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網紅也需導向正確
我去某大型展會採訪,一位媒體同行“吐槽”:現在媒體的日子越發不好過了,以前的活動,最前排位置都是留給攝影記者的,現在——同行指向前排拿著自拍杆的一眾網紅們——都給他們做直播了。
同行的抱怨,相信很多媒體人都有同感。新媒體時代,互聯網給信息傳播主體、內容及方式帶來了根本性變革,網紅是這一潮流的產物。以大量催生網紅的直播行業為例,作為一種新型傳播方式,直播的傳播內容不再像過去那樣,擁有一整套嚴謹的制作流程,而是“隨機生產,同步呈現”﹔傳播者也不一定是專業人士,而是各個領域的草根階層都能參與。這是新媒體即時性、大眾性的體現。也是網紅群體實現野蠻生長的原因。
毋庸置疑,目前處於“風口”的網紅群體仍在迅速壯大。甚至,在“美女主播年入百萬”的誘惑下,網紅成為許多年輕人的職業理想。前不久,QQ瀏覽器發布了名為《95后迷之就業觀》的2016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大數據報告。報告顯示,“95后”最向往的新興職業排行榜中,超過半數的人選擇了主播、網紅。然而,網紅們究竟能走多遠卻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對於網紅群體生命力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從其進入公眾視野開始,各種隱患就被同時埋下。網紅們大多文化水平不高,為了博取眼球,低俗、色情、暴力等亂象更是相伴而生。在這種背景下,今年各大主管部分紛紛對網紅亂象亮劍。文化部下發第二十五批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活動查處名單,百度、映客等20多家直播平台共同發布了《北京網絡直播行業自律公約》以及廣電總局對直播必須擁有相關牌照的規定,都是對網紅群體低俗化傾向在監管制度上的直接回應。
在史上嚴監管風暴的重拳治理下,“網紅們消停了”漸成社會共識,網絡空間也被有效淨化。同時,也讓人們對網紅能走多遠的問題產生疑慮。其實,任何時代都會產生“紅人”,網絡時代也不例外。因此,網紅的出現有其必然性,在合理的經濟、文化、社會背景下,網紅也自然有其自己的文化價值。
事實上,如今最“紅”的網紅並非直播裡部分濃妝艷抹,賣弄姿色的主播們。在2016中國網紅商業價值排行榜中,高居榜首的是音樂人高曉鬆,而以系列短片走紅的“papi醬”也持續上榜,熟悉他們的都知道,這些網紅的成功,和其獨特的表達方式、健康的價值觀念不無關系。
明白這些道理,對於網紅如何才能成為一直“紅”下去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作為大眾文化的一部分,網紅的生命力依然需要遵循最基本的文化規律,即是否符合社會主流的價值導向。可以想見,以暴力、色情等形式“紅”起來的網紅並不會長久,而真正以表達形式、傳播內容的創新起家,並傳遞健康的價值觀念的網紅,才能以更強的生命力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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