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愛麗委員:對低俗網絡詞語應加強監管
低俗網絡詞語流行,語言不規范現象頻發高發,在這樣的環境下,如何保障廣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不受這些語言的影響?
河北省教育廳總督學韓愛麗委員近日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建議,修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語言文字應用領域出現的一些新問題、新挑戰作出回應。
2001年施行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有力地促進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和規范應用,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法治軌道,開創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新局面。
韓愛麗認為,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不足。“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社會發展和信息化步伐加快,語言生活日益紛繁復雜,社會語言觀念和人民群眾學習使用語言文字的需求愈加多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貫徹落實過程中遇到了一些新問題、新挑戰,需要及時進行修訂。”
韓愛麗說,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與發展,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廣和普及帶來了機遇和挑戰。網絡空間的虛擬特征帶來了語言文字使用監管上的困難,導致一些低俗網絡詞語流行,語言不規范現象頻發高發。“網絡空間的語言文字使用需要加強監管。但是,對網絡使用語言文字,目前的法律還沒有作出規定。”
韓愛麗認為,人民群眾學習使用語言文字多元化的需求需要得到滿足,這些需要從法律層面進一步加強制度設計。她舉例說,保護聽力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的語言文字權利,推廣普及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韓愛麗注意到,語言文字工作戰線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執行落實中經常面臨難題:目前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偏重於語言文字形式上的管理,在新時代建設文化強國的背景下,法律需要對語言文字內容的使用提出進一步明確要求,在立法原則中增加語言文字的使用應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等內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獎勵和懲罰措施不具體,致使法的落實缺乏執行力度。
“因此,需要通過修訂法律進一步明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執法主體、各部門職責分工和獎懲措施,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韓愛麗主張通過修改法律,促進並加強法律的貫徹落實。
韓愛麗建議,將修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並盡快出台,使之更符合語言生活實際,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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