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曉宏委員:應修訂著作權法以打擊"洗稿"
昨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閻曉宏接受新京報專訪。新京報記者 陶冉 攝
“洗稿”,是去年自媒體領域繞不開的話題。多起以“洗稿”方式產生的侵權事件,在媒體和自媒體界引起軒然大波,也引發業內對於整治自媒體侵權的呼吁。
自媒體尚屬新生事物,隨之而來的一系列版權糾紛,也多是新問題。如何界定“洗稿”?怎樣保護新聞作品的版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閻曉宏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亟須修訂著作權法,對其保護的“作品”概念重新界定。
閻曉宏表示,曾經不屬於被保護范疇的“時事新聞”,應該具體區分,其中部分要納入受保護的“作品”之列。
著作權法不保護“時事新聞” 不符合現狀
“洗稿”通常被定義為篡改、刪減他人原創內容,使其面目全非,形成所謂新稿件,但該稿件最有價值的部分仍是抄襲的。
去年,多篇自媒體發表的時事類文章成為刷屏“爆款”,而其中一些核心事實被發現是來自媒體此前的報道。閻曉宏表示,界定和懲治“洗稿”等類似侵權行為,亟須對著作權法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在新的形勢下,重新界定“作品”的內涵。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具體包括這些形式: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等,一共九類。
著作法同時規定,有三種類型不適用於著作權法,其中之一就是“時事新聞”。閻曉宏認為,著作權法不保護“時事新聞”,已經不符合媒體發展現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院長魏玉山也表示,“洗稿”已成為業界關注的版權熱點,需要盡快拿出解決方案。
多部門治理侵權盜版 “洗稿”列入黑名單
雖然“洗稿”尚未成為專業術語,但在國家治理侵權盜版的行動中,這一行為已經被明確列入“黑名單”。
去年7月,國家版權局等聯合啟動“劍網2018”專項行動,對“洗稿”行為採取措施。此次行動整治自媒體通過“洗稿”方式抄襲剽竊、篡改刪減原創作品的侵權行為,並規范搜索引擎、瀏覽器、應用商店、微博等涉及的網絡轉載行為。重點打擊未經許可轉載新聞作品的侵權行為,及未經許可摘編整合、歪曲篡改新聞作品的侵權行為。
據國家版權局統計,截至年底,“劍網2018”專項行動封禁降級14萬個侵權自媒體賬號,處理47萬余篇侵權作品。
談“洗稿”定義
應將獨創時事新聞納入著作權保護范疇
新京報:“洗稿”行為是否侵犯版權?
閻曉宏:“洗稿”這種把別人的文章通過改換標題、改變語言等方式改頭換面的行為,都應該屬於構成侵權,隻有取得別人授權才能使用。
“洗稿”是一種新興的侵權形式,去年在時事新聞領域引來較多關注。產生爭議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根據著作權法規定,“時事新聞”並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范疇。
新京報:媒體獨家深度報道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閻曉宏:談論什麼是“洗稿”,首先需要了解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是什麼概念。“時事新聞”是三種不適用於著作權法的類型之一,但事實上,很多新聞作品凝結著新聞記者的智力和付出,不應未經授權隨意使用。這也是著作權法需要修訂的部分,應該將一些有獨創性的時事新聞納入到保護范疇。
談“作品”界定
因創作量巨大 “作品”的概念需重新定義
新京報:經過幾十年發展,著作權法關於“作品”的定義還有哪些需要調整的地方?
閻曉宏:除了時事新聞,著作權法中明確保護的其他形式作品,也需重新定義。最近幾十年,我國創作領域出現了新情況,最主要的就是作品數量急劇增多。20年前,長篇小說一年創作量為1000部左右,現如今網絡長篇小說一年超過100萬部,數量是以前的上千倍。
再比如攝影作品,以前用膠片拍攝,總量不大,都可以當作作品來保護。而現在手機像素已經超過以前相機的像素,每個人都可以使用手機等終端設備攝影,產生了海量的照片。如果我們把這些照片和20年前的攝影作品同等看待,就會陷入很大的迷茫:這麼大的數量怎麼保護?所以我認為對“作品”概念的界定應該更加嚴格,不能隨手拍的東西都能視同為作品。
新京報:如何界定哪些是作品,哪些不是?
閻曉宏:在新情況下,哪些攝影或其他創作形式產品屬於“作品”,是比較之后產生的。例如,20年前的一張照片算作品,而現在一張同等質量的照片,我認為不一定構成作品,當更多人有條件攝影時,攝影作品的門檻就應該高一些。
我認為,攝影成品是否屬於作品,主要是看獨創性和質量,而獨創性和質量應該是通過與同一時代的同等作品相比較得出的。
新京報:針對著作權法關於“作品”的界定,你有什麼建議?
閻曉宏:界定哪些是作品、哪些不是,存在比較大的困難。修訂著作權法的時候,需要有比較具體的規定,目前著作權法相對來說比較原則性。
談提案
建議研發未成年人專屬移動終端
新京報:你這次帶來的提案關注什麼問題?
閻曉宏:我帶來的提案之一關注的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
鑒於未成年人尚未形成良好的自控能力,我建議研發專屬未成年人的移動終端,以有效改善未成年人沉溺網絡游戲、網絡動漫、網絡電競、網絡文學等現象。
當前我國網絡游戲、網絡動漫、網絡電競、網絡文學整體上健康發展,但由於自控能力差,未成年人使用和成年人同樣的移動終端,可以選擇與成人同樣的網絡游戲等內容,難免沉溺網絡,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產生負面影響。
新京報:未成年人專屬移動終端有什麼特征?
閻曉宏:這種移動終端的內容是有限的,是在中宣部、教育部等部門的指導下,由社會各界經過嚴格選擇並適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內容。
同時,這種移動終端使用的時間也是有限制的,比如在晚上10點以后關閉、節假日適度延長等,具體可以制定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移動終端時間管理辦法。
新京報:你建議未成年人隻使用這一種終端嗎?
閻曉宏:未成年人專屬移動終端並非強制推行,而是在教育部門和家長的支持下,基於自願選擇使用。
在移動終端研發推廣方面,支持網絡運營商和內容提供商以及移動終端生產商,堅持微利原則提供服務。同時,建議中宣部牽頭,會同網信辦、工信部,在自願基礎上,選擇並支持有關網絡平台和硬件制造商。
很多新聞作品凝結著新聞記者的智力和付出,不應未經授權隨意使用。這也是著作權法需要修訂的部分,應該將一些有獨創性的時事新聞納入到保護范疇。——閻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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