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環境下高校網絡負面輿情引導研究
摘 要:第38次CNNIC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達7. 1億,其中手機網民規模達6.56億,較2015年底增加3656萬人[1]。手機網民已佔網民總數的絕大部分,隨之帶來的則是三微一端平台使信息傳播的時間和空間距離無限縮小。高校學生身處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形成成熟的階段,容易受到外界影響。本文從網絡負面輿情入手,旨在研究加強引導的措施,清朗高校網絡空間。
關鍵詞:高校﹔網絡負面輿情﹔引導
一、新媒體環境下高校網絡輿情的內容
網絡輿情“是以網絡為載體,以事件為核心,是廣大網民情感、態度、意見、觀點的表達、傳播與互動,以及后續影響力的集合。帶有廣大網民的主觀性,未經媒體驗証和包裝,直接通過多種形式發布於互聯網上。[2]”網絡輿情既有正面輿情,也有負面輿情,本文特指以大學師生為主體,在網絡上表達的,帶有情緒化和主觀性的意見態度。高校網絡輿情大體可歸分為以下三類。
(一)時政類網絡輿情
隨著網絡發展,特別是新媒體時代的到來,全球信息的邊界越來越模糊,國內大學生可通過多種渠道了解世界。大學生群體既有較強的公民責任感,又具備組織行動的天然優勢,遇到某些時政類熱門話題,尤其是如領土主權、同性權益、敏感時間節點等熱門時事,一經煽動,極易激發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和民族情懷,進而引發大規模的網絡輿情。如2016年在蔡英文當選和周子瑜事件后的“帝吧出征”行動,大量網民“翻牆”前往蔡英文等人的facebook進行觀點表達﹔又如2012年,中日釣魚島爭端白熱化,大量大學生網民通過BBS、微博、論壇等網絡平台發起抵制日貨的倡議,並以漫畫、短文、視頻等形式對日本進行了言辭激烈的諷刺與謾罵。
(二)日常突發類網絡輿情
日常突發類網絡輿情主要指事前無明顯預警,事件發展快速,對校內師生的學習工作、對學校的形象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乃至危害的各類輿情事件,這也是高校日常中最常見的一類輿情。其中既有突發火災、教學設備破壞、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校外人員沖擊教學等與保衛安全相關的輿情事件,也包含了學術造假、學術不端、師德敗壞,以及部分師生的不當言行被曝光等。
日常突發類網絡輿情發展迅速,網上燃點低,如果缺乏官方及時、權威的消息發布,會導致各類謠言擴散,也易引起媒體的關注,使得事態進一步擴大。其中特別值得關注的是高校師德相關的突發輿情,據《中國社會輿情與危機管理報告》統計,2013∼2014年間,貪污腐敗在高校輿情事件中所佔的比例高達28%[3]。與此相關的領導作風、三公經費等也是容易成為輿情事件關注的熱門焦點。如2014年廈門大學教授在網上公開指責校長享受食堂就餐特權,引起了廣泛的網絡討論。
(三)與學校體制機制相關的網絡負面輿情
該類網絡輿情主要源於高校體制機制不健全所帶來的負面問題,如在管理制度、入學招生、考試規范、收費標准上不透明、有漏洞,從而導致積壓的矛盾在網絡上集中爆發,形成極具破壞力、影響力的網絡負面輿情。如2015年,網上曝光湖南大學17名碩士研究生違規轉學,學校官方給出的應答不及時,使該話題迅速成為微博熱門話題。針對“教育部轉學規定模糊”的硬傷,輿論普遍呼吁加大監管、處罰與公示的力度,違法必究,有貪必查,避免“轉學腐敗”現象的重復發生。
二、新媒體環境下高校負面網絡輿情引導存在的問題
由於我國高校開展輿情引導研究起步晚、力量薄,又直接面臨著新媒體網絡環境的沖擊,因此在輿情引導上存在一定不足。這一方面固然有著基礎設施與專業人才缺乏的現實因素,同時也因為高校管理者輿情處置觀念陳舊、處置方式被動,不能契合新媒體時代傳播規律。
(一)重視不足,投入較少
在習近平總書記多次發表關於新聞輿論工作重要性的講話后,各高校對輿情工作的重視度均有所提高,但由於我國高校輿情工作開展得較晚,仍存在主觀輕視、硬件軟件更新換代慢等問題。
高校未能充分發揮其技術優勢,據調查得知當前我國大部分高校的輿情監測軟件是在市場中採購,而非自主研發的,不提保密性的問題,軟件的更新升級就會平添諸多麻煩。高校各二級單位、學院對輿情工作重視不足,極少設有兼職崗位,全校的輿情處置引導工作往往是黨委宣傳部中一人或多人負責,且輿情處置工作人員往往疲於應付學校大量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無法將輿情處置與引導工作進行整體布局與拔高。
(二)觀念陳舊,方式被動
在新媒體時代,信息的傳播越來越難以控制,言論發聲有多種渠道和寬泛空間,眾聲交織已是當前網絡的主流現象。然而我國高校對負面輿情事件的處置,仍時常採用回避、刪帖的方式,試圖通過對事件的淡化,以所謂“冷處理”的方式避免事態擴大,或寄希望於出現其他新的更重要的輿情爆點事件,將網民的關注力吸引過去。誠然,在事態尚不明確或已趨向平緩時,採用“冷處理”的方式避免事態擴大,從而影響到學校的聲譽,也不失為一種可行的辦法。但在近年來多起影響較大的高校負面輿情中,高校管理者時常對網絡關注點避而不談,任謠言散布,直至事態發展已不可控制時才做一份姍姍來遲的聲明。對網絡輿情基本上採取消極應對的傳統策略,能拖多久就多久,這種保守、被動的處理方式使高校大學生的情緒得不到合理的宣泄,不但問題得不到解決,有時反而導致矛盾激化、問題愈演愈烈,與預期效果背道而馳。
