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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表達中的道德亂象及治理研究

盧尚月
2017年03月30日09:33 | 來源: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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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高速發展,越來越多的網民深入其中,這一方面表現了社會物質條件的極大飛躍,同時也對媒體如何滿足人們精神生活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網紅文化”、網絡直播、網絡游戲、微信朋友圈等新網絡現象出現的過程中,部分網民的精神境界、道德水平及價值取向等逐漸暴露出與物質條件不相適應的“幼稚”和“無知”。這不但損害個人形象,也對網絡環境的和諧造成極大沖擊。因此,加強對網絡表達道德亂象的治理是淨化網絡環境的重要途徑。

關鍵詞:網絡表達 道德亂象 網絡治理

隨著互聯網的高度普及,我國已經進入“全民觸網”時代。而在網絡表達中,出現了一些網絡道德危機現象,如低俗網絡語言、暴露他人隱私、進行目的性炒作等,嚴重破壞了網絡環境的和諧氛圍,有悖於中華傳統道德文化的基本規律和要求,不利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網絡環境中的傳播。因此,引導網民在網絡環境中合理表達思想與情感,既是做好網絡輿論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徑,又是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的有效載體。

一、網絡表達中存在的道德亂象

網絡表達是網民參與網絡政治、網絡經濟、網絡文化、網絡社會等的表現方式和主要途徑。網絡表達能反映出網民對網絡事件的觀點、認識和期望,同時網絡表達也夾雜著個人的情緒、情感及價值觀。因此,透過不同人的網絡表達大致可以分析出其表達主體的個人性格、文化層次、道德水平等基本狀況。可以說,網絡表達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個人小形象,也照出了社會的大形象。隨著網絡發展的日新月異及各種類型APP的開發和應用,使得網絡中道德亂象逐漸增多,嚴重干擾了網絡社會的正常發展和運行。

1.“網紅”文化中的道德亂象。“網紅”顧名思義,就是網絡上的“紅人”“名人”。近年來,真人秀節目的層出不窮及網絡社會媒體的多樣化,給“網紅”的出現提供了相應的土壤和機遇,在網民的關注下,捧起了一代又一代“網紅”,並逐漸形成了“網紅文化”,也有人稱之為“起哄”式的文化。不能否認,任何事物的發展都具有兩面性,利弊並存。的確有部分“網紅”身懷絕技,或是用滿滿的正能量感染著網民,尤其給青少年帶來極大的鼓舞和心靈震撼,但這並不能掩蓋“網紅文化”中存在的惡俗文化和過度商業化等現象。一些“草根”為了利用這種最廉價、最迅速的成名方式,沒有道德底線、沒有原則地在網絡上表現個人形象,利用夸張甚至不切實際的手法吸引網民關注,並立志吸引更多網民成為自己的“粉絲”,即所謂“吸粉”,從而一舉成名,獲得廣告界等商界關注,享受“名利雙收”。在走向“網紅”的道路上,有人試圖利用晒暴露照片、不雅視頻等而走紅﹔有人試圖利用身世背景而走紅﹔有人試圖利用物質財富而走紅,如瘋狂炫富等﹔還有人利用搞怪、逗樂等網絡語言而走紅,如“藍瘦”“香菇”等。諸如此類的“網紅文化”悖離了中國傳統道德文化要求,導致網絡環境的混亂。

2.微信朋友圈中的道德亂象。有人說,朋友圈內有6個人就可以同整個世界聯系在一起,稱之為“六人定律”。不管這個“定律”是否具有科學性,但至少表明了一種客觀事實——微信朋友圈是一個了不起的大世界,是一個籠絡了龐大人群的大圈子,是一個具有價值的人脈網絡資源。因此,微信朋友圈出呈現出各種類型的生態環境:一是營銷現象。如在微信朋友圈內發布化妝品、服裝、保養品、微整形、代購業務、車輛買賣、房屋租用、生活必需品、消費品、奢侈品等營銷信息。二是投票現象。如圈內朋友參與某項活動,欲得到高票數,便通過朋友圈分享而廣泛獲得相關朋友的支持、投票。三是愛心傳遞現象。如某人身患重病,呼吁全社會通過朋友圈轉發並獲得朋友圈捐款,等等。諸如此類的微信朋友圈現象幾乎涵蓋了人類生活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方方面面,但是,這些依托朋友圈發布的信息中卻存在很多違背道德底線的現象,如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發布虛假消息等,不但無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嚴重污染了朋友圈內的生態環境。諸如“羅一笑”事件,在欺騙了無數善良心靈的同時,也給朋友圈內的愛心傳遞的善舉蒙上了一層灰色的面紗,影響了人們不自覺地忽視那些真正需要關心和幫助的人群。同時,微信朋友圈內的道德亂象具有一定特殊性,由於信息受眾群體基本屬於圈內好友,鑒於彼此情分,微信好友對圈內不道德、虛假行為具有包庇、不管不問等懈怠行為,不但使得不道德行為氣勢更加囂張,也不利於網絡環境的治理。

