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平台,廣告沃土也要除“雜草”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日前向考特尼·卡戴珊等45名當紅明星發出書面信函,譴責他們在網絡社交平台上發布的圖片不符合廣告發布規范,是誤導消費者的“隱性廣告”,警告其不得再犯。在網絡社交平台的廣告業務高速發展的今天,如何加強對這一業務的有效監管成為多國面臨的共同問題。
2016年全球網絡社交平台廣告市場已達264億美元,美國、中國和歐洲共佔其中的86%。究其原因,在於網絡社交平台為廣告投放提供了既便宜又精准的超高性價比。
首先,網絡社交平台用戶數量龐大,且用戶群體界定明顯,投放廣告更具針對性。網絡社交平台是全球網民、尤其是年輕網民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調查顯示,平均每位美國網民每月的登錄時間為12小時,18至24歲年齡段用戶為20小時。平台可以天然區分用戶群體,比如,照片分享平台Instagram擁有更多愛“炫”的年輕用戶,職場社交平台的主角多為30—49歲的商務人士﹔推特擁有更多“大嘴”的男性用戶,臉書則更受愛美女性的青睞……這在很大程度上為廠商投放有針對性的廣告提供了便利。
其次,不斷提升的科技含量和個性化服務,有利於廣告的精准投放。近年來,谷歌、臉書等網絡社交平台更趨智能,針對用戶關心的話題推送新聞或行動推薦,向用戶提供基於地理位置的服務信息等。這些舉動促成了廣告推送方式的全面升級,前者將固定廣告位改為將廣告融入“信息流”,后者則成為用戶的“貼身移動廣告”。
更重要的是,廣告的計費方式也發生了變化,按廣告位置和時長計費被根據用戶點擊量計費的方式替代,大大降低了廣告精准投放的成本,因此深得小企業的追捧。有調查顯示,56%的美國小企業主計劃增加2017年網絡社交平台營銷支出。廣告公司實力傳播預測,2020年,網絡社交平台上的廣告營收將超過紙媒。
然而,隨著網絡社交平台廣告的發展,一些違規“打擦邊球”的行為也露出苗頭。部分廠商、網絡廣告公司委托明星、“網紅”做“隱性廣告”,並根據粉絲數量提供可觀的報酬,這不僅給虛假廣告可乘之機,也因取証困難而難以約束。
廣告依托於網絡社交平台這片沃土。如果“土地”被污染,必然無法結出好的“果實”。 可以預見,隨著用戶增多、原創內容增加、社交體驗更加豐富等,網絡社交平台的廣告業務前景也將更加廣闊,加強對網絡社交平台廣告的監管也變得十分必要。鑒於網絡社交平台的主要盈利來源於廣告收入,各平台主觀上也有肅清隱性廣告的意願,因此,平台自律自查與政府監管同步,雙管齊下,將使“雜草”越來越難以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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