(三)缺乏協同,單打獨斗
任何輿情事件的處置都不是單一部門的工作,隻有線下輿情得以妥善解決,線上輿情才能迅速平息,兩方在處置過程中還需經常溝通,互換信息,討論對策。
但正如前文所言,目前我國大部分高校的二級單位、學院並無輿情意識,也沒有設定專人從事輿情處置引導工作,出了問題就上報給學校,然后宣傳部門和涉事單位兩支隊伍分頭處置,不僅缺乏協同,有時還會出現線上發聲不當,導致輿情進一步擴大的情況。高校各相關工作部門缺乏溝通交流,並未建立起一個高校的網絡核心工作團隊合作工作體系,也缺乏相應的輿情預警預案進行指導。因此部分高校在了解捕捉輿情信息、迅速啟動工作程序、快速控制事態發展方面往往准備不足,處於被動,顯得反應遲鈍、行動緩慢,錯失輿情處置的“黃金6小時”。
三、提升新媒體環境下高校負面網絡輿情引導水平的對策及建議
(一)優化高校網絡輿情環境
網絡輿情根源在於網絡,建立清朗的網絡空間至關重要。當前,網絡已成為高校宣傳校園文化和開展思政教育的重要平台。高校要積極探索運用網絡的新路徑、打造網絡新平台、佔領網絡主陣地,在人財物上加大投入,以課題、調研、扶持學術社團活動等豐富的形式,加強網絡正面引導,弘揚正能量,唱響主旋律。努力建設和諧、素質、理性的高校網絡環境,通過推動高校網絡環境建設,使高校學生明是非、辨真偽,主動抵制網絡不良信息和言論的影響。
高校要出台校園網絡管理的相關方案,制定網絡文化活動的審核制度,規范管理。要整合校園網絡資源,整頓校園網絡次序,明確歸口管理單位。要重點建設一批有特色、有影響力的思想政治教育網站,並以網絡為平台,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網絡文化活動,佔領了網絡的主陣地,自然會讓網上的黑色地帶縮減甚至消亡。
(二)制定積極主動網絡引導規范
建立網絡輿情的監控和分析、預警機制。高校網絡輿情的監控要有系統歸類,對監測到的輿情事件進行分檔管理,不同檔次級別的輿情事件,要有相應的規范要求。在輿情引導過程中,注重網情分析與輿情專報相結合,輿情分析的目的性要明確,即是在監測收集大量相關網絡信息的基礎上,對輿情事件進行研判,分析未來的輿情走向和可能出現的新輿情問題。對於高校網絡輿情來說,輿情分析要科學運用定量分析方法,對輿情的波及范圍、輿情所處的階段、師生的相關訴求及關注度、對校園產生的影響等。在輿情分析的過程中,既要做到客觀中立,又要做到旗幟鮮明。
建立並完善高校輿情引導機制。在輿情引導過程中,各單位要做到分工明確,職責到人。對外口徑要統一,引導路徑可多條。哪些由學校官方負責聲明,哪些請在校師生甚至校外人員以事件第三者或中立方的角度來發聲,都需要進行統籌規劃,既不能不發聲,更不能亂發聲。
建立高效網絡輿情協同機制。在校園內,將網絡輿情工作納入到各二級部門、學院的工作考核評價體系中,在事實上規定了輿情工作者進行高校網絡輿情工作的總體方向、根本價值導向和具體途徑。在校外,各高校間也可加強聯系,互通有無,建立起教育系統輿情引導工作立體體系。
(三)建設更強大的網絡輿情工作隊伍
高校網絡輿情工作是一個龐大復雜的體系,對工作者的能力素質有著特殊的要求,但是專業人才的數量和覆蓋面與巨大的高校網絡輿情工作量相比極其有限。這種人才供需上的矛盾,就要求高等院校注意在人才培養方面的投入,爭取培養出專兼結合的人才隊伍。
高校網絡輿情工作必須調動廣大專業課教師、輔導員、理論課教師、政工干部等人員參與高校網絡輿情工作的積極性,通過所有教職工的共同努力,促進高校網絡輿情工作的開展。如果在高校網絡輿情工作中有哪個環節缺少配合,就會使整個網絡輿情的引導出現失誤,影響到最終的疏導效果。高校網絡輿情工作需要付出很大精力,如果缺乏一定的激勵機制或者政策上的要求和規范,工作者的積極性必然逐漸下降。為廣泛調動和充分保証更廣大的力量投入到高校網絡輿情工作中,就一定要將這方面工作納入到工作業績評價體系中去。如將優秀的網絡評論文章等同發表論文。“需要構建以中層以上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者為骨干,以專業教師和科研人員為主體、以管理人員和后勤服務人員為輔助的全員引導網絡。[4]”
參考文獻:
[1] 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第3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R].2016-07.
[2] 上海交通大學輿情研究實驗室.中國社會輿情與危機管理報告(2012)[R].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3] 人民網.2013年中國互聯網輿情分析報告[EB/OL].http://yuqing. people.com.cn/n/2014/0318/c364391-24662668.html.
[4] 張廣鑫,於振元.校園政治輿論引導與營造路徑探索[J].遼寧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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