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應用平台不能成為山寨APP幫凶

山東濰坊的李明(化名)用蘋果手機通過“PP助手”軟件搜索下載了一款叫“福利彩票”的應用,並在短短兩天內投入近3萬元買彩票。可是,他卻被福彩中心告知,自己購彩的手機應用是“高仿山寨”。5月7日,澎湃新聞網從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獲悉,中國福利彩票發行和銷售中心沒有授權任何一家企業通過互聯網銷售福利彩票(5月10日澎湃新聞網)。
福利彩票不允許進行無紙化銷售,但有大量山寨APP涉違規售賣福彩,這些山寨APP與中國福彩網官方客戶端很是相似,只是山寨APP能夠售賣福彩,而中國福彩網官方客戶端沒有彩票購買渠道。讓人詫異的是,一些高仿山寨APP還被置於“PP助手”軟件檢索結果的首位。部分名為“福利彩票”的應用還被平台明確劃入“金融理財”分類,且評分高達4星甚至5星。
這背后對應的是第三方網絡服務平台的失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規定,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山寨APP違規售賣福彩,對於這一問題,應用平台理應能夠發現並對其予以封殺。然而,應用平台不僅任由這些山寨APP橫行,而且還給這些山寨APP很高評分,甚至把它們推薦到檢索結果的首位。這背后是否與備受詬病的百度競價排名一樣,誰給的錢多,就給誰上“頭條”,而罔顧了背后的商業倫理、職業道德?這也讓應用平台間接變成了“李鬼”的幫凶。
“福利彩票”的山寨APP違規售賣福彩,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福利彩票本來就不能進行網絡售賣,但這些山寨APP將自己偽裝成正版APP,誘導消費者消費,這本身就是欺騙,而山寨APP背后的網站,在彩票銷售過程中,還會出現截留投注資金,卷錢跑路等情況,還有發行假彩票欺騙消費者、誘騙投注資金的情況出現。另外,網絡銷售還需要採集用戶個人信息數據,這還可能衍生個人信息泄露、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任由山寨APP橫行。對此,第三方網絡服務平台應嚴格把關,盡好審查、登記、檢查監控的主體責任。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督促應用平台履行自身職責,對於失職瀆職的應用平台,要依法追責問責。隻有斬斷其背后的利益鏈條,讓各個環節的責任方負起責任,不管是倒賣彩票的“李鬼”還是其他領域的“李鬼”才會真正沒有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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