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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與自由:“公民記者”對新聞倫理的影響

——以裡約奧運熱點事件為例

賈珍珍
2017年07月31日15:27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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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媒體及其傳播科技的發展,使越來越多的公民參與到新聞生產過程中。“公民新聞”已經成為當下新聞傳播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然而卻對新聞倫理問題產生了威脅,在新聞專業主義和自由多元之間產生了較量。以裡約奧運熱點事件為例,從“公民記者”在裡約奧運會中的表現,參與的新聞報道與傳播的現狀,出現的問題及其影響,論述了“公民記者”在重視新聞倫理的基礎上,做好新聞生產與傳播,從而促進新聞輿論環境的良好發展。

關鍵詞:公民記者﹔新媒體﹔裡約奧運﹔新聞倫理

一、“公民記者”在新聞報道中的表現

麥克盧漢的“媒介即訊息”中闡述了一個重要的觀點[1],即“媒介本身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信息,人類隻有擁有了某種媒介之后,才有可能從事與之相適應的傳播以及社會活動。微博以“快速”和“便捷”的優勢,瞬間激發了網絡群體的傳播效應,廣泛推動了“全民記者”的參與度,真正實現了微博發布者向“公民記者”的身份轉變。

1.“公民記者”多元的角色扮演

丹·吉摩爾在《草根媒體》(《We The Media》)一書中認為,[2]讀者也可以成為新聞的制造者,新聞將不再是由媒體自上而下的“廣播”過程,而越來越成為一種記者、新聞制造者和閱聽大眾等一起互動的“網播”過程。

在裡約奧運體育賽事的新聞生產中,“公民記者”在某些方面甚至取代了專業記者,發揮越來越突出的作用。8月7日的男子400米自由泳比賽中,霍頓在賽后採訪中諷刺孫楊不過是個“尿檢呈陽性的運動員”。此言一出,立刻引發了我國網民的熱烈討論。其中網易體育刊發網友“風之子”的評論:“風度!孫楊領獎台友好致意霍頓豎大拇指回應觀眾。”回應了霍頓的無理言論,顯示了孫楊的良好修養。霍頓事件中,公民記者擁有極大的自主權和社會影響力。社會輿論發展迅猛,並且公眾輿論甚至能夠推動社會熱點事件得到快速解決,因此更加刺激了“公民記者”不斷在新媒體平台發表個人的意見,進行公眾議程。

2.新聞報道傳播空間的拓展

新媒體技術具有的交互性強、門檻低、開放性的優勢,吸引公民自發在微博、微信、知乎等新媒體平台編輯裡約奧運的相關文字,並且轉載各個主流媒體的新聞自行“加以潤色”,進行點評,趣味性逐步增強,吸引更多受眾“圍觀”[3]。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主流媒體壟斷體育新聞報道的局面,擴大了我國體育新聞的傳播空間。在裡約奧運賽事的新聞報道方面,主流媒體不僅在自家門戶網站進行專業的相關報道,還“集思廣益”,從微博、微信、貼吧、論壇等平台廣泛尋找新聞源,刊登來自民間的新聞報道和相關評論,積極有效地反應民意,體現民情。

3.“公民新聞”與官方新聞相得益彰

北京時間8月8日上午,在裡約奧運女子100米仰泳半決賽上,我國選手傅園慧以58秒95、排名第三的成績晉級決賽。在接受央視記者採訪時,傅園慧由於難以置信、極其夸張的“鬼畜”表情以及“我已經使出洪荒之力”的金句,在微博迅速走紅。這段“洪荒之力”的視頻在微博被央視新聞、新華網、南方周末、新浪新聞等各大主流媒體轉載,引起全民參與討論“洪荒少女”的狂歡。受眾自發編輯傅園慧在奧運會場的各種小新聞,一時間“行走的表情包”“泥石流少女”的網上評說,讓我們感受到了不一樣的體育精神。

