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上電視賣假藥 3年9個身份"劉洪斌"何許人也
日前,一位數年間活躍在多個電視台,身兼9個專家身份的人“火了”。
記者整理公開資料發現,這位自稱“劉洪斌”的“專家”養生節目中涉及的藥品、保健品、食品屢上黑榜。此外,這些節目還存在藥品食品混淆宣傳,保健食品宣傳醫療效果等問題,被河南、安徽、河北等地食藥監局多次查處,電視台也曾被處罰。
>>多重身份
中醫、苗醫、蒙醫身份輪換
“金雞百花沒有她的一席之地真是巨大損失。”
“是諾貝爾欠她一個獎還是奧斯卡欠她一個獎?”
網友戲謔的並非一位演員,而是一位資深的醫療“專家”。
3年9個“專家”身份,多個省級衛視出鏡,劉洪斌在不同民族、專家身份、產品之間切換自如。
年輕人未必知道她,但老人很可能已經無數遍地看過她參與的廣告推銷。
劉洪斌2014年~2017年活躍在地方衛視的各類養生節目中,先后推銷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蓮、藥王風痛方、苗祖定喘方、苗家活骨方、老院長祛斑方、蒙藥心腦方、助眠晚餐9種藥品和保健品。她還輪番扮演祖傳苗醫傳人、北大專家、養生保健專家、御醫世家傳人兼風濕病專家、祖傳老中醫、蒙醫第五代傳人,期間在一檔節目裡還一度換名為劉洪濱。
>>虛假宣傳
打包票能解決糖尿病失眠等
數年間,劉洪斌以權威身份打包票解決的的疾病包含咳嗽、糖尿病、痛風、活骨、祛斑、心腦血管疾病、失眠等等。
記者統計發現,劉洪斌在出鏡廣告節目中,先后分別“出任”中華中醫醫學會鎮咳副會長、東方咳嗽研究院副院長、中華中醫醫學會風濕分會委員、某醫院退休老院長。
藥王風痛方全稱為“藥王風痛方活絡祛通酊”,批准文號為:黔衛計健用証字﹝2013﹞第0009號,為貴州省衛計委批准的保健品,並非藥品,因違法宣傳治病療效,宣稱是“宮廷祖傳秘方”,屬於虛假廣告。該藥品生產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在2014年~2015年通過中介廣告公司聯系劉洪斌為藥品做宣傳,不認識劉本人,沒有直接聯系過。
劉洪斌最新參與推廣、今年仍在播出的《蒙藥心腦方》和《助眠晚餐》兩檔節目工作人員也給出了完全不同的信息。《蒙藥心腦方》相關工作人員稱,劉洪斌確實是五代蒙古醫生世家傳人,至今仍在給阜新蒙藥有限責任公司(該藥品生產企業)做顧問,且在吉林省人民醫院開設門診。《助眠晚餐》工作人員則稱,劉洪斌是有幾十年工作經驗的著名老中醫,目前人在北京,是北京市地壇醫院退休醫生。
>>行騙套路
“新聞訪談”結合“現身說法”
劉洪斌參與的多個節目曾長期在山東省教育電視台播出,並被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查處通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播出劉洪斌廣告的省級衛視就有西藏衛視、青海衛視、甘肅衛視、東南衛視、吉林衛視和黑龍江電視台。
“神醫”、“大師”現場背書推銷“包治百病的神藥”,飽受折磨的患者現身說法,主持人以新聞訪談形式大肆推銷,熱線電話配合部分免費名額的引誘——同樣的套路,多年來反復在地方電視台上演。
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針對山東省教育台的處罰決定書指出,自2014年8月以來,該台分別發布了25款虛假醫療廣告,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上述廣告,沒收廣告費用220555.5元,罰款225600元,罰沒款合計446155.5元,上繳國庫。以山東省教育電視台發布的“苗醫鮮藥(消喘膏)”藥品廣告為例,發布時間為2014年10月31日16時44分左右,播出時長17分30秒,廣告費收取標准800元/分鐘、收取廣告費14000元。該廣告含有“畫面出現專家劉老師形象介紹苗仙咳喘方的功效,4分46秒后出現多位患者形象演示使用苗仙咳喘方后的效果”等內容,且未發布廣告批准文號及藥品生產批准文號。
6月21日上午,貴州苗彝藥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承認,2014年,劉洪斌宣傳過該公司的藥品,但劉洪斌宣傳片對療效夸大了。“一個癱瘓在床的人,抹完藥就起來能走路了,當然有夸大。但這樣夸大的宣傳片,現在也有啊!畢竟是廣告。”
>>屢次被罰
推銷廣告屢上黑榜
記者調查發現,劉洪斌參與推廣的產品,產品本身和其生產企業,都留下了一長串的不良記錄。參與播出廣告的媒體平台,也是屢次被罰又再犯。
其中,《藥王風痛方》因宣稱“給骨頭吃藥,是過去皇上用的,可以修復骨洞,每天3塊錢,就可以康復風濕骨病”,且產品為保健品卻違法宣傳治病療效,被認定為虛假廣告。
“唐通5.0”中劉洪斌以北大專家身份推銷的產品官方名為“糖尿靈片”,生產企業為山西華康藥業有限公司,其廣告在2014年被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為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更有甚者,記者還發現,主打中藥飲片的山西華康藥業有限公司,在2015年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中成藥染色專項抽驗中,其生產的骨筋丸膠囊檢出蘇丹紅Ⅰ、蘇丹紅Ⅳ。毒理學表明,蘇丹紅對人體具有明顯毒性作用,在中藥材、中藥飲片和中成藥中均不得檢出。
>>官方回應
北大等機構均稱查無此人
6月21日,記者分別致電北京大學、吉林省人民醫院和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地壇醫院,上述三所機構均表示:查無劉洪斌。
記者從北京市衛計委獲悉,對於媒體報道的推銷神藥的劉洪斌,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已查實,無此人。那麼劉洪斌是否是執業藥師呢?記者聯系了北京市食藥監局。經查,在北京注冊的執業藥師系統中,沒有名為劉洪斌的人。
有律師認為,如果專家身份証實為假,且其從虛假代言中獲利達到法定數額,其行為從刑法角度上講,也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詐騙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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