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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過程性事件”的反思

——以“高考新方案”出台為例

姚  達
2017年12月12日09:32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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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過程性事件”是新聞媒體常常要面對的事件類型,此類事件結果未定,容易與新聞媒體追求事件“結果”的取向產生緊張關系。本文以2013年至2015年期間,江蘇省內傳媒關於“高考新方案”出台的系列報道為文本,分析作為“過程性事件”的新聞生產所存在的問題、造成的負面后果。同時指出,政府、媒體和公眾在面對此類事件時各自需要做出的改變。

關鍵詞:媒體﹔過程性事件﹔高考新方案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7)02-0047-02

新聞是具有時間性的知識產品,具有“短暫易逝”的特性[1]。新聞媒體為完成每日的新聞生產,也依此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工作節奏[2]。對許多常規事件而言,新聞記者往往按照“慣例”進行報道,譬如,一年一度的高考,十分引人矚目,具有重要的新聞價值,即屬此類。由於其考試時間、實施程序基本固定,新聞記者早已形成了一套報道的常規,如考前關注考生心理和考場環境淨化,考試期間對試題難度進行分析、考后對相關招生政策進行解讀,甚至邀請作家、明星等寫高考作文,均為新聞媒體報道高考的常見手法。

與此不同,2013年起,新聞媒體上開始出現的關於江蘇省出台“高考新方案”的系列報道,卻是一個充滿變數的“過程性事件”,至今仍未塵埃落定。近一年多以來,江蘇省內各類報紙、電視台、廣播、網站已經發布過各種不同版本的“新高考方案”,這些稿件多為頭條,有著極強的影響力。高考作為一項十分重要的政府主導型事件,具有很強的公共色彩,這些變換不定、莫衷一是的報道引起了廣發關注,激發了高密度社會討論。回顧媒體對這一事件的報道,可以發現其中存在著許多新聞失范的現象,對媒體自身、政府改革的推進、以及廣大考生和家長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本文即以江蘇“高考新方案”出台的相關報道文本為例,分析作為過程性事件的新聞生產,存在著哪些問題,其報道困難的根源載在哪裡。同時指出,面對這類具有高度公共性的過程性事件,政府、媒體和公眾應持有的態度。

一、媒體報道的失范表現

1.措辭不定

有關高考新方案出台的報道,是各家媒體的爭奪的重點新聞。對報紙來說,這一新聞標題多在頭版,電視台則以會以專題形式重點報道,新聞網站也多以有色字體顯示。但由於方案並未確定,這些新聞標題中普遍帶有“或”“擬定”“可能”“有望”等字樣,諸如“江蘇新高考方案擬定"3+3"模式”“江蘇新高考方案總分或780分”“江蘇新高考方案有望2017年實施”之類的標題,非常普遍。以往這些詞語,常常用在無關痛痒的娛樂新聞中,如今運用到極為嚴肅的高考議題上,這些不確定的標題說明了新聞媒體根本無法給出事實。

2.缺乏可靠的消息來源

新聞標題中出現的不確定詞語,其實並不是記者缺乏能力,其深層的原因在於記者無法找到可靠的消息來源。由於事件處在過程當中,政府部門自身也無法在短期內確定准確的高考改革方案、實施時間等,不願意對處於調研過程中的事件發表意見,因此記者所得到的消息多為非正式的、匿名的。觀察這些報道的文本,出現最多的消息源是“權威人士”“有關專家”“相關人士”“一位中學校長”等,此類表達了顯示了記者的無奈。

3.互相引証造成流言四起。如今,人們獲取新聞的手段已經非常多樣化,同一地區的新聞媒體很難生產出獨家新聞,越是如此,媒體之間的競爭仿效現象越顯著。較多情況是,當一家媒體報道了江蘇高考新方案的改革后,無論是否屬實,其他類型的媒體都會進行轉載加工,引為己用。在媒體競爭十分激烈的今天,沒有一家報紙、電視台以及新聞網站會輕易放棄追逐高考改革新聞。媒體不經核實就相互引証的行為,造成了高考改革的流言四起,引發了不穩定的社會輿論。

二、失范報道對不同主體的影響

1.造成社會的心理波動

現階段,高考仍是我國最重要的一項考試,關系到萬千家庭的切身利益。媒體多次反復不定的報道,受到影響最大的是考生、家長和中學教育。譬如,僅僅是高考新方案何時實施的問題,就有多次的反復。新聞媒體起初報道的實施時間是2016年,后又改為2017年,最近又有推遲到2018年的報道。這一變化,使涉及到的人群倍受煎熬,很多高一學生因面臨不同的考試方案而焦慮,中學也無法針對新方案制定相應的教學計劃。