各大主流媒體放下“官腔”,採用受眾喜聞樂見的口吻對傅園慧事件進行連續性報道,央視還對傅園慧進行了人物專訪,便於受眾了解這個不一樣的游泳小將。在“#傅園慧#”超級話題當中,受眾自發編輯新聞進行跟蹤報道,關注傅園慧在整個賽事中的情況。關於傅園慧的報道中,官方新聞與公民新聞的相互配合與補充,豐富了報道內容,促進了官方輿論與民間輿論的融合,及時有效地滿足了受眾對新聞的需求。

二、“公民記者”在新聞報道中的倫理問題

1.“公民新聞”的泛娛樂化

在裡約奧運會上,“公民記者”利用數碼相機或手機,在第一時間內及時記錄下個人看到的體育賽事,通過微博、微信、論壇等及時有效地更新報道體育賽事的進度以及獲獎情況,傳遞著豐富多彩的體育賽事,即時發表自己的感受和評論,與民眾分享。但是其專業性和嚴肅性有待考察,甚至出現了公民體育新聞報道的“泛娛樂化”現象。

裡約奧運開幕式的解說員白岩鬆,在對“入場篇”“運動員篇”“服裝篇”等解說詞上由於頻出“金句”,引起網民關注。網民便對此在社交平台形成話題討論,一些網民自發編輯整理白岩鬆“解說金句”,配上圖片進行報道,一時間白岩鬆被網友戲稱“行走的段子手”,成為“網紅”。受眾的視線被迅速轉移,而真正需要了解的新聞信息卻不能及時獲取。

8月9日,微博博主“信振遠”在“#裡約奧運#”話題中轉發孫楊解說視頻時配上一句話“小粉紅內褲亮瞎眼”,瞬間轉移了受眾的注意力,全民展開了一場關於“粉內褲”的討論。自由發展的“公民新聞”逐步泛娛樂化,對新聞的專業主義產生了一定影響。

2.“公民新聞”對運動員的“過度消費”

“游泳小將”傅園慧走紅之后,各種社交論壇相應推出傅園慧“洪荒少女”表情包,“傅園慧小咖秀”等。明星賈乃亮在小咖秀上進行模仿,黃曉明在某綜藝節目現場也對傅園慧進行了“神模仿”,以及楊洋在微博上向傅園慧“索要泳衣”等,聚集了大量粉絲進行圍觀。這些“明星效應”無意間加速了傅園慧的知名度,進行了二次傳播。傅園慧個人微博粉絲已經增加到799萬。淘寶上也出現了和傅園慧相關的商品出售,銷量大好。

這些現象雖然體現了受眾對傅園慧的喜愛,但同時對傅園慧也是一種“過度消費”,對傅園慧個人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傅園慧在接受央視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被網紅”之后很無奈,說“並不想當網紅,也不喜歡表情包,隻想完成自己的游泳夢想。”然而,“公民記者”為了滿足個人的好奇心和窺探欲,深扒傅園慧個人情況,自發編輯信息進行爆料,無視當事人心理感受,帶領受眾集體消費運動員進行“狂歡”,引起媒體過分關注傅園慧,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傅園慧正常的個人生活和專業訓練。

3.“公民記者”自律能力不強,導致新聞失實

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使人們擁有了自主生產、發布信息內容的權利[4]。人們可以憑借自身興趣愛好和對新聞價值的判斷,在任意網絡平台上自主編輯發布新聞信息。由於“公民記者”缺乏相應的自律性和專業素養,出現了大量的新聞失實現象。

2016年8月21日,中國女排奪冠,在全民為女排加油喝彩的同時,對於女排比賽邊緣化的相關新聞報道出現,甚至出現了一些假新聞。北京時間8月24日,網絡上流傳了一篇《郎平的一封公開信》“沒有祖國關心的日子真心不好過,為了吃飽飯,我不得不清零人生、顛倒身份,哄一幫不會打球的孩子玩兒......”面對子虛烏有的公開信,郎平回國后立馬在微博上發表三點聲明辟謠。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公民記者”作為網絡平台的使用者,保証新聞的真實性是最起碼的底線。

