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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反轉《非誠勿擾》用回原名 孟非晒判決慶祝

2017年01月01日09:10 |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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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反轉!《非誠勿擾》用回原名

近幾年一直困擾於欄目名商標侵權案的生活服務類節目《非誠勿擾》(曾用名《緣來非誠勿擾》)昨天終於“正名”:大家熟悉的“非誠勿擾”可以繼續用!

2016年12月31日上午,節目主持人孟非在微博晒出廣東高院的判決,慶祝勝利:“行不更名坐不改名,《非誠勿擾》勝訴。非誠勿擾還是非誠勿擾,陪伴一代中國人成長的生活服務類節目即將進入第八年。”

而節目組則隨后表示,進入第八個年頭,節目組將醞釀一系列升級:“浴火新生,初心不改。緣來挺好,非誠勿擾。2017,相愛一起!”

作為國內最當紅的生活服務類節目之一,《非誠勿擾》 在江蘇衛視開播后就遇到了欄目名涉嫌商標侵權的大麻煩。原來,2009年,溫州小伙金阿歡曾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非誠勿擾”商標,並於2010年9月7日正式獲得該商標注冊証,核定服務范圍為第45類,包括“交友服務、婚姻介紹所”。在看到江蘇衛視《非誠勿擾》 節目后,金阿歡認為和自己注冊的商標名稱、專用權服務類別相同,涉嫌侵權。因此,2013年1月8日,他向深圳中院提起訴訟,要求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及其合作伙伴珍愛網停止侵權。

但在江蘇衛視看來,《非誠勿擾》的欄目名,源自華誼兄弟出品的愛情喜劇電影《非誠勿擾》,華誼兄弟早在2008年11月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了第41類(電視文娛節目類別)的商標。2010年開播之前,《非誠勿擾》節目組也向華誼兄弟支付了商標使用許可費。

這場官司一打就是三年多。其中,2014年9月29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江蘇電視台的商標“非誠勿擾”對應的是41類“電視節目”,雖與婚戀相關,但終究是電視節目,不構成侵權。但到了2015年12月2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撤銷了原判,判定《非誠勿擾》侵權,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

2016年1月16日,節目暫時更名為《緣來非誠勿擾》,隨后江蘇衛視申請再審此案。在近一年之后,昨天上午,廣東高院宣布了再審判決結果——撤銷深圳中院二審判決,維持一審民事判決,即江蘇衛視《非誠勿擾》不構成商標侵權,可以用回原名。

廣東高院再審認為,節目作為一檔以相親、交友為題材的電視文娛節目,和金阿歡所注冊的45類“交友服務、婚姻介紹”的“非誠勿擾”,在服務目的、內容、方式和對象上均區別明顯﹔事實上,普通觀眾也能夠清晰區分電視文娛節目的內容與現實中的婚介服務活動,並不構成類似服務。值得一提的是,業內人士也普遍認為,此次《非誠勿擾》商標案最終定音,對當下很多生活類服務類電視節目的欄目名、商標的保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記者 曾索狄)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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