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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新聞價值:基於技術哲學的思考

胡翼青 李子超
2017年03月14日15:53 | 來源:青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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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界圍繞新聞價值的討論四百年來從未停歇。當下,國內新聞學界對新聞價值的理論討論集中在新聞價值的定義和內涵,大家通常將新聞價值分解為時新性、重要性、接近性、顯著性、趣味性五要素。然而這種基於本體論和功能主義的探討,嚴重阻礙了從認識論角度與時俱進地理解新聞價值。從認識論的角度來看,歷史上從沒有一種統一的關於新聞內涵的共識,當然也不存在一種放之四海而皆准,放之任何歷史時段均成立的關於新聞價值的共識。比如,新聞的內涵和新聞價值的標准通常會因為時間感、空間感、速度感和社會關系的重構而發生變化,而現在看來,導致這種框架性重構的重要原因與技術的突變有關。正像楊保軍所分析的那樣,目前關於新聞價值的研究集中於特殊個案而忽略了普遍意義,從整體、長期、持續的新聞價值研究層面來說,傳統的新聞價值取向和新興媒介類型的價值研究取向之間的張力應當是新聞價值研究新的生長點。①事實上,網絡新媒介的技術革命已經改變了新聞生產方式以及人們對新聞的理解,如果依然在固有的大眾傳播語境下觀照新聞價值,那麼我們將無法真正理解互聯網時代的新聞活動。因此,本文想就媒介革命與新聞價值之間的關聯做一點初步的探討,因為這個問題目前仍然缺少技術哲學的觀照。

延遲性的終結和空間的釋放

相比於歷史上的一切傳媒,大眾傳媒的特點就是極大地縮小了新聞報道與新聞事實之間的時距,因此在伊尼斯那裡,大眾傳媒尤其是廣播電視,必然是空間偏向。但有趣的是,相比於互聯網,大眾傳媒一定是時間偏向的,因為在互聯網上我們通常感受不到時距,但我們在互聯網作為參照系的時代,完全可以體認到出版周期的漫長,甚至是一個電視新聞制作周期的漫長。

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們才發現,傳統的新聞生產是建立在延遲性基礎之上的。正是因為存在時距,我們才可能對已經發生的事件進行敘事,才可能選擇值得報道的媒介事件,才可能選擇以何種方式來呈現這一媒介事件,於是才有新聞價值一說,也才有新聞真實性的問題。我們探討的新聞價值是一種“事后”的選擇標准﹔我們探討的新聞真實,則是指在轉述過程中我們可以容忍的新聞生產方式。然而在互聯網的時代,這種延時性被終結了。時間框架的改變,改變了傳統新聞價值賴以存在的時間感。

新聞價值是新聞從業人員作出職業判斷所依據的標准,而職業判斷必然要建立在新聞延遲性的基礎之上。更進一步說,傳統新聞業的基礎是延遲性,新聞宣傳的基礎同樣也是延遲性。傳統的新聞媒體通過篩選新聞線索,選取其中具有新聞價值的事實,並通過採編人員的調查、核實,最終呈現出一篇新聞,個中的環節必須要一定的時間來厘清和冷卻駁雜的信息和線索,延遲性就是專業的新聞從業者的用武之地。但是在新媒體時代,新聞對時新性的要求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時新性發展成了實時性,受眾對於延遲性的容忍度降到極低的程度,人們等不及審慎的判斷和理性的加工,要求在新聞發生的同時就知情。丁柏銓將新媒體的新聞生產模式概括為全歷史、全受眾、全天候三個維度,②任一時刻任一地點發生的事件均可假社交媒體之手即時轉化為新聞。

這裡呈現出一個有趣的悖論,傳統媒體聲稱新聞價值的要素在於時效性,但是它們存在的前提恰恰是延遲性。沒有了事件發生和報道產出之間的時間差,傳統媒體在選擇、呈現、可靠性和權威性方面的優勢便蕩然無存﹔但如果堅持這種延遲性,就總是落后社交媒體一步,在議題設置和輿論引導層面處於極度被動的狀態。最常見的情況是,早在新聞從業人員確定事實的新聞價值之前,網絡上可能已經傳得沸沸揚揚,又或者已經成為過時的舊聞。

