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報:00后女孩打賞男主播65萬元,責任在誰

一位00后女孩在加拿大留學期間迷上映客直播,3個月內打賞男主播65萬多元,其母起訴映客直播的經營企業要求退錢,但一審敗訴。法院認為,雖然母親稱映客號是女兒偷偷以其名義開設,並通過其名下的微信、支付寶私自消費,但証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近兩年來,各地曝出未成年人高額打賞網絡視頻主播的行為並不鮮見。今年2月,上海一位13歲的小女孩偷偷用媽媽的手機給網絡主播打賞,2個月花掉媽媽25萬元存款﹔今年6月至9月,江蘇省徐州市一名高二學生,為了打賞屏幕背后的主播,先后從母親的卡上劃走40萬元。
公開調查報告顯示,每10位直播用戶中就有1位青少年,他們為了可以和主播更好地互動而進行打賞。於是,一方面是一種不能為家長所理解的“滿足感”,不斷挖掘出未成年人的“打賞潛能”,使他們在打賞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另一方面是知道真相后的父母對孩子的這種行為百思不解,捶胸頓足卻又面臨追責難。比如第一個案例中的女兒,直到面臨媽媽的怒斥也並沒覺得有何不妥,表示“自己身邊多位在加拿大留學的同學都在看直播,打賞主播”。
父母和孩子間交流缺失造成的認知割裂,已成為直播平台屢屢得手的原因所在。這些年,隨著家長對孩子學業的重視,很多孩子在學習的路上一路狂奔,對標的都是“別人家的孩子”。尤其是經濟條件越好的家庭越重視教育,小小年紀就要學很多科目,甚至獨自一人當留學生。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收獲的心理認同並不多。很多未成年人提到,被打賞的主播都是溫柔、善解人意的,如果你花的錢多,還能跟他對話。這樣的滿足感看似匪夷所思,但卻是孩子需要的。
從某種程度上說,主播們之所以能收獲巨額打賞,也是摸清了觀眾的情感需求。筆者曾和一位需要上夜班的90后聊過這個話題。作為一位月入8000元的白領,他每個月也會花1000多元購買虛擬禮物送給深夜聊游戲或是動漫的主播﹔他的一位朋友每月到手4000元左右的收入,幾乎全都用來買虛擬禮物﹔還有一位家境更好的朋友,人在美國讀書,但已在購買禮物上花掉了六位數的費用。他們埋單的本質,是覺得主播也是一份工作,也是用自己的時間給予陪伴。而價值幾元、幾十元以及五六百元不等的虛擬禮物,不僅完成了視頻內外的連接,也讓觀看者建立起彼此的最初印象,即通過禮物多少來認識彼此。
當然,直播平台也沒少動腦筋。為了刺激充值,平台大多設置了晉級光環——充值的數額會影響等級,等級越高的人去房間裡說話,就會得到更及時的“互動”﹔每逢節日,平台都會列出排名,比如“刷禮物最多的用戶排行榜”﹔有些主播甚至定出“潛規則”:刷滿多少禮物就給微信號,刷滿一定數額禮物就給手機號。
不難看出,年輕人打賞的背后是希望引起關注。所以,當直播平台猛打心理牌的時候,家長如果一味以一副“恨鐵不成鋼”的心境去看待孩子對主播的打賞,隻能讓彼此之間的隔閡拉大。而靜下心去聽他們的訴求,認識到孩子的需求,才有可能把他們從打賞之路上拉回來。尤其是身在海外的留學生很容易有孤寂感,在父母遠在他鄉,屏幕裡的主播卻無時無刻給予陪伴安慰的情況下,缺乏理智的“一擲千金”就更容易成為必然。
所以,與其說孩子不懂事打賞網絡主播,不如說他們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刷存在感,獲得情感滿足。屢屢被點名的直播平台確實亟待規范,但要避免這樣的個案頻發,家長還應該重新認識並擔負起作為監護人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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