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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有別”原則的傳統、困境與未來

連小童
2016年12月21日10:59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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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內外有別”原則作為我國對外宣傳的經典原則之一,長期以來在外宣領域發揮著巨大作用。如今,“內外有別”原則受到傳播全球化和網絡化的挑戰,同時也帶來改革契機。“內外有別”原則應由傳統的外宣范式轉化為跨文化傳播范式,注重“外外有別”“傳者有別”,以文化為傳播的重點途徑,以實效性為根本檢驗標准,繼續指導我國的對外傳播實踐。

關鍵詞:“內外有別”﹔“內外一體”﹔跨文化傳播﹔傳者有別

在我國對外傳播實踐中,“內外有別”原則一直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至今仍有很多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將“內外有別”原則視為對外宣傳的圭臬。同時,不同學者對“內外有別”原則的質疑也從未停息。在傳播全球化和網絡化的今天,“內外有別”原則在對外傳播中的價值和應用值得重新審視、重點探討。

一、差異性、針對性、實效性——“內外有別”原則的歷史溯源

中國共產黨的對外宣傳始於土地革命時期,發展於抗日戰爭時期。“內外有別”原則也是在抗日戰爭時期顯露端倪。1940年8月周恩來總理在延安高級干部會議上做報告時指出,“通訊社要向海外發展,稿件要多樣,不要老是幾個宣傳口號……態度不要完全黨內化,有時要用人民的口吻”[1]。這是黨內高層領導較早提出要區別對待內外宣傳。重視內外差異是“內外有別”原則的邏輯起點和歷史起點。1944年9月延安新華社開始定向向美國舊金山播發英文電訊,當時提出的原則之一就是“照顧外國讀者的理解程度、力求清晰易懂”[2],這體現了重視宣傳對象的差異。1956年劉少奇在《對外廣播事業局工作指示》中強調民族差異、語言差異,“廣播事業應以外國顧問為基礎辦起來,他們懂得對象的民族感情,語言也比我們好,政治上由我們主持,語言、技術等以他們為主,這樣搞它兩三年就好了”[3]。到了八九十年代,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上經常強調不同國家地域的人和我們有很大不同,要認真研究,區別對待。從中可以看出“內外有別”在黨和政府越來越重視內外宣差異的過程中逐步發展為外宣重要原則。

“內外有別”原則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屬性是針對性。1951年和1953年宋慶齡主持創辦了《中國建設》和《人民中國》兩份外文刊物。周恩來總理的指示是:“總的方針是共同的,但每本刊物要針對各自的主要受眾”[4]。“內外有別”原則以“提高針對性”的具體要求提出來,要針對不同的受眾進行對外宣傳。八十年代我國根據自身的定位和外交戰略,將對外報道的重點放在第三世界國家。1990年中共中央發表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對外宣傳工作的通知》,強調對外宣傳要認真研究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特點,加強針對性,爭取國外最廣大的中間群眾上,同時要做好國外上層人士或接近決策層人士的工作。這段時期,加強針對性成為“內外有別”原則強調的重點,對外國受眾的分析更加細化,針對性也更強。

實效性是“內外有別”原則的最終目標和檢驗標准。新時期新階段要求我們大力加強和改進對外宣傳工作,始終堅持“三貼近”原則,即努力貼近中國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實際,努力貼近外國受眾對中國信息的需求,努力貼近國外受眾的思維習慣、文化生活習慣[5]。2004年中央對外宣傳工作會議強調,要增強對外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和親和力、說服力。在這裡“實效性”的思想被完整地表述出來。胡錦濤在《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對外宣工作的意見》中指出,對外宣傳要“內外有別,注重實效”。習近平主席也強調要講好中國故事。這個“講好”就是注重外宣的實效性。可見,“內外有別”原則的重心已經轉移到注重實效,一切以實際效果為檢驗“內外有別”原則的根本標准。“內外有別”原則經歷了由重視差異性到加強針對性再到注重實效性的發展軌跡,其內涵也越來越豐富,但都統一於“內外有別”原則在對外宣傳中的實踐。

二、“內外管控”與“內外一體”——“內外有別”原則的發展困境

在“內外有別”原則的指導下,我國對外宣傳有時也走向嚴格的“內外管控”,體現在對國外媒體通訊社、互聯網、記者等在國內的限制和管制。如解放戰爭時期中共中央專門發布規定強調,帝國主義國家通訊社是帝國主義“進行反動宣傳的最重要武器之一,是進行侵略的工具”,因此決不能容許他們的電訊在解放區公開自由發表,對它們必須“施以嚴格的管制”[6]。這是早期“內外管控”的具體規定。

內外管控的實質是重內輕外,以內代外。長期以來,雖然我國的外宣工作的發展有目共睹,但一定程度上來講仍然是內宣的附帶品。改革開放后這種理念才慢慢得到改觀,新聞報道要體現內外並重。但思維模式的改變則需要更長的緩沖期和陣痛期,互聯網興起后,政府對境外部分互聯網的封鎖和屏蔽也沿襲了“內外管控”政策。這些措施對抵御西方的和平演變和意識形態滲透確實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單一封堵的作用越來越有限,必須尋找新的思路來應對。此外,面對一些負面消息,政府有時在報道框架和報道策略上與國內有所區別,這些都是對“內外有別”原則的異化,對外宣工作是否需要“內外管控”提出新的思考。

