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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互聯網大會關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專家學者熱議

一億多青少年網民網絡權益如何保護

2017年12月05日07:21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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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一億多青少年網民網絡權益如何保護

“當我們談到互聯網時,第一時間會想到的關鍵詞是創意、創新和無限可能。很巧的是,這也是在談及兒童時會想到的詞語。”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副執行主任法圖瑪塔·恩達耶的一席話,引起在場聽眾的共鳴。

兒童網絡保護是互聯網治理中的關鍵議題。12月4日,第四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守護未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論壇在浙江烏鎮召開,70余位中外政府官員、國際組織和青年組織代表、知名學者以及互聯網企業代表參加。

《法制日報》記者獲悉,目前,中國青少年網民已有1.7億人,8歲以前第一次接觸互聯網的未成年人超過五成。未成年人的心智發育還不健全,他們對互聯網利弊的認知還很模糊。淨化未成年人網絡環境,保護未成年人網絡權益和安全,對於促進他們健康成長意義重大。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尹冬梅介紹說,多年來,各政府部門加強網絡領域綜合執法,持續開展“淨網”“護苗”等專項行動,有效清理網絡暴力色情及低俗信息,推廣使用網絡游戲防沉迷系統,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網絡隱私信息,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對未成年人實施侵害的違法犯罪行為,即將頒布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從立法層面構筑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的法律基石。

加快專門立法

青少年一直是互聯網上最為活躍的用戶群體,網上信息良莠不齊,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迫在眉睫。

當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存在兩方面問題,其一是監護人的監管存在著監管困難甚至監管缺失的現象﹔其二是網絡侵害、網絡犯罪、網絡誘惑現象比較突出。

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未成年人保護立法的成就與展望研究會會長王利明坦率地說,“未成年人的網絡立法還顯得滯后。雖已發布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但是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的立法目前還是缺失的。所以在當前,強化未成年人網絡權益的保護,立法必須先行”。

從立法方面,王利明建議,未成年人的網絡立法應該加強專項立法。專項立法就是說專門針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國家網信辦已起草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已在網上公開征集意見。這個條例建立了網絡管理的相關制度,增加了公共上網場所預裝過濾軟件的義務,強化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和隱私的保護,規范了一些網絡沉溺的矯正活動,其中,政府部門指導、行業協會指導等這些內容非常具有創新性。

王利明認為,針對未成年人的特點,要進一步設置有關網絡權益保護的規則,盡量專門立法。同時,要採用多種法律手段,包括刑法、民法等各項保護手段,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通過綜合的法律調整來全面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我們還呼吁條例能夠盡快出台。”王利明說,“要進一步加強人格權立法,強化對未成年人人格權的保護。建議在民法典裡應當規定有關未成年人的人格權問題,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信息和隱私的保護,從而為未成年人守護干淨、晴朗的網絡空間,共同成就他們美好的未來。”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專門立法,同樣讓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申衛星期待。

“這樣的立法,體現了由過去的政府常規主導到綜合體制改革與綜合治理的變化。”申衛星認為,這次立法一方面要加強對於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另一方面不能以“為你好”為理由,侵害未成年人的權益,如在送審稿第二十條,特別強調“任何組織、個人,不得經過虐待、脅迫等非法手段,對於未成年人的網絡沉迷予以干預”,這是此次立法的亮點。

申衛星建議,要提高未成年人和監護人的網絡素養,增強健康上網的能力建設,同時應該出台數字監護的守則與社會規范,進一步預防和規制未成年人的網絡行為,一方面強調對於未成年人的管制,另一方面強調保護。

強化司法保護

司法機關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歷來給予高度的重視,近年來中央制定了很多規范性文件,也在執行過程中深入貫徹未成年人的優先保護原則,發布了多個典型案例。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通過網絡實施侵犯婦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這些案例都涉及到利用網絡聊天、QQ、漂流瓶等手段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副校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副院長林維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通常採取以下立場:

第一,對於網絡環境下常發、多發的特定犯罪,司法機關集中根據網絡犯罪的特殊性作出一些例外、特別的規定,包含了大量未成年人保護的內容。

第二,降低針對未成年人尤其低齡未成年人進行侵害的定罪標准。例如,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淫穢電子信息犯罪的解釋中,進一步降低了針對不滿14歲未成年人淫穢電子信息的定罪標准,針對14歲未成年人標准從100降低到50。

在林維看來,司法機關歷來把涉及未成年人的情節作為從重處罰情節加以法益的特別保護,這也是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中有關司法解釋的基本立場,堅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護。

據介紹,在部分司法解釋當中,司法機關把未成年人特殊法益作為提升法定刑的標准。比如說一般的賭博只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招攬未成年人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參與網絡賭博,則視為情節嚴重的情形,要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對未成年人的人數沒有特定的數量要求。這可以清晰地看出最高司法機關對未成年人在網上的權益進行嚴格保護的立場。

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公訴廳副廳長史衛忠表示,“檢察機關始終致力於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維護其合法權益,努力為未成年人提供專業的司法保護”。

隨著網絡技術迅速發展,各種利用網絡實施犯罪的行為也隨之而生。夏某建立的QQ群以金錢為誘餌,騙取幼女提供裸聊等色情服務。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檢察官第一時間介入案件偵查,引導公安機關取証,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並提起公訴,依法予以嚴厲懲處。同時,檢察機關還引入專業心理咨詢師對被害幼女多次開展心理輔導,幫助她們恢復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最佳方式是加強預防,從源頭上減少問題的發生。2016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教育部選拔優秀檢察官組成全國巡講團,開展為期三年的“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對未成年人進行法治教育和自護教育。

推動社會共治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是全社會的責任,有賴於家庭、學校、社會、企業,包括未成年人本身的共同參與。

騰訊公司副總裁陳菊紅介紹說,作為中國最大的互聯網綜合服務提供商之一,騰訊所接觸到的網絡治理問題可謂包羅萬象。騰訊把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上升到公司的戰略高度,積極協助各級主管部門深入開展網絡環境治理,對於給未成年人帶來威脅的網絡有害信息,堅決予以處置﹔持續開展網絡謠言治理、網絡暴力欺凌等有害信息的清理。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騰訊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全國人大代表馬化騰提出了“關於加強未成年人健康上網保護體系建設”的議案,呼吁全社會共同構筑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同心圓”。

今年6月,騰訊成立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上網聯合項目組”,還創立了“企鵝伴成長”兒童權利保護品牌,打造“騰訊安全課”,深受廣大未成年人及老師的歡迎。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委會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認為,落實兒童線上的網絡權利保護的法律政策,迫切需要培養一大批能夠做網上兒童權利保護的專業社會組織。互聯網企業的責任不可推卸,不僅要給孩子提供健康的上網環境和產品,還要及時對兒童在網上受到傷害的各種投訴作出及時反應。

作為青少年代表,中華全國學聯主席王聖博表示要自覺做良好網絡治理體系的參與者。

王聖博在論壇上說,“網絡空間絕非法外之地,我們每一名青少年應該自覺強化網絡空間守法意識,堅持崇德向善、遵紀守法,自覺抵制假惡丑現象,堅決抵制網絡違法行為﹔同時,要掌握相應的網絡安全防護技能,改變不健康的上網習慣,看得見陷阱、擋得了暗箭、補得了漏洞,讓網絡不法分子無機可乘”。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主席賀軍科說,“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需要多方參與、綜合施策,特別強調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和特殊優先保護是各方共識,通過本次論壇倡議立法和行政機關採取與技術發展相適應的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措施,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網絡侵害﹔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司法機關有效處理網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報告並及時調查、介入﹔加強與企業、社會組織在監測網絡風險和追蹤不法分子方面的合作﹔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立法和政策制定,確保未成年人權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護﹔父母、監護人及教育者確保未成年人享有網絡權益和機會,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記者 王春 法制網記者 劉青)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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