10月12日07:08 | 來源:經濟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打擊電信詐騙須“群防共治”

  日前,最高法院公布6起依法嚴懲電信詐騙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檢、公安部也聯合下發通知,挂牌督辦21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由電信網絡詐騙所引起的惡性事件接連發生,使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再次成為社會關注重點。

  近年來,我國電信詐騙案件每年以20%—30%的速度增長。據統計,2015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電信詐騙案件59萬起,同比上升32.5%,電信詐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達222億元。記者採訪發現,因其具有非接觸性、空間跨度大、鏈條長等特點,防范嚴懲電信詐騙犯罪不僅要加強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還需多方參與、重拳出擊。

  手段翻新:

  從“漫天撒網”變為“私人訂制”

  一個手機短信可能騙走數萬元,一個假冒銀行網站可能將儲戶上百萬元席卷而空。近年來,利用偽基站實施電信詐騙的手段翻新、案件頻發。截至2016年10月2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輸入“偽基站”關鍵詞,檢索可得到2171條結果。這些案例大多是利用“偽基站”發送虛假信息,實施詐騙。

  為此,最高法、最高檢專門出台相關司法解釋,加大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根據規定,對電信詐騙數額難以查証,但發送詐騙信息5000條以上,撥打詐騙電話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即可以詐騙罪(未遂)追究刑事責任。

  在最高法公布的林炎、胡明浪詐騙案中,林炎、胡明浪和楊東昊(另案處理)事先謀劃,由楊東昊提供偽基站並事先編輯好詐騙短信,指使林、胡二人在福州市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閩侯縣上街鎮等地,通過屏蔽干擾以其偽基站為中心一定范圍內的通訊運營商信號,冒充“95533”“10086”“95588”等相關客服號碼向手機用戶發送虛假短信3萬多條。犯罪分子的企圖很明顯,就是要誘惑用戶點擊短信中的釣魚網站、填寫相關銀行賬戶信息,以騙取手機用戶錢款。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炎、胡明浪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並處罰金。

  福建高級法院副院長謝開紅指出,從審理的案件看,數量比較多的詐騙類型主要包括提供彩票的特碼、退稅以及補貼,謊稱被害人有包裹藏毒,中獎、重金求子、銀行賬戶不安全,以及法院通知領取傳票等。

  今年9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草案在完善有效開發利用無線電頻率的管理制度的同時,依靠法律手段加大對利用“偽基站”等開展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懲戒力度。

  從“猜猜我是誰”“你有法院傳票”,到助學貸款、醫保卡,隨著公民個人信息泄露日益嚴重,犯罪分子實施詐騙的對象逐漸由過去“漫天撒網”式變為“私人訂制”的精准詐騙。

  “現在電信詐騙已經不是早期的盲目撥打和隨機撥打了,打電話之前他們早就知道撥打對象的各種信息,針對性非常強。”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指出,現在的電信詐騙已經形成了一個非常顯著的黑色產業鏈。

  “黑色產業鏈”:

  呈專業化、跨區域性、集團化

  專家分析,電信詐騙借助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愈發呈現出跨地域、團伙作案、難辨認、受害范圍廣等特點。可以說,互聯網不僅讓電信詐騙實現“私人訂制”,而且給電信詐騙插上了“隱形的翅膀”。

  北京市高級法院副院長安鳳德講述了由北京海澱區法院審理的戴春波等32人詐騙案。據了解,此案是近年來北京法院受理的個案中被告人數最多的跨國電信詐騙犯罪。

  戴春波、王瑞訊、周娟三人參加了一個針對中國大陸公民的電信詐騙團伙。他們持旅游簽証出境到老撾,后被安排在位於萬象市的一棟別墅內從事電信詐騙活動。三人主要負責接聽被害人回撥的電話,並按月領取工資及提成。據了解,該詐騙團伙通過在互聯網上發布“招聘信息”招攬人手並將其安置於境外,冒充公檢法單位工作人員向境內撥打電話詐騙錢款。法院經審理,最終對32名被告人以詐騙罪分別判處二年六個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介紹,如今,電信詐騙犯罪行為形成的產業鏈已涵蓋購買設備、撥打電話、群發短信、假冒身份虛構事實、騙取錢款、轉賬取款等行為過程。值得注意的是,為逃避偵查,電信詐騙犯罪中的取款、轉移贓款等行為往往由犯罪行為實施地以外多個地方的專人取款完成。

  例如,在一起詐騙案中,陳觀湖、陳禮華從陳某華、張某鑫(均另案處理)處拿來數十張銀行卡,相互配合,共同保管、使用涉案銀行卡,在福建福州、廈門、泉州等地將27名被害人因受騙匯入的錢款取出,收取相應提成后,匯入詐騙人員提供的賬戶。此后,他們明知是被害人因受騙匯入的錢款,仍去江西等地多次取款。該案由福建省閩侯縣法院一審,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現已發生法律效力。因犯詐騙罪,陳觀湖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陳禮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然而,在審理電信詐騙案件中,因為詐騙金額、被害人人數、詐騙次數、詐騙手段、情節、危害后果等因素都會影響被告人的量刑,不同地區、不同法院對此還沒有統一的定罪量刑標准。

  “電信網絡新型詐騙犯罪屬於新類型犯罪,犯罪手段多樣,審判實踐中存在不少疑難問題。”謝開紅直言,福建高院注重加強對此類犯罪特征及審判實踐中存在的難點、熱點問題的調查、分析、研究,加強對全省各級法院的業務指導,及時規范法律適用標准,統一裁判尺度,努力實現精准打擊。

  綜合治理:

  建立全國反電信網絡詐騙平台

  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相關部門自2015年10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專項行動。據統計,2016年1至8月,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7.1萬起,同比上升2.4倍﹔查處違法犯罪人員3.8萬名,同比上升2.5倍﹔收繳贓款贓物折合人民幣16.5億元,避免損失36.4億元。

  盡管施之重壓,可電信詐騙犯罪仍呈愈演愈烈之勢。中央政法委日前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各警種之間以及公安機關與銀行、通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全國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平台,完善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即時查詢、緊急止付、快速凍結工作機制,跨界聯動、合成作戰,以快制快、精准打擊。

  例如,為有效防范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上海市公安局牽頭組建了上海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平台。公安機關、商業銀行、通信運營商、金融清算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等通過入駐中心平台,實行防范、打擊、治理一體化運作的實戰機制。自2016年3月底該中心平台試運行以來,已凍結涉案資金折合人民幣7900余萬元,成功勸阻潛在被害人3.5萬余人次。

  “北京法院加大對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依法打擊力度。”安鳳德告訴記者,北京高法制定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案件,在量刑時最多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

  採訪中,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賀小虎向記者表達了他的關注。“隻要管住銀行卡,就能遏制電信詐騙,銀行要對一定額度的轉賬或一些可疑的轉賬延時支付。現在的轉賬機制都是即時到賬,當受害者發覺被騙后,錢已被取現。”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和轉賬管理。根據這一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提供轉賬服務時,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櫃員機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后辦理資金轉賬。而在發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個人可以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

  “防止電信詐騙,還需採取民法上的手段。這就是說,既要落實保障個人信息權,還要嚴厲制裁非法獲取轉賣個人信息的行為。”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認為,通過相關立法執法把公民個人信息權保護好,才有可能防止電信詐騙。(李萬祥)

(責編:宋心蕊、燕帥)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傳媒推薦
  • @媒體人,新聞報道別任性
  • 網站運營者 這些"紅線"不能踩!
  • 一圖縱覽中國網絡視聽行業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