3.網絡直播中的道德亂象。廣泛意義上的網絡直播,即個人通過網絡可以隨時觀看和學習的網絡直播內容,並可與網絡主播進行對話、交流。隨著網絡應用的全覆蓋,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商家和個人投身於網絡直播中。網絡直播成為迅速積累財富、積聚人脈的便捷途徑,出現了各種文化層次、各種職業類型的網絡主播,其文化修養、道德品質、價值觀念等千差萬別、參差不齊。大部分網絡主播未接受過任何專業訓練,雖然在網絡直播中的表達形式、內容各異,但幾乎都有著相同的目的——“名利場”。正是在這種物質利益的極大誘惑下,出現了網絡直播亂象,很多涉黃、媚俗、丑陋的網絡表達方式相繼登場,吸引了大批人的眼球,並通過金主打賞等方式來滿足從事此類主播的物質需求。另外,一些網絡主播利用超常的語言表達技能,在網絡直播中為觀眾逗樂,甚至通過低俗笑話吸引“粉絲”,這種不顧及自身形象、傳播惡俗文化、具有明顯物質趨向的行為,污染著網絡空氣。諸如此類不正當、不道德、不合規的網絡直播現象近年在網絡虛擬世界中層出不窮,嚴重影響了網民的心理健康,尤其是扭曲了青少年的價值取向,是社會風氣不正的重要源頭之一。

4.網絡游戲中的道德亂象。網絡游戲是網絡文化發展的重要表現之一,突出了網絡社會擬人化特征,成為很多網民的網絡生活家園,甚至產生精神寄托。當下,尤其在青少年群體中,網絡游戲成為一種時尚和生活必需,也是朋友間聊天的重要切入點,這既反映出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折射出人們精神世界的空虛。網絡游戲一方面依靠游戲情節設置吸引關注,另一方面,依靠游戲營銷聚集人氣。在各種網絡平台或社交媒體中,經常在網民毫無防備的狀態下彈出網絡游戲廣告,且畫面多是穿著暴露的游戲虛擬女主角、打打殺殺的網絡場景,加之刺激耳膜的配樂等,展現出不真實、過度放肆的特性,與社會主流文化不相符,某種程度上來說,也與社會基本道德要求相悖。此外,網絡游戲的玩家在虛擬世界中扮演不同角色,談戀愛、組建部落、模擬家庭生活等,並通過砍砍殺殺來釋放情緒。長此以往,玩家容易墜入網絡陷阱,甚至對真實生活產生模糊感和幻覺,嚴重影響著現實生活中的價值觀、道德觀。一些網絡游戲的確存在著程序設置、內容設置、精神導向方面的問題,有悖於倫理的價值觀念的情節設計,盡管這種亂象具有“博得眼球”的優勢,但卻很難對社會發展產生正能量,不利於網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二、治理網絡表達中道德亂象的路徑

網絡表達中出現的道德亂象,既有網絡表達主體個人的責任,也離不開網絡社會治理缺失、網絡法律法規不健全、社會大環境復雜等原因,因此,治理網絡表達中的道德亂象,既要從網絡表達主體的個人素養、道德認知抓起,又要加強社會、法律等其他外在因素的配合和完善﹔既要塑造好合格的網絡公民形象,又不能放鬆網絡外部環境的監督,使內在因素與外在因素、個人條件與社會環境有機結合。

1.提高網絡表達主體道德認知能力。網絡表達主體的道德認知水平深刻影響著網民在網絡世界中的言行舉止,網民在網絡表達中的不自律表現主要是由於缺乏道德認知而造成的。因此,增強道德教化,加強網絡表達主體的道德認知能力,是治理網絡表達中道德亂象的根本。教化好每一個網絡表達主體,使道德成為“自願選擇的,並適度地遵守中道的樣式”,通過加強網絡表達主體的自身道德,自然會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生態環境。一方面,網絡表達主體要主動學習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道德修養。學習中華民族發展至今而生生不息的精神精華,尤其要加強對《論語》《道德經》《周易》等經典古文化著作的研讀和掌握,深入其中,仔細思考其存在的合理性,並內化於心。在日常生活中,試著踐行古人的名言警句,感受推崇和踐行倫理道德給人的生活和精神世界帶來的安寧和正能量,逐漸提升自己的道德文化底蘊。另一方面,網絡表達主體要加強對社會中道德亂象行為的思考和認知能力。不論是線下生活還是線上生活,都反映一定的社會現象,呈現鮮明的生活案例,網絡表達主體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中,有足夠的條件了解諸如此類的事實情況。但是作為網絡世界中集聚能量的主體,不能隻停留於事情的表面,要加強對所目睹、所聽聞事實的分辨能力、分析能力,培養自身敏銳的判斷能力和思辨能力,學會客觀公正地看待事物,從而養成科學的世界觀和向上的價值觀,在網絡表達過程中考慮周全,而不是魯莽、片面地表達情感,宣泄感情。此外,家庭、社會、教育部門都應發揮相應的道德教化功能,引導網絡表達主體講道德、守道德,做有道德教化的網絡表達主體。