這是一個將新聞線索當作新聞來呈現的時代。前些日子在連雲港發生的關於核廢料處理企業選址的群體性抗議事件,僅僅就是發端於一個具有可能性的新聞線索。隻言片語、不確定的猜測或是無主的傳言都可以成為新聞,《卡梅倫或將成為北約秘書長》《有人猜測中國正研究遏制資本外流新辦法》《美國勞德代爾堡國際機場槍擊事件的嫌疑人據稱是美國退役軍人》……這些含糊不明的新聞標題無法提供一個得到確証的基本事實,而只是傳達一些捕風捉影的新聞線索。而反轉新聞成為媒介文化熱點則更是很好地詮釋了這一點,一個熱點事件的出現,緊隨其后的是對最初版本敘事的顛覆,以及對於顛覆的顛覆,社交媒體上新聞熱點層出不窮,但是人們再也無法輕易相信任何一種說法,面對新聞所採取的最為明哲保身的態度就是觀望和質疑,等待反轉和再反轉的出現。例如借助去年年底在社交網絡刷屏的“羅爾事件”,起初是羅爾為女兒眾籌治療費用,然而隨著相關人士披露的信息,輿論風向從同情、幫助羅爾一家變成了網民共同聲討羅爾借女兒的病情炒作等等,然而無論是事件本身、還是使得事件出現反轉的重要線索及其來源,如當事人周圍的知情人士等,都是未經確認和求証的,最后事件本身已經在眾聲喧嘩中被忽略和遺忘。在這個過程中,主宰受眾注意力的始終是感性的、沖擊性的信息碎片,人們等待著新的碎片帶來新的反轉,期待著“打臉”和“反打臉”,而非等待真相在叩問和追查中逐漸浮現。信息的沉澱和真相的披露需要時間,而社交媒體平台上的熱點都是轉瞬即逝的。

然而問題的復雜性還不僅於此。網絡對受眾進行技術賦權,使得新聞生產再也不是專業的新聞機構和新聞從業人員的專利,而是從職業化逐漸向社會化過渡,於是,空間被徹底釋放了。在社交媒體的平台上,新聞生產的節點擴散到無處不在的角落。每個受眾都可以成為傳播者,因此整個世界可以被技術同步地匯集在自媒體的平台上,成為碎片化的景觀:“自媒體的使用者所披露的信息和發表的意見,可以在異常廣闊的空間范圍內傳播,甚至可以跨國界傳播。不僅可以傳抵目標傳播對象,而且可以更多地傳抵非目標傳播對象。”③這樣做導致的結果就是空間感被無限地彌散了。這種彌散帶來的結果極大地沖擊著公眾的觀念序列,使他們無法判斷哪些信息更重要、更值得關注,不知道如何判斷信息的真假及其意義。這種空間上的彌散將實時性帶來的不確定性無限放大了。

重構的傳受關系

盡管我們並不一定認同文化研究對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但費斯克的某些觀點還是值得回味的,他認為大眾文化不是統治者批量生產出來自上而下強加給公眾的,他堅定大眾文化的意義是由大眾自己創造的。從結構主義的角度來看,這種說法未必站得住腳,但從現象與行動層面來看,這種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長期以來,新聞價值理論都是堅定地站在傳播者那一邊來思考問題的,這說明了傳播者的權利。所謂的重要性和顯著性,均是從傳播者議題設置的角度提出的﹔而所謂的接近性和趣味性,也是傳播者想象出來的接近性和趣味性。公眾到底怎麼看待某一新聞,什麼是公眾最關注的內容,在大眾傳播單向性的特征之下,既不太容易了解,也沒有必要了解。所以傳統媒體是根據他們“想象”中的受眾的興趣來決定他們的新聞選擇標准的。這是與大眾傳媒的技術平台所設定的傳受關系——以傳播者為中心的信息撒播緊密關聯的。然而社交媒體的技術方式完全顛覆了這種關系,權利也正在發生轉移。正如黃旦所分析的那樣,社會所依循的線性因果邏輯被打破,去中心化的、波浪式涌動的網絡化社會已經成為無可扭轉的現實。在大眾傳播的語境中,媒體是信息傳播的中樞,而網絡化的社會中,媒體的權威受到強烈沖擊,大眾傳媒已經不再是一種獨立的渠道,與眾多的UGC一樣,它也只是社交媒體上內容的生產者之一。

