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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代聊”跨省攬客涉嫌介紹賣淫罪

檢察官揭秘網絡賣淫黑色利益鏈

2018年09月16日07:11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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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檢察官揭秘網絡賣淫黑色利益鏈

“哥哥,要看看我的照片嗎?加我……”隔著手機屏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的周冰“上套”了。很快,他就將自己的位置發給與自己聊天的美女網友“小姐姐”。約好時間地點,周冰與“小姐姐”見面,交易時,民警趕到現場,將他們抓獲。

周冰不知道的是,與他見面的和與他聊天的並非同一人,與他聊天的網友“小姐姐”竟是名男子。這名男子劉飛在這起網絡賣淫案中扮演的是網絡“代聊”角色,而且他“代聊”時人並不在新疆,其背后隱藏著一條網絡賣淫黑色利益鏈。

近日,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向記者揭秘了這起跨省網絡賣淫案。

網上“站街”

和其他網絡“代聊”一樣,劉飛也是從“站街”開始。

“網上‘站街’是通過技術手段,搜索手機微信號、搖一搖、丟漂流瓶等方式添加微信好友,目的都是為了攬客。”劉飛說。

2015年夏天,家住重慶市巫山縣的劉飛在家待業。一次偶然的機會,遠方親戚李軍說要帶他走一條躺著就能發財的路。

見劉飛一臉好奇,李軍打開手機演示起來,他先通過微信搖一搖添加了一個陌生人,並在微信對話框輸入:“小哥哥,能聊不?”對方見李軍微信頭像是美女,立刻回復:“先看看照片。”

“這樣就能掙錢?”見劉飛不信,李軍保証道:“你放心,我給你培訓完,你就知道裡面的門道了。”

李軍口中所謂的“門道”,就是通過網絡“代聊”在網上發布招嫖信息,引誘男子上鉤,再聯系組織者安排賣淫交易。

“為了吸引嫖客,‘代聊’會用各類美女的頭像來偽裝身份,獲得嫖客信任。”劉飛說,還要通過軟件更改微信的ID。劉飛的微信ID就設在烏市的一些高檔酒店或者娛樂會所附近,以方便搜索附近的人,招攬“客戶”。

“站街”幾乎沒有技術含量,隻要會使用手機微信就可以操作。而網絡“代聊”則需要一定的技巧,新入門的“代聊”人員需要由“老人”進行培訓。

遠程招嫖

“代聊”一方面通過網上交友論壇、貼吧等發布招嫖信息,另一方面通過手機微信添加陌生人招嫖,兩種方式全程都在線上操作,非常隱蔽。

“每個‘代聊’人員都有上百個微信號,遭投訴被封號也不擔心,可以重新再買。”劉飛交代,經過培訓,他很快上手,他每天會同時登錄多個微信號,扮演不同角色與男性網友聊天,約定交易地點。

2017年11月的一天,劉飛在微信上與周冰聊天,待周冰上鉤提供了自己在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某處的地址后,劉飛便將周冰的地址發給烏市的“老板”曹輝,由曹輝聯系賣淫女與周冰進行交易。如果交易成功,劉飛可以從“老板”處獲得20%至40%不等的介紹費。

在烏魯木齊市,與劉飛聯系的“老板”除曹輝外,還有5人。從2015年起,劉飛每天都在網上尋找活躍的交友網站、貼吧、論壇等,在裡面發布大量誘導性的話題,將有意向的網友引流到其個人社交賬號,然后將陌生人轉換成“客戶”。

據調查,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劉飛為曹輝提供“訂單”50多份,按照交易成功后的分配,劉飛僅在曹輝處就非法獲利7萬余元。

涉嫌犯罪

“這是一起跨省作案的網絡賣淫案,此案中劉飛、李軍、曹輝等人均涉嫌介紹賣淫罪,目前均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郭斌說。

在現實生活中,像劉飛這樣藏於幕后充當“代聊”人員,幫助他人介紹賣淫的人很多,但他們自以為沒有直接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卻不知自己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

郭斌介紹,在此案中,劉飛、李軍作為“代聊”人員,通過網絡招攬嫖客,並將嫖客的需求信息推送給曹輝,由曹輝安排賣淫女上門服務,事后分嫖資,3人是共同犯罪,涉嫌介紹賣淫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介紹賣淫罪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可以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辦案檢察官提示廣大網友:網絡交友須謹慎,特別是男性網友,發現對方有可能是“代聊”后,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上鉤,很可能落入詐騙分子預先設定的“仙人跳”詐騙陷阱,或被賣淫女“順手牽羊”偷走貴重物品,還可能被公安機關抓獲受到處罰。(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張蕾 陳濤)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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