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火山小視頻"被約談 專家怎麼看?

編者按
近期“快手”“火山小視頻”直播短視頻平台傳播涉未成年人低俗不良信息,社會輿論反映強烈,國家網信辦於4月4日依法約談“快手”和今日頭條旗下“火山小視頻”相關負責人,提出嚴肅批評,責令全面進行整改。 針對此事,傳播君特邀9位業內專家進行分析解讀。
復旦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沈逸
這次約談,充分証明了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空間的行為,包括商業創新,都必須在法治的軌道下進行,不能突破社會公序良俗的底線。野蠻生長,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是互聯網業界創新的常態,因為創新的速度、廣度、深度和力度,都遠遠超過了傳統規制體系能夠覆蓋的范圍。在網絡空間出現的創新,既需要把握其中的精髓,鼓勵其得到良性的發展,從而讓數字經濟造福人民群眾,另一方面,不可否認的是,由於數字經濟所蘊涵的豐厚的利潤回報,讓那種通過踐踏基本的道德法律底線來牟取超額利潤的行為甚囂塵上,客觀上為管治帶來了重大的挑戰。這次的約談應該看作是在這方面取得的又一次重大的進展。需要指出的是在信息時代,網絡應該被納入一個綜合性的治理體系的框架之內,加以有效的規制。換句話說,除了約談平台、追究平台責任之外,上傳視頻的具體個體以及在整個利益鏈條中是否存在侵害都必須得到有效的查處,從而形成一套機制,確保相關的法律體系能夠充分地運行起來,並且形成一種機制化的能夠對重復出現的類似問題進行迅速反應的有效管理方式。
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教授、網絡法與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
王四新
構建良好的網絡內容生態,打造適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內容平台,使網絡空間風清氣正,應當成為平台主動履行的社會責任。國家網信辦依法約談平台內容存在嚴重違法現象的“快手”、“火山小視頻”,是國家相關機構近期系列網絡執法活動的一次重要活動,表明網信和相關部門的執法活動呈常態化和規范化的態勢,靠“非法”內容獲取“不正當”利益的機會成本會越來越大,平台如果不在內容安全方面下功夫,會面臨著越來越難以把控的監管風險。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支振鋒
在互聯網新聞信息發展的自媒體階段,內容生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傳統媒體主要是記者或者專業人士生產內容,而自媒體主要是用戶生產內容。一方面這是今日頭條以及各類直播平台等蓬勃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互聯網新聞信息發展的繁榮﹔但另一方面,用戶生產的海量內容與算法不透明和算法治理跟不上相疊加,就會導致大量低俗或者違法內容的產生。而這種情況,也給監管部門帶來了新的挑戰,倒逼監管理念和監管手段的革新。在監管上要從原先注重結果導向理念,轉向從源頭到結果全鏈條監管的理念,尤其是要重視人工智能算法的治理,從根本上改變互聯網新聞信息生產的生態。同時也要注意走群眾路線,建立更具響應能力和回應能力的舉報渠道,努力把億萬群眾吸納到互聯網新聞信息的監管過程之中。然,互聯網新聞信息企業,也要端正自己的三觀,以更具社會責任感的方式來進行運營。隻有監管部門、互聯網信用信息平台、內容生產者,以及億萬網民共同努力,建立協同治理的綜合治理機制,才能從根本上改良互聯網新聞信息生態。
北京師范大學刑科院暨法學院副教授、碩導、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
吳沈括
當下網絡安全法全面實施決心堅定、力度空前,信息化新技術新應用中的內容要素價值日益顯著,在線內容的安全治理也凸顯其重要意義。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利用網絡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損害公序良俗以及宣揚低級趣味,這是必須強調的行為紅線,預期也將是今后執法活動中的重點關注所在。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網絡新媒體研究室主任
孟威
互聯網是信息輿論的公共空間,平台方相應地被賦予了公眾利益的守護者責任,這不是虛化、寬泛的說法,而是關系到價值觀走向、公民合法權益維系以及社會穩定、安全的現實問題。近年來,國家相繼出台多部政策法規並採取措施,嚴厲整治低俗內容的傳播蔓延,表明了對違法違規內容的零容忍,也是對平台健康發展的有力保護。就平台方來講,一方面要積極配合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守土盡責,滿足公眾和社會的良好期待。另一方面也應主動作為, 加強平台自身建設,切實提升理念素養和管理水平,有效落實主體責任,自覺驅逐劣幣,拒絕野蠻生長。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人文學院教授
張跣
國家網信辦依法約談兩平台負責人,受到社會廣泛關注,這說明,公眾對未成年人成長的網絡環境極其關注,對進一步加強網絡信息監管和網絡文化建設充滿期待。網信企業不能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一味“抓眼球”“搏出位”,必須時刻牢記社會責任,遵循公序良俗,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個“主心骨”。對於網信企業來講,強化網上信息管理主體責任絕不能只是一句空話,八項要求必須逐條落到實處。對於政府管理部門而言,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積極加快網絡信息服務立法,尤其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等專項立法的實施,可以說是刻不容緩。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
張錚
此次國家網信辦約談“快手 ”和今日頭條旗下“ 火山小視頻”,再次把網絡內容平台與該平台UGC內容的負外部性聯系在了一起。我認為這非常及時、必要:第一,跟未成年人有關的低俗不良信息在網上的開放、無甄別地傳播會對用戶個體、對社會公眾產生極為嚴重的不良影響。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普遍都對與未成年人有關的(即內容涉及未成年人或向未成年人傳播的)網絡有害信息採取非常謹慎的態度,應對手段也根據內容有害程度從警告到嚴厲打擊不等。第二,這些內容平台當前的算法邏輯非但沒有面向用戶特別是對未成年用戶消除或降低這種不良影響,甚至會加劇和助推這些不良影響,這延續了去年年末到今年年初對“算法媒體”的爭論。價值理性在工具理性面前、在獲取點擊量的商業訴求面前顯得脆弱無力,這必然導致“ 市場失靈”,政府則必須介入,及時規制。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本次約談整改展現出三大亮點:一是強化平台主體責任和道德意識,明確算法推薦屬於監管范圍。二是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嚴禁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當網絡主播,清理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和違背社會主流價值觀的違法作品和主播。三是落實國家網信辦直播新政中規定的黑名單制度,施行跨平台的違規禁播名單。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副研究員
楊斌艷
為何總在約談后才整改?為何算法推薦總成為藉口?一些企業還試圖把這歸作是新技術發展過程中的必然以及算法的局限性,用此來試圖掩飾企業社會責任被拋棄的真正問題。通過低俗內容增加眼球吸引是我國互聯網行業長期存在的一大弊病,成為網絡上不良信息頻頻出現的禍根,也是一些企業的慣用伎倆。平台責任意識是監管部門一再強調和社會公眾一再要求的企業必備,而“挺險先行,事后補救”卻屢禁不止。因此,應該進一步探索事先規范機制,並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建立內容傳播的“誠信”和“黑名單”制。這不僅是監管部門的職責,更應該成為政府、企業、公眾齊協同、共參與的長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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