黃旦強調說:“作為一個節點,衡量專業新聞傳播機構的不再是獨家或者什麼原創性新聞,而是接入點和到達點的數量,轉化轉換數據的能力和水平。”④在社交媒體上,轉發具有壓倒一切的重要性,沒有轉發就等於沒有傳播。而轉發者本身對於新聞價值的界定便決定了什麼是新聞。“在新媒體時代,作為一種行動的新聞接受活動,充滿著主動搜索和互動交流。盡管在傳統媒體時代這些行動也同樣存在,但在新媒體出現以后,它再也無法無視這種互動對傳播的重要影響。所以,評判新聞價值的標准理應從文本轉向受眾(或者准確地說是用戶)的行動。”⑤轉發者通常將轉發什麼內容看作是自身角色扮演的一部分,而轉發者的角色扮演顯然與以“社會公器”自居的大眾傳媒完全不同。轉發者不需要考慮新聞的公共性、重要性和顯著性,他也不需要考慮他轉發的是段子、雞湯還是真實的新聞,他隻需要關心轉發的內容是否有助於塑造自我的形象。所以轉發者也就是傳播者,是一種全新的傳播者。這種傳播者的新聞價值觀需要得到高度的重視:“社交媒體內容的提供者要將自己的用戶當作傳播者,考慮傳播者通常願意向他的社交圈發送什麼內容。因此,能夠體現用戶品位高雅獨特、道德高尚、個性陽光、富有情趣並且真正有品質的文章和圖片通常更容易被轉發。相反,那些可能產生臭豆腐效應的黃色新聞或性暗示新聞,則可能雖然仍有受眾,但不會被大量轉發。”⑥這種全新的新聞價值觀已經混淆了傳統新聞業自以為劃分清楚的信息邊界,一切的價值都在被重估。“真實、客觀等理念將會重新遭到估量,由於網絡關系中有著各種層面的詮釋群體,意義的建構將成為重點。”⑦

在這輪傳受關系重構以后,傳統新聞價值觀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存在合法性問題。受眾日常所關注的新聞是零星的碎片信息和實時性的公民新聞,以及供他們聊以打發閑暇時間、轉移注意力的趣聞和談資,是一撥又一撥刷屏的段子和熱點,而這些都不以傳統的新聞價值為參照,也不符合作為行業倫理的新聞專業主義的要求。能取得受眾關注的新聞通常是輕鬆有趣的、情感導向的,或是聳動的,或與一定的受眾人群有利益相關,但未必和接近性、重要性、顯著性等價值有關。在新媒體時代,新聞價值的改變實質上是“新聞邊界發生游移,新聞的外延不斷擴展,更多的信息被泛化為新聞,比如服務信息、生活故事、身邊瑣事等等”。⑧在網絡的語境中,新聞工作者無法再依靠新聞價值作出判斷,而是依靠感性的經驗,揣測怎樣的新聞能帶來更高的閱覽量和點擊量。

重塑新聞價值:跟風抑或引領

認為新聞價值是新聞的起點和終點的說法是十分有道理的,因為新聞價值內蘊著新聞行業從業者的職業想象,新聞從業人員腦海中關於新聞價值的認識在實踐層面上決定著他們如何判斷什麼樣的事實可以被加工為新聞以及生產出怎樣的新聞,新聞價值是整個新聞生產流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然而隨著新媒體的飛速發展,時間、空間、速度和關系的轉變,意味著權利與秩序都將在新價值觀中被重塑。准確地說,人們需要一種新的公共知識來替代大眾傳媒時代的范式。價值觀的重塑當然是一種重大挑戰,需要謹慎應對。但如果沒有認清這種挑戰的實質匆忙應對,則可能導致更大的危機,令人擔憂的是,新聞界的多種被動應對方式不是幫助其擺脫危機,而是正在加劇新聞業的危機。

第一種常見方式是想通過提速的方式來應對挑戰

由於日漸加快的信息流動節奏無法留給新聞從業人員以充分的時間來篩選和求証新聞線索,來不及完整地挖掘和整理事實,媒體喪失了過濾和處置信息的主動權,因此很多傳統媒體向社交媒體學習,迫不及待地將碎片化的新聞線索推到台前,尤其是在自己的“兩微一端”上。然而,這樣做的結果是使傳統媒體進一步陷入傳播謠言的危機中,從而進一步解構了自己權威信息發布者的角色。王辰瑤認為新聞生產領域中的內爆現象,包括“內生產”和“轉引式生產”制造了大量的信息泡沫,“只是在這種邏輯下生產出來的報道不僅不能有效地回應人們的不確定性,反而會因為大量的信息泡沫進一步強化這種不確定性。新聞越來越多地變成了一種關於世界的‘言說’,而不是對世界的‘再現’”。⑨與其如此,還真的不如弱化時效性,通過不斷核實真相,捍衛和強化自身的專業性和話語的權威性。