此外,“內外一體”的客觀環境對“內外有別”原則形成巨大的挑戰。在傳統媒體控制大眾傳播的時代,上層可以決定什麼要對外報道,什麼不能對外報道,而控制的界限基本以地理國境線為界,信息傳播的界線與地理的界線達到高度重合。但隨著國際互聯網的發展和新媒體用戶的大量涌現,傳播的界線已經突破傳統的地理界線,形成“內外一體”甚至全球一體的信息傳播環境。此外,新媒體改變了傳統的線型傳受模式,受眾可以成為主動的傳者參與傳播過程,這在中國導致傳統媒體控制大眾傳播的能力嚴重弱化,外宣機構和媒體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對外傳播的壟斷性和權威性。國內外受眾可以做到新聞即時發現,及時共享,及時評論,國內傳播和國際傳播日益融為一體。在“內外一體”的客觀環境下,有學者甚至提出再區別“內外”已經沒有意義:“如果再按‘內外有別’的原則來傳播信息,將受眾按地區、種族、文化等做以區分,並發送不同的內容,已顯得不合時宜[7]。

三、“跨文化傳播”與“傳者有別”——“內外有別”原則的未來向度

在新的傳播環境和傳播理念下,“內外有別”四個字不變,但其內涵已經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可以說,對外宣傳范式正在向跨文化傳播范式轉移,跨文化傳播是“內外有別”原則發展的未來向度。

傳播全球化對“內外有別”原則帶來了一定的挑戰,但傳播全球化並沒有帶來全球傳播一元化,而仍是多元化,這在跨文化傳播上更是如此。“跨文化傳播指的是擁有不同文化感知和符號系統的人們之間進行的傳播,這種不同足以改變傳播事件”[8]。跨文化傳播,較之對外宣傳,更貼近受眾,更容易走進人的心靈。因此,正確運用“內外有別”原則,應從傳統的外宣思維方式轉為跨文化傳播范式,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自信,運用跨文化的思維和傳播方式,把傳播致效的重心放在文化本身的吸引上,起到“大象無形”“潤物無聲”的傳播效果。

跨文化傳播范式下的“內外有別”原則,首先要重視內外的文化差異。“文化差異”真正的內涵是以受眾為中心,根據差異受眾的需要向其提供不同的文化信息,這是能否取得對外傳播效果的關鍵。其次是訴諸接近性。接近性是指傳播參與雙方在各方面相同或相似的程度。傳播者參與者在信仰、專業、個性、情趣、距離上愈接近、愈相似,就愈容易產生好的傳播效果。運用“內外有別”原則時必須將自己努力融入進新的文化環境中,這種接近性會使雙方產生一種“同體觀”的傾向,視對方為“自己人”。在跨文化傳播過程中也不能一味的迎合受眾,正如朱穆之所說:“以我為主是說不迎合,堅持我的立場、觀點、主張,我應宣傳報道什麼就宣傳報道什麼﹔有的放矢,就是要針對讀者的問題、要求來報道。換句話說,即知己知彼”[9]。

“內外有別”作為細致區分不同受眾應遵守的原則,在新媒體環境下更凸顯其價值。當今時代,對外傳播隻有做到精確定位、精准服務,才能贏得受眾。由此,“內外有別”應進一步細化,不僅要做到外外有別,而且要做到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不同民眾、不同群體要有別。新媒體技術和大數據分析技術的發展不僅為我們提供了更為精確、全面的受眾需求數據,也為人們做到精准傳播文化與服務提供了技術保障。如何在新技術條件下進行跨文化傳播實踐是“內外有別”原則研究的新方向。

此外,在民間外交與傳播蓬勃發展的今天,“內外有別”不僅要做到傳播受眾有別、傳播內容有別,而且傳播主體也要有別。應該突破國家傳播、政府傳播的主體范疇,將廣大民間組織、智庫、個人的跨文化傳播吸納進“內外有別”原則的范疇,形成國家傳播與民間傳播相互補充、戰略傳播與個人傳播相得益彰的立體傳播樣態。構建對外傳播的話語體系,重中之重是要構建差異化的傳播主體體系。講好中國故事不僅是國家的事情,也是每個中國人的事情。傳播主體有別不僅是當今全球化趨勢的客觀狀態,也是豐富“內外有別”原則內涵的應有之意和未來向度。

參考文獻:

[1] 趙春生.周恩來文化文選[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

[2] 沈蘇儒.對外傳播的理論與實踐[M].北京:五洲傳播出版社,2004.

[3] 中國社科院新聞研究所.中國共產黨新聞工作文件匯編(下)[M].北京:新華出版社,1980.

[4] 愛潑斯坦.周恩來總理和對外書刊出版(上)[J].對外大傳播,1998(14).

[5] 鄭保衛.中國共產黨新聞思想史[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

[6] 中國社科院新聞研究所.中國共產黨新聞工作文件匯編(上)[M].北京:新華出版社,1980.

[7] 李彥冰.全球化背景下我國對外傳播“內外有別”原則的困境與出路[J].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報(社科版),2010(2).

[8] Larry A Samovar Richard E. Porter. Communication between Cultures[M].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9. pp15.

[9] 朱穆之.論新聞報道[M].北京:新華出版社,1987. 

(責編:石思嘉(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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