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撐起法律保護傘,助你走出“想哭”陰影
不久前,一定有很多人都經歷了單位關於殺毒軟件更新的提醒吧?一款名為“想哭”的惡意電腦軟件攻擊了全球數萬台電腦,網絡勒索病毒在網上肆虐。根據相關報道,這次“想哭”病毒涉及中國境內IP1.8萬個左右。6月1日,我國《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對網絡安全問題提出嚴格的法律准繩,受到國內國際關注。研究事兒通過分析社會反響,嘗試解讀這部法對中國和世界帶來的影響。
我們為什麼需要這樣一部法律?
面對全球化發展趨勢、信息應用技術不斷革新與進步,互聯網成為人們社會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網絡安全成為世界性課題。
從國內來看,根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的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16年12月,中國網民規模達7.31億,互聯網普及率為53.2%。我國是不折不扣的網絡大國,金融、交通、政府信息等重要敏感領域存在著安全隱患,我國亟需提高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另外,近兩年,我國網絡發展突飛猛進,在這個過程中,難免產生一些亂象,比如倒賣個人信息、造謠滋事等危害網絡用戶安全和利益的行為。
從國際上看,網絡安全不是中國自己的課題,它是全球性的挑戰。以色列電力系統攻擊事件、烏克蘭電網木馬事件等,成為諸多國家網絡安全保護的前車之鑒。在2016年4月19日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就指出,從世界范圍看,網絡安全威脅和風險日益突出,並日益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國防等領域傳導滲透。特別是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面臨較大風險隱患,網絡安全防控能力薄弱,難以有效應對國家級、有組織的高強度網絡攻擊。這對世界各國都是一個難題,我國當然也不例外。
另外, 在一定程度上講,網絡技術已經成為現代國家的新型“軍事武器”,網絡空間競爭已經成為國家之間最重要的競爭之一。但與網絡強國相比,無論是互聯網技術,還是網絡安全保護方面,我國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有許多需要進一步做的努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實施網絡強國戰略進行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在分析當前網絡發展局勢的同時,強調了信息安全、信息技術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影響:當今世界,網絡信息技術日新月異,全面融入社會生產生活,深刻改變著全球經濟格局、利益格局、安全格局。世界主要國家都把互聯網作為經濟發展、技術創新的重點,把互聯網作為謀求競爭新優勢的戰略方向。雖然我國網絡信息技術和網絡安全保障取得了不小成績,但同世界先進水平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我們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戰略規劃和統籌,加快推進各項工作。
所以說,中國需要這樣一部法律,既是對一些關鍵基礎性設施的保護,對人民權利的保障,也是繼續推動網絡技術發展,為國家在國際網絡空間的合作與競爭中爭取更多主動權的重要前提。
國內輿論關注,反應以正面積極為主
自從《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以來,正面輿情動態佔據主導趨勢,各大媒體、網民對此事紛紛發表意見與評論。據不完全統計,從6月1日至今,“網絡安全法”的搜索熱度達到538000條。《人民日報》、人民網、新華網、光明網、環球網、21世紀經濟報道等幾十家媒體都進行了相關報道,發布了解讀文章,主要焦點集中在“《網絡安全法》實施”“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全球網絡安全市場”“外企技術產品”等方面。
《人民日報》2017年6月1日9版刊登了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就《網絡安全法》答記者問,針對境內外數據流通以及安全問題進行了相關解釋。2017年6月14日,《人民日報·海外版》登文解讀新法——《新法為個人信息穿上鎧甲》,強調個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指出全國有37%網民曾經受到網絡詐騙困擾,72%網民認為個人身份信息曾遭泄露。21世紀經濟報道則採訪了國內比較重要的雲服務企業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為讀者解讀雲服務市場安全問題。
雖然很多媒體針對《網絡安全法》進行了多方面報道,但通過網絡輿情的觀察,網民對一些問題仍有疑惑。比如,實名制和非法出售個人信息等相關問題。
網民“yellowxuan”發微博問,聽說知乎要實名制了?
嗯,是的!《網絡安全法》明確規定,網絡運營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啊,就是“前台自願,后台實名”!換句話說,當你使用知乎的時候,首先要和知乎簽訂一份協議,並且向知乎網站提交自己的真實身份,比如姓名、手機號等,隨后進行認証。隻有通過認証,你才能登陸知乎,使用網站提供的服務,去上面燒腦,和大家一起開腦洞了!
另外,網民“夜娓伏巫”問,一些商業網站如果向第三方出售個人信息,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研究事兒這就為你解釋解釋。《網絡安全法》施行之后,如果再有任何網站非法出售、使用用戶的個人信息,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我們來看看《網絡安全法》是怎麼說的。
《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這樣就清楚了吧?雖然網絡實行了實名制,但是用戶完全不用擔心自己的個人信息遭到泄露,法律在這幫你盯著呢!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成為外媒眼中關鍵詞
《網絡安全法》施行后,受到外媒廣泛關注。同樣,很多跨國企業也都在關注中國相關部門將會如何具體根據這部法律進行操作和監管。這可能會影響到部分跨國企業運行成本的增加,以及數據本地化的風險。
CNBC撰文認為,《網絡安全法》一方面是在保護中國的網絡安全,避免中國境內產生的重要數據被國外相關機構監測,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通過這部法律,中國政府正在努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期待在服務業與消費行業創造出更多工作機會,刺激國內技術領域的發展。
塔斯社報道稱,這部法律涉及了中國網民的切身利益,明確了運營商應該多承擔責任,保障了中國的網絡安全。福布斯網站認為,這部法律是中國政府防止內外部對國內重要企業進行網絡攻擊的強有力手段。中國對網絡監管法律和規定的強化,和世界上其它國家做法並無兩樣。
也有外媒認為這部法律中的一些概念和問題交代得不夠清楚。《環球時報》援引《金融時報》的文章稱,《網絡安全法》中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外媒普遍關心“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明確范圍,以及這種規定會不會限制數據跨境流動,以及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但這恐怕是全世界多數國家對敏感信息及有可能威脅到國家安全的網絡行為採取的措施。福布斯網站指出,美國保密法(State Secrets Law)對“重要數據”的定義也非常模糊。
同樣,國外也通過制定法律法規來保護網絡安全問題,比如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美國的《公共網絡安全法》《聯邦互聯網隱私保護暫行條例》、德國的《聯邦數據保護法》,以及日本修訂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案》等。
可以說,網絡安全是世界共同的安全,不是一部分國家的安全,更不是少數國家的安全。習近平總書記一直在強調“推動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健康化發展網絡信息安全”的重要意義。《網絡安全法》的正式施行,在捍衛我國主權安全、網絡安全的同時,也為人們提供了一個風清氣朗的互聯網空間。
另外,在大家都在關注《網絡安全法》的同時,其實還有這麼幾部關於國家互聯網安全的法律法規也於近日正式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等。這一系列互聯網規范組合拳,足以彰顯我國在整治網絡亂象、保衛人民網絡權益上的決心和信心。
(圖片來自網絡)
撰稿/統籌:張天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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