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媒體自己打臉——世上沒有絕對的新聞自由
編者按
今天《人民日報》23版刊發了美國伊莎卡學院助理教授鄭珮與記者張朋輝聯合撰寫的文章《金錢政治下,哪有新聞自由》,以及上海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副所長戴麗娜撰寫的言論《異化的媒體權力》,為我們揭秘美國媒體的“幕后實情”。
雖說美國媒體被金錢與政治利用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但事兒姐還是要帶著大家去解讀下這兩篇文章,看看這裡面的新門道兒。
被金錢綁住的“話筒”。 蔡華偉繪
1.全美158個家庭“購買權力”,為媒體宣傳提供資本支持
2016 年是美國的大選年,各路候選人早早便利用手中的媒體資源,極力拉近與選民的距離。但是,與媒體互動需要花錢,而且不是一個小數目。在初選期間,《紐約時報》曾推出過一份“購買權力”專刊,在美國1.2億家庭中,158 個家庭控制了大選初期將近一半的資金來源。這158 個家庭不但遍布金融、傳媒、科技、能源、地產、交通、保險、醫療、物流等各行業,而且都住在臨近的社區。8 年前的總統大選消耗多達17 億美元,2012 年已高達20 億美元。2010 年最高法院通過裁決,美國企業可以不受限制地投入競選資助的裁決,即之后出現的無上限捐款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這一制度的出現不得不讓人擔心資本對政治的干涉和政策的公正性。有專家估算,2016 年大選消耗可能超60 億美元。
2016年4月12日,美國民眾在國會大廈前示威,要求結束金錢政治。
2.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作用減弱,放縱媒體壟斷
上世紀60 年代,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曾經制定了14條原則來規范媒體的公共服務職責,比如10%的時間必須用來播放非娛樂節目。但到了1984 年,這些原則以“電視節目需迎合地方觀眾口味”為理由被逐步廢除。與此同時,FCC 對媒體所有權的控制也在逐步放開。上世紀70 年代,FCC 曾規定每個法人團體最多可持有7 家電視台,1985 年擴大到12 家,並在2003 年之后逐步取消媒體持有權上限,隻要其在當地覆蓋人群在45%以下。這樣做當然為媒體集團帶來了更多經濟效益,但同時造成了信息和資源壟斷。FCC 的寬鬆政策間接損害了信息多樣化和代表性。
3.“三角關系”使政治廣告成為暴利生意
美國政治傳播學者文森特·普萊斯在其對公共意見的研究中發現,美國代議制民主體制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媒體、民意和參選人三者的關系:政客投入大量時間金錢、通過媒體跟蹤和分析受關注的選民的意見動向,再通過媒體把有利於自己的民意調查公布出去。當然媒體精英也不會任由政客擺布。他們會將信息通過其帶有政黨偏見的方式進行篩選,並以評論、分析、數據的方式呈現給選民和政客。
這種典型的媒體集團同政治圈的密切關系,主要通過政治廣告來維系關系。穆迪分析師卡爾·薩拉斯說:“政治廣告是一樁暴利生意,對媒體日益重要,政治廣告收入佔其總體收入的10%到12%,且比例一直在不斷增加。”據估計,2016 年,媒體網站、電台、報紙的政治廣告收入將分別達到12 億美元、9.16 億美元和8.82 億美元。
為紀念“佔領華爾街”運動一周年,美國民眾抗議金錢政治綁架“新聞自由”。
4.培養“應聲虫”,構筑“奧威爾式的信息空間”
美國媒體以新聞報道價值觀和“政治正確”為“潛規則”,為政府站台,涉及外交事務時尤為明顯。2016年5月,《紐約時報雜志》刊發長篇報道,向公眾披露了美國白宮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副助理本·羅茲在伊朗問題上精心操縱輿論,在專家學者、媒體中培養“應聲虫”的內幕。他們在各個場合,用來自“白宮高級官員”和“發言人”的引語為白宮背書。由此,白宮“透露”的信息“搖身一變”成為主流媒體的報道。
羅茲的助手內德·普萊斯還自曝記者甘願當他們“傳聲筒”的“竅門”:利用通報平台,每個平台都有專門與其對接的記者團,美國政府發布消息,就會有記者將這些消息“成倍放大”。通過這種方式,美國媒體成為政府塑造某些新聞事件的重要一環。《紐約時報》評論說,這種做法像是塑造了一個“奧威爾式的信息空間”。
5.媒體權力異化,腐蝕自由與責任
縱觀全球新聞自由與民主化交織演進的歷史和美國200 余年歷史,我們不難發現,新聞自由是一個歷史發展的產物,不同的歷史時期有其不同的使命和豐富的內涵。然而,美國在國際社會交往中卻慣於將這一歷史發展的產物簡單化、工具化,乃至雙重標准化。
美國媒體在保護公民權利和遏制政治腐敗方面曾有過輝煌的歷史。在“揭丑運動”、黑人民權運動和“水門”事件中,媒體的公共性曾得以充分展現,成為一種重要的政治力量。如今,時過境遷。眾多美國媒體在金錢政治的腐蝕下,某種程度上已墮落成政治腐敗的幫凶,民主政治文化的破壞者。
自由與責任本是一對悖論,責任勢必要求某種自由的讓渡。所謂的“自由而負責”不過是美國新聞界塑造的美好願景,所謂的美好的“新聞自由”不過是美國用以打壓異己的烏托邦化概念。
說了這麼多,這裡面的門道兒,各位看官心中是不是已經清楚了幾分?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新聞自由。新聞自由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它隨著時代發展和社會的不斷變化而變化。新聞自由、媒介形態等概念的內涵,都要與一個國家的發展水平和實際情況相適應。
(本文根據2017年1月4日《人民日報》23版文章《金錢政治下,哪有新聞自由》《異化的媒體權力》整理編輯)
編輯:張天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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