三、“公民記者”遵循新聞倫理的對策建議

1.堅持新聞的真實性

大眾傳媒的出現和發展,使“新聞”的形式多種多樣,新聞的專業性受到嚴重挑戰,導致新聞失實的事件頻發。在裡約奧運會尾聲,所謂的《郎平的一封公開信》,不僅對郎平自身造成了傷害,損害當事人名譽,也愚弄了受眾,把子虛烏有的事件故意夸大和歪曲,渲染成具有特殊意義的事件,追求轟動效應,使得輿論傳播環境受到了污染,也挑戰了新聞真實的本質。

我國“公民新聞”的發展並不是非常完善成熟,“公民記者”的層次更是參差不齊[5]。網站編輯工作者應該主動擔負起“把關人”的角色,維護新聞的真實性,積極引導網民抵制假新聞﹔同時網絡運營商可以嘗試在微博等新媒體平台開通培養公民新聞素養的相關賬號,進行新聞專業技能培訓,提高公民的新聞素養。

2.遵循“新新聞”傳播規律

公民新聞倡導“人人都是記者,尊重最普通公民的話語權,把新聞的生產、消費還給公民自己”,這是民本思想的一種體現[6]。新媒體的傳播模式重在強調公民自主、自願、自由參與新聞的生產和消費,但是公民記者要加強自身的專業修養,在紛繁復雜的新聞信息面前,保持理性清醒的頭腦,客觀公正地進行新聞的生產和制作,應該從我國國情出發,遵循新媒體傳播規律,加強公民的新聞倫理意識,結合我國新聞市場特色,促進我國公民新聞的良性發展。

3.提高“公民記者”專業素養

傅園慧走紅,除了公民記者的助推之外,受眾的“買單能力”也不容小覷[7]。1925年,法國學者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將個體記憶放大到社會群體的層面來考察,提出了集體記憶的概念:“一個特定社會群體之成員共享往事的過程和結果。”傅園慧走紅的過程就是喜歡傅園慧的這個特定群體在公民記者的引導下共同進行集體記憶的過程。集體記憶的第一步就是對特定事件的選擇,是被公民記者和公眾協作的產物。公民記者在這裡充當的就是意見領袖的作用,在信息爆炸的時代,應引導受眾提高媒介素養,在對特定事件的關注和選擇過程中,學會辨別有用和無效的信息,積極有效地引導輿論,創造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

新媒體時代,公民新聞的生產無處不在。公民記者雖然在對裡約奧運新聞的傳播與報道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豐富了新聞內容的生產和制作,但是弊端也日益凸顯。因此引發我們的深思,公民記者在新聞報道中出現的新聞失實,過度消費採訪對象,以及專業素養的缺失,使得新聞專業主義難以踐行。“公民新聞”出現的新聞倫理問題,會嚴重影響我國新聞事業的發展,因此在支持言論自由的新媒體時代,必須採取措施避免負面問題對新聞輿論環境造成的危害,促進我國公民新聞能夠在一個良好的輿論環境中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郭慶光.傳播學教程[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

[2] (美)丹·吉摩爾.根媒體[M].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0.

[3] 王俠.2015年十大傳媒倫理問題研究報告[J].新聞記者,2016(2).

[4] 楊翠芳.體融合語境下的媒介倫理問題[J].中國廣播電視學刊2016(3).

[5] 王軍,李曼霞.難報道中新聞圖片倫理的分析——微博、微信與傳統媒體對比[J].新聞愛好者,2016(6).

[6] 王珊.微博新聞的倫理失衡問題與解決辦法[J].新聞前哨,2015(4).

[7] 簡·奧斯曼(Jan Assmann).陶東風譯.集體記憶與文化身份[J].文化研究,2011.

(責編:馬瀟(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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