第二種常見方式是想通過用煽情新聞的價值觀進行一場賭博,賭的是手中的新聞能否吸引眼球和點擊率,能否制造轟動效應,擺脫不受關注的困厄局面

2015年以來,有很多媒體在報道中充滿了娛樂和消費精神,追求刺激的細節,甚至聳人聽聞的描述。在歷史上,大眾傳媒往往可以依靠煽情新聞和故事模式吸引公眾的目光,並以此擺脫自身的危機。然而講段子恰恰是社交化媒體的長項,自媒體可以提供生動性、娛樂性、時效性和互動性更強的故事。所以,除了在倫理上被大眾討伐以外,大眾傳媒幾乎一無所獲,他們的新聞專業主義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懷疑。

第三種方式就是花很大的精力搞“兩微一端”,培養自己的“網紅”,迎合受眾不斷變化的喜好

這是一種想當然的應對方式,以為“+互聯網”就是“互聯網+”。其結果不僅導致媒體裡出現了兩種不同的技術文化和價值觀,還使得“兩微一端”可能存在的風險,如傳播流言、違反新聞倫理等進一步損毀原有媒體品牌的美譽度。

上述三種策略之所以不太可能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些方法既不治標又不治本,完全沒有看到新聞價值觀變革背后的真正動因,只是在自覺不自覺地跟風。這隻能說明傳統媒體在角色扮演上已經失去自己的方向感,想用新媒體的價值觀和技術特性來重塑自己,重新建立自己的話語權。為此,他們甚至放棄了自己的專長。然而從技術偏向來看,在時效性上的爭奪,在接近性與趣味性上的爭奪,都不是傳統媒體所擅長的。更可怕的是,在這場爭奪中,傳統媒體還有可能賠上自己的專業性和權威性。而且,新媒體是否值得學習,它目前流行的價值取向真的代表未來方向嗎?

在工業革命以來的現代性社會中,新聞依照標准時間循環往復地定時生產,定時出版的新聞是日常生活中時間刻度的一部分,傳遞著一個宏大的共同體想象,新聞為人們標示出何為重要的事實,設定人們頭腦中的議程。但是,互聯網打破了同一性、機械化、標准化的原則,打亂了媒體運轉所一貫依照的時空節奏,過去整齊劃一的時空狀態都被新媒體分割得支離破碎。鑒於新媒體已經成為傳統媒體的渠道,傳統媒體必須重新規劃自己的角色,這一過程必然導致各種價值的重新評估。新聞價值一定會被重新界定和評估,因為新聞業的框架一定會因為新媒體的介入而發生深刻的變化。然而,在新的秩序沒有形成之前,迎合受眾的趣味和學習新媒體的節奏並不是傳統新聞業的上上之選。傳統媒體的當務之急,可能是思考什麼是在新媒體時代更適合自身的時間感、空間感和傳受關系,什麼是未來人們關注的公共知識,這樣才可能重新引領新媒體時代的新聞價值。

注釋:

①楊保軍:《准確認識“新聞的價值”——方法論視野中的幾點新思考》[J],《國際新聞界》,2014年第9期

②丁柏銓:《論第四媒體的崛起對新聞傳播實踐與理論的影響》[J],《江海學刊》,2002年第6期

③丁柏銓:《論自媒體時代公眾輿論表達的特點》[J],《新聞愛好者》,2014年第7期

④⑦黃旦:《重造新聞學——網絡化關系的視角》[J],《國際新聞界》,2015年第1期

⑤⑥胡翼青:《社交媒體如何盈利:對BuzzFeed的個案研究》[J],《編輯之友》,2016年第7期

⑧劉丹凌:《新媒體語境下新聞專業主義的解構與重構》[J],《中州學刊》,2012年第1期

⑨王辰瑤等:《內爆:不確定時代新聞生產的邏輯——從馬航客機失聯報道談起》[J],《新聞記者》,2014年第5期

(責編:石思嘉(實習)、燕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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