2.強化網絡表達主體道德責任意識。受網絡信息傳播瞬時化、廣范圍、大影響等特征的制約,網絡表達主體在網絡環境中的發聲不僅是個人意見和情緒的表達,同時更容易在傳播過程中被演繹和杜撰,產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網絡表達主體必須深刻認識網絡特征和網絡文化,樹立高尚的道德責任意識,既是對網絡表達主體個人聲譽、權利等個人利益的保護,也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必然要求。一方面,網絡表達主體要深刻認識道德責任。在網絡語境下,道德責任就是指網絡主體要自覺遵守道德規則、維護道德責任,不發表不符合道德規范的言語,不助長違背道德的網絡風氣,不越過道德底線而謀取不正當利益。網絡表達主體要堅決杜絕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網絡載體中直接或間接傳播違良心、違道義的信息行為,自覺避開網絡暴力、網絡色情等不正當網絡行為,做有內涵、有道德、有深度的網絡表達主體,踐行道德的網絡行為。另一方面,網絡表達主體要自覺承擔道德責任主體義務。網絡表達主體不但要嚴格約束自己的道德行為,更要形成引領他人道德風尚的主體意識,“把靈魂引導到真理”“把握真理,迫使靈魂達到最高的知識,看見善,並上升到那個高度”。為淨化網絡環境貢獻力量,為推進網絡強國戰略做出實際回應。網絡表達主體對網絡中的不道德行為不能不理不睬,而應積極引導不道德的網絡主體,情節嚴重者應主動向相關部門匯報,及時化解網絡不道德行為,降低網絡道德風險,應該視淨化網絡公共輿論環境為己任。網絡輿論環境的淨化也隻有在每個人一點一滴的道德行為中提升,任何外部的制約都不足以抵擋網絡主體內部的負能量,網絡表達主體自覺踐行網絡道德行為就是道德責任意識的客觀反映。

3.突出互聯網法律法規等他律功能。互聯網法律是專門針對網絡環境的復雜情況而制定的法律規定,是為了維護國家和社會穩定、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具有強制性。近年來,隨著網絡事件的頻發和網絡犯罪的增多,互聯網相關的法律法規逐漸健全和完善,不但有效保障了網絡秩序,也扼制了網絡犯罪。目前,一些不道德的網絡行為雖然未觸犯到法律,但卻造成了極大的社會不良影響。因此,在當前網絡表達主體道德認識模糊化的當下,互聯網法律法規應對不道德行為做出相應的法律界限和規范,不能隻以道德的尺度來衡量,使得網絡表達主體規范化。同時,要強化校園網絡文化,鑒於校園網絡文化對青年群體影響的深遠性及波及范圍的廣泛性,對校園網絡文化的監督和引導是淨化網絡環境、提高網絡表達主體道德水准不可回避的重要方面。監督和管理好校園網絡文化,引導學生群體樹立健康、向上的網絡表達方式,這也必然會對整個社會網絡環境水平的提高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有利於網絡道德亂象的治理。

4.增強網絡平台管理人的責任擔當。任何網絡表達主體都不能脫離網絡平台,也正是網絡平台的日新月異和多樣化發展促成了不同類型的網絡職業人,形成了多元化的網絡生態環境。互聯網的高科技給網絡平台創始人帶來成功機遇的同時,也對網絡平台管理人提出了更高要求。網絡平台管理人缺少責任擔當,對網絡平台上不道德、不合法行為的視而不見,正是網絡表達主體在網絡環境中有市場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強網絡平台管理人的責任擔當是有效治理網絡道德亂象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增強網絡平台管理人的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到自己對網絡監管的放鬆或缺失會造成的嚴重后果,從而強化監管力度,細化監管內容,盡量做到不給網絡表達主體傳播負能量信息的機會和空間。另一方面,網絡平台管理人要認清自身的角色定位,應充分意識到自己在網絡環境中的重要職責及在互聯網發展鏈條中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主動承擔起該負的工作責任。此外,網絡平台管理人應具備較高的道德水准和文化修養,要具備較強的網絡辨析能力,清晰地判斷出網絡表達主體的不合規行為並迅速做出反應,做好網絡環境的把關人、守門員,自覺維護好網絡輿論環境。

三、結語

網絡表達中的道德亂象不但反映出網絡表達主體的道德水平,也反映出網絡表達主體的文化修養,因此,治理網絡表達中的道德亂象關鍵在於加強網絡表達主體的自覺教育和外部教育,形成全民學習、全民讀書的社會氛圍,優化網絡表達主體的知識結構。塑造網絡表達主體的價值觀念,提高網絡表達表達主體的法律修養,引導網絡表達主體樹立高尚的人生追求,通過形成向上的社會風氣和主動自覺的素質鍛煉,調整網民整體精神結構,用網絡大環境影響網絡中的小人物,共同推進網絡表達的規范化、合法化。(作者單位 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參考文獻

[1]羅國杰,宋希仁.西方倫理思想史(上)[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

[2]柏拉圖.理想國[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責編:石思嘉(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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