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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引進節目"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策略

孫榮欣
2017年09月27日13:30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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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播“引進節目”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策略

隨著廣播頻率的增加和播出時間的延長,不少頻率優質節目日趨缺乏。限於自己的制作能力,從其他電台或者電視台、影視公司“引進節目”成為不少廣播頻率的選擇。但是,因為並非為自己“量身定做”,“引進節目”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節目的播出效果。

注意存在的問題

目前各頻率“引進”的廣播節目主要類型有:一是其他電台的優質節目,如《小強來了》等娛樂性節目。因這些節目本身有特色,且時效性上要求不高,所以被其他電台“引進”播出。二是影響力較大的電視節目,如《魯豫有約》等,這些節目以聲音為主,畫面的作用相對較弱,從電視熒屏“拿來”在電台播出內容基本不受影響。三是一些在晚會中上演的小品、相聲包括長篇的單口相聲等,也會被拿來在電台的娛樂性節目中播出。

節目畢竟是“拿來”的,直接用在自己的節目中未必完全妥當。目前看來,這類節目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版權上存在侵權嫌疑。據了解,有些優秀的廣播節目是出讓了著作權的,但是大部分電視節目並沒有授權給電台播出,電台純粹是單方面“拿來”。尤其是一些優秀的電視節目,問世不久就有廣播節目播出其中的片段,如《朗讀者》《中國好聲音》等。即使是一些時間比較久遠的節目,如《魯豫有約》《國寶檔案》等,播出方是否取得了節目的授權都值得懷疑。這種侵害他方著作權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應該受到譴責和制裁。但是目前看來,由於廣播節目覆蓋面有限,侵權不容易被發現,在監管上還存在比較大的漏洞。

節目在時間敘述上會出現矛盾。如果節目播出的是較早時間錄制的,會出現時間對不上的問題。

節目在內容敘述上會存在缺陷。視頻節目因為有畫面,有不少內容是可以通過畫面來表達的,包括人物表情動作、背景道具等,還可以通過加字幕的方法介紹出場人物、活動地點等,而這些是單靠聲音無法表達的,所以視頻節目放在廣播中直接播出,聽眾有時會不知所雲。在諸如《檔案》《國寶檔案》之類的專題片中,聽眾因無法看到畫面而不能很好地理解節目內容﹔一些晚會中播出的小品拿來在電台播出,效果也會比在電視上差很多。

“引進”內容與原有節目整體風格不協調。一些廣播節目中,主持人只是在開場時簡單介紹一下,然后就開始播放大段的“引進節目”錄音,所播出的內容缺少與自身節目的有機融合,兩者之間在風格、定位上都有較大距離,給聽眾一種“偷懶”的感覺。更有甚者,有的廣播節目“引進”了不同的外來節目,整個節目拼湊痕跡明顯,導致節目顯得雜亂無章,外來節目原有的亮點與特色也被掩蓋。

做好編輯加工

在不侵犯制作方著作權的前提下,從多種渠道“引進”優秀廣播節目以提高頻率自身的吸引力、競爭力無可厚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廣播節目中備受歡迎的“電影錄音剪輯”,就是“引進節目”成功的范例。但是如果只是簡單“引進”而沒有編輯加工,就有可能出現上述列舉的問題甚至錯誤。所以,在“引進”廣播節目時,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提前對節目進行仔細審聽,審查其中有沒有涉及時間或其他影響收聽的要素,必要時要重新修改,如有的節目中先說2013年曾經如何如何,然后又說現在過了兩年了如何如何,明顯應該是2015年錄制的,這樣的節目要麼不採用,要麼進行必要的刪減。

對於並非整期節目都是此類內容的廣播節目,應考慮到節目本身的內容特點、風格定位,對此類內容中不適合在本節目中播出的部分進行大膽剪切、加工,加入必要的串聯,保留節目中的精華即可,以保証廣播節目的整體順暢、自然。即使整期節目都是此類內容,也要根據本地聽眾的特點和收聽習慣進行編輯和取舍,避免讓聽眾覺得生硬。

播放此類節目錄音時,應加上必要的串聯和背景交代。比如,視頻節目可以加字幕,對人物、時間等要素進行介紹,而在廣播節目中直接拿來播放節目錄音的話,可以採用加解說串聯的方式,避免讓聽眾感到疑惑﹔其他類似節目,如郭德綱的長篇單口相聲,並沒有長篇評書“欲知后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上回書說到”的自然段落,播出時往往根據節目時長(而非故事情節)剪切,下期節目在開始時,主持人則應該簡要回顧一下上期內容,起到應有的串聯作用,避免聽眾覺得突兀。

(作者單位:河北省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學研究所)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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