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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成圖片侵權“重災區” 多方亟待找“藥方”

孫任鵬
2017年08月18日07:5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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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絡成圖片侵權“重災區”

  自打大學畢業后,王玥(化名)就一直與圖片“打交道”。第一份工作是在某網站做圖片頻道的編輯,第二份工作是在北京某市屬媒體做攝影記者,第三份工作是在一個公司做國產手機的鎖屏推薦。用她自己的話說:“從侵犯別人的版權,到別人侵犯我的版權,我都是經歷者。”

  攝影師維權不易

  說起網絡圖片侵權,王玥還遇到過一個比較戲劇化的故事。

  她在做編輯時,有一次為了更新頁面,從某自由攝影師的博客上“扒”了幾張攝影作品。過了兩三天后,那位自由攝影師給她所在的頻道打電話,正巧是她接的。

  “我怕他管我要版權費,趕緊道歉。這位自由攝影表示如果能把圖片撤掉,就不追究責任了。沒想到3年后的一天,已換了工作、成為攝影記者的王玥突然發現這位自由攝影師也應聘到自己的部門,竟和自己成為了同事。說到當年的“侵權”事件,兩個人都有自己的無奈。

  王玥做圖片編輯時,有點擊率和更新頁面數量的考核指標要求,而每天合規的、可供轉載的圖片又相對較少,所以她有時會抱著僥幸的心理去網上“盜圖”。

  那位自由攝影師也有自己的苦衷,這也是王玥做了攝影記者以后才體會到的。“圖片被盜后,個人維權比較難,耗時、耗力,往往最后才拿到幾百塊錢,還不夠付律師費的。”也正因如此,很多攝影師圖片被侵權后選擇了沉默。

  攝影師李賀也有著類似的經歷,他對於此事的態度也比較有代表性。他說:“自媒體時代,有時候自己拍的圖片指不定就在哪個公號裡看到。如果是給單位拍的作品被侵權了,往往還有法務部出面維權。倘若個人作品要維權就很麻煩,首先要找律師,其次就是開庭,在法庭上一番唇槍舌戰,通常也就拿回200元錢。”

  “這點錢還不夠付律師費,而且過程也太耗精力,所以隻能忍氣吞聲。”他說。

  時代發展伴隱憂

  從膠片相機到數碼相機再到現在的智能手機,拍攝照片變得越來越便捷。然而,與此相伴的,則是盜圖也變得越來越容易。

  “右腿骨折過”是中國專業攝影門戶網站——蜂鳥攝影論壇紀實版的版主,也是有著20多年攝影經驗的雲南某報社的記者。他說:“以前用膠卷拍照,底片仍留在攝影師手裡。如果沒有底片很難盜圖,除非翻拍。而翻拍出來的圖片又十分模糊,效果不佳,所以侵權的人很少。但數碼相機時代不同,由於沒有底片,圖片從網上下載就可以。雖然圖片並不是高清大圖,但放小點不影響使用。現在新媒體當道,也不要求圖片大、清晰,所以盜圖的人就更多了。那些自媒體公號,隻求圖片好看,完全不管是否侵權。所以,我個人感覺近年來的圖片侵權沒有減少,反而逐漸增加。”

  和其他攝影師一樣,“右腿骨折過”也和一些視覺資源供應商簽訂了合作協議,一般情況下每張圖片售價幾十元,攝影師和供應商按一定比例分配。“這些年的賣圖收入不升反降,侵權愈演愈烈,這和媒介發展有很大的關系。”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自從手機可以拍照后,很多新聞事件的照片是普通人拍攝的,而不像以前是由攝影記者拍攝。比如這次九寨溝地震,第一時間發出的現場照片都不是攝影記者用單反相機拍攝的,而是游客用手機拍攝並發布的。而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最開始時幾乎所有的現場圖片都是攝影記者拍攝的。

  據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統計,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海澱法院圖片侵權案件的增長量非常大。從訴訟糾紛的數量看,相當於兩年時間翻了3倍。

  多方亟待找“藥方”

  “一圖勝千言”“有圖有真相”是很多自媒體公號的“吸睛寶典”,圖片也成為其“必備佳品”。但他們中的大多數,並未為這“佳品”付上拍攝者應得的報酬。

  中國版權協會駐會副理事長王自強從事版權行業已有30多年,他說:“圖片行業的地位很尷尬,最新的互聯網版權報告竟然就沒提圖片版權的問題。而實際上,圖片的侵權率在眾多作品類型中位居第二。”他認為,隨著照相手機的普及,人人都是攝影師的時代已經到來,圖片的價值也日益凸顯,但這些價值並沒有轉變成真正的圖片生產力,大部分價值被盜版搶走了。

  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也曾表示,現在有1700多萬個公眾號。其中700萬機構運營的公眾號在使用圖片上大都不規范,盜版情況突出,大部分配圖都是隨便從網上下載的。“如果700萬個公眾號每年花2000元購買正版圖片,這個行業每年就能達到20億美元的規模,潛力很大,但潛力還沒有變成現實。”柴繼軍說。

  “圖片侵權也是很多法律從業者多年關注的問題之一。個人維權難是因為損害事實很難被証明。這也是圖片版權索賠賠償數額低、被侵權人動力低的原因。”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郝明律師認為,權利証據保護技術和取証技術將會隨著科技發展而提高,當圖片首次在網絡公開時,就可以利用相關技術証明權利人的圖片版權,便於侵權取証。此外,還應建立統一的圖片版權組織,授權該組織自動獲得維護圖片權利人版權的權利,建立圖片侵權庫、大數據等,為圖片權利人整體維權。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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