2.政府忙於辟謠和應付

面對興起的社會輿論,政府部門再也無法保持沉默。本來,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計劃組織調研和討論,由於許多設想都是過程性信息,無法向社會公布。部分消息靈通的記者通過採訪參與調研的專家等手段,將過程性的信息予以發布,每一則報道都觸及了社會的神經。因此,本不打算公布過程性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門,就必須騰出時間來辟謠和大量回復人民來信、電話和接待來訪。譬如:江蘇省教育廳多次針對“取消小高考加分”“英語將不再計入總分”“新高考方案尚在醞釀出台”等進行公告,告誡學生和家長不要聽信當前關於高考方案的不實傳聞,以免被誤導。同時,關於高考改革的人民來信、來電、來訪也接踵而至,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組織人員進行回應。

3.損害了媒體公信力

由於報道了不確定的消息,媒體雖然在短期內吸引了受眾的眼球,但從長時段來看,媒體也因自己的不實消息而受損,其結果就是必須不斷推翻自己先前的報道。時至今日,江蘇高考新方案仍未確定,但一年多以來,新聞媒體上報道的方案已不下數十種,但每一種均不准確,受眾或已習慣了媒體的風格,對這些報道的真實性、進而對媒體的可信度產生疑問。

三、媒體報道過程性事件失范的原因

1.“高考新方案”事件具有特殊性

一般而言,新聞報道以事實說話,新聞記者能夠運用的主要材料就是事實。所謂事實,是那些已經成為結果的事件。按照這個標准,新聞記者每天的任務就是編織一張張的事實網,提供受眾社會生活的真相。但是,社會事件的結果並不是總是立刻顯現的,因此,有些事件會需要較長時間的等待,即成為“連續性事件”或“發展性事件”[3],新聞記者就要追隨事件,報道最新的進展情況。按理,這本也是記者常常面對的情境,並不復雜。但出台高考改革方案這一事件,社會需要的卻是一個結果性事件,即確切的高考新方案究竟是什麼,何時開始實施。但由於此事需要較長時間研討,涉及的人群眾多,在此期間,記者們不可能不去關注此事,所以,隻能把處在過程中的、未確定的事件當作結果發布,從而導致了報道的失范。

2.新聞競爭的結果

目前,由於媒介融合和媒介形態的多樣化,新聞競爭不僅在同類媒體之間進行,在不同形態的新聞終端也在激烈上演。一條有價值的新聞被報道之后,媒體往往一擁而上,使事件成為熱點新聞,這也促使媒體希望尋找到報道獨家的新聞。就高考新方案出台而言,這是一條十分吸引眼球的重要新聞,一旦一家媒體能夠發其他媒體所未發,就很有可能在新聞競爭中領先一步,因此,新聞媒體不可能等到權威的消息來源出現、等到方案最終塵埃落定時,才去報道相關事件,這會使其在新聞競爭上處於全面落后狀態。

3.政府信息公開的思維未能及時轉變

在高考新方案的出台中,最有權威性的消息源就是教育行政部門,他們對高考新方案的設計方向、發布時間等的掌握,遠比其他的消息源更加准確。目前,我國各級政府部門的信息公開已形成了一套制度,政府部門常常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主動發布公共事件。但由於高考新方案的出台始終處於過程當中,教育行政部門仍以較為傳統的信息公開思維面對公眾,因此,在結果未確定之前,他們還是以保持沉默為主。正是政府這一權威消息源的缺位,導致媒體猜測不斷、小道消息流傳、社會心理波動。事實上,即便是未定的過程性事件,政府部門仍有定期進行信息發布的空間,譬如公開方案研討的發展階段、影響方案實施時間的因素等,這樣就可有效避免媒體用“結果”卻代替“過程”,既可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也可以創造較為穩定的輿論環境,有利於高考新方案的出台。

四、結 語

高考新方案是一個引人矚目、具有重要新聞價值的議題,公眾對其有急切的知情要求,對其進行跟蹤報道是新聞媒體的責任所在。但高考新方案作為一個未定的“過程性事件”,與新聞媒體對“結果性事件”的追求形成了一種緊張關系,在報道中,由於權威消來源的缺乏,以及事件本身變幻不定等原因,新聞媒體常常在報道中以“結果”代替“過程”,從而極易發生失范現象,這不僅會造成社會心理的不穩定,影響政府部門的效率,也對媒體自身的公信力有所損害。

事實上,“高考新方案”代表了一個類型的公共事件,譬如“住房政策的調整”“交通規劃的設計”等,均是關系到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件,也是需要研究討論的事宜,無法在一天之內就得出結果。面對這類型的事件,首先需要政府部門進一步轉變信息公開的思維,不必等結果定下時再發布消息,而可以將事件的發展方向、影響因素等定期向社會公開﹔而新聞媒體也不要僅僅通過不可靠的消息來源,就運用修辭上的掩飾,用不定的措辭急於下結論﹔對公眾而言,也要提高理性分析的能力,理解新聞記者和政府部門的運作規則,避免被流言所困擾。

參考文獻:

[1] 卞冬磊.社會世界的更新:新聞與現代性的發生[J].載國際新聞界,2014(2).

[2] 塔奇曼著.麻爭旗等譯:做新聞[M].北京:華夏出版社,2008:61.

[3] 塔奇曼著.麻爭旗等譯:做新聞[M].北京:華夏出版社,2008:66.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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