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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陰陽廣告"成網絡售假操盤手

2017年05月27日07:55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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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互聯網“陰陽廣告”成網絡售假操盤手

  5月24日《網易搜狐APP深夜公然賣假表》一稿在《法制日報》刊發后,被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轉載,網易、搜狐利用新聞客戶端公然售假的行為被網民廣為吐槽。今日,《法制日報》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分別向兩家公司的注冊地北京市工商局和杭州市工商局實名舉報,並向網易、搜狐發出書面採訪提綱。截至發稿前,兩家公司分別作了回復,售假者似乎隱約浮出水面。

  記者撥打12315熱線,實名舉報兩家公司涉嫌虛假廣告欺詐消費者。熱線回復稱,7個工作日內將對是否予以受理立案給記者答復。

  為了進一步探尋真相,記者幾經周折聯系到了兩家公司的相關職能部門,截至發稿前,二者分別以書面的方式回復了記者的採訪要求。

  搜狐回復稱,該廣告由“江蘇豐聯萬家商貿有限公司”(下稱豐聯萬家公司)投放,日期為今年4月12日至5月4日。投放廣告前,搜狐對投放主體進行了資質檢查,並對廣告展示畫面以及跳轉鏈接頁的內容進行審核,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一個正常合法廣告如何變成了一個售賣假表的違法廣告的呢?搜狐的技術人員告訴記者,豐聯萬家公司在未更改跳轉鏈接地址的情況下,在深夜將鏈接頁廣告內容私自換成了售假廣告的內容,並“成功”逃避人工巡檢的耳目。

  網易則回復稱,某廣告主投放的內容是《時尚時間》雜志的訂閱廣告,但后來將鏈接頁也被擅自修改成了假表廣告。

  目前兩家公司對廣告主作了封戶處理。他們表示,已全面暫停所有表類行業的廣告投放,對於廣告主的欺詐行為保留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他們還表示,將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和消費者處理相關善后事務。

  記者進一步追蹤了解到,豐聯萬家公司有一家合作企業,名叫“廣州市啟明星商貿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生產品牌為“靈豚”的機械手表,並委托豐聯萬家投放該品牌手表的廣告,從提供圖片看,“靈豚”手表除了商標不同外,樣式和“浪琴”的部分表款非常相似。

  “售假者到底是不是廣告的投放者啟明星公司現在還不能確定,但豐聯萬家公司操盤‘陰陽廣告’的情況已被查實。”搜狐公司的技術人員說。

  那麼,何謂“陰陽廣告”呢?這位技術人員透露,互聯網廣告的發布者都是利用鏈接的方式發布廣告,也就是廣告內容實際上是掌握在廣告主自己手上的,交易平台和所有數據均在廣告主自己的服務器上,隻要鏈接地址不變,廣告主就可以肆意修改內容,並逃避發布者的監管,這就有了“陰陽廣告”。這位技術人員說,這種發布方式是國內外互聯網廣告的慣用技術,就目前來講,發布者隻能採用技術和人工巡檢進行監管,但漏洞無法避免。

  記者持續觀察了網易、搜狐新聞客戶端的廣告后發現,還有諸如耐克運動鞋、五糧液和茅台等名品的售假廣告。價值1500余元的耐克鞋子僅賣298元﹔宜賓五糧液酒廠生產的所謂100年傳奇佳釀,18瓶僅賣千元。業內人士透露,如此賤賣名鞋、名酒,都是“陰陽廣告”在作祟,“陰陽廣告”不僅成為網絡售假的操盤手,也成了互聯網廣告發布者逃避法律制裁的最好借口。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鐘剛表示,在沒有足夠証據的情況下要搞清楚網易、搜狐的法律責任,需要公安、工商等執法部門介入。執法部門首先要甄別其身份,也就是說,兩家公司在網絡售假行為中是交易平台,還是廣告經營發布者?其次在違法主觀性上,要查明其是明知還是應知,以及是否履行相應的審查義務?

  他建議,品牌受害者如果認為已達到法定立案標准的,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兩者和售假者的刑事責任,消費者則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和最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和第45條向網易、搜狐和售假者進行民事索賠。

  對該案的進展情況,記者將繼續追蹤。(記者余東明)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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