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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個人網絡數據不能只是"一鍵刪除"

申琦
2019年03月19日07:20 |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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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注銷個人網絡數據不能只是“一鍵刪除”

  日前,騰訊QQ宣布賬號注銷功能將在手機新版本中上線。根據騰訊客服提示,刪除的不僅是QQ用戶的社交內容,包括好友、聊天記錄、個人評論、QQ空間、相冊照片等個人數據,而且Q點Q幣、財付通余額、理財產品和其他虛擬財產等也將終止服務。當服務商單方面提出服務終止或者賬號注銷時,個人數據隻能一刪了之麼?是否有必要提供有效的數據保存與轉移服務?

  根據我國工信部2016年4月7日發布的《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用戶終止使用電信服務或者互聯網信息服務后,應當停止對用戶個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並為用戶提供注銷號碼或賬號的服務。

  2017年6月1日實施的網絡安全法還明確要求,個人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網絡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這些基於用戶主動提出的個人數據刪除和注銷要求,無疑為保護個人數據安全提供了保障。但是,對於網絡服務商應當提供何種注銷服務,注銷之后的個人數據應當如何下載、存儲、管理與轉移等,尚缺乏具體規定。在這方面,不妨參考一下其他國家的有益做法。

  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的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明確規定數據攜帶者擁有七種權利:知情權、訪問權、修正權、刪除權(被遺忘權)、限制處理權(反對權)、可攜帶權(轉移權)、拒絕權。

  其中,數據可攜帶權是指用戶可以無障礙地將個人數據及其他數據資料,從一個信息服務提供者轉移到另一個信息服務提供者。由此,就賦予了數據主體對自己數據的控制權與自決權。也就是說,當用戶不再使用QQ時,他有權決定是否將自己的個人數據轉移給另一個想去的網絡服務商。

  數據可攜帶權意味著個人不僅有權決定自己從服務商那裡刪除自己的信息,還可以決定是否允許數據在不同平台之間自由流轉。用戶可以擇優選擇提供更好服務的平台,也選擇數據留存。這將削弱用戶與平台之間的鎖定效應,一定程度上將促進互聯網行業的創新、繁榮與公平競爭。

  為確保這一權利的可實施性,歐盟數據工作保護組還早早地公布了數據可攜權指南,從數據可攜帶權的基本構成要素、可攜帶個人數據的類型、行使數據可攜帶權的前提、數據的可移植性、涉及第三方關系人的數據權利等方面出發,較為詳細地說明了用戶的個人數據應該如何移植和傳輸。

  當然,數據可攜權也有一定的適用范圍與限制。同時,因公共利益而處理的數據,如獲得政府授權處理的數據以及可能對他人權利和自由造成不良影響的數據,則被排除在可攜帶范圍之外。

  目前,除歐盟之外,美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國家和地區在個人數據保護方面都不同程度明確了數據可攜帶權的保護范圍、實施辦法。在此前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大會新聞發言人張業遂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個人信息保護法列入本屆立法規劃。目前,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和起草,爭取早日出台。但僅就引入數據可攜帶權而言,我們還面臨立法論証、行業壁壘、技術支持等現實問題。

  例如,立法確權方面,網絡個人數據往往會關涉第三方人信息,如聊天記錄、通訊錄、轉賬信息等,如何界定這些數據的歸屬?如果數據持有人在不征得第三方個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數據轉移,是否會侵犯他人的數據安全?對此,還存在不小的爭議。

  同時,出於行業利益之爭,網絡服務商通常不會輕易將自己持有的個人數據與其他平台共享。2015年,新浪微博訴脈脈抓取使用微博用戶信息案、大眾點評起訴百度地圖“搭便車”使用點評信息案等,反映出在以個人數據為核心價值的互聯網經濟中真正實現個人數據的自由流通還存在“維權”和“侵權”的爭議。

  此外,實現個人數據轉移的技術支持,是由原網絡服務商負責還是由新的服務商提供,亦需要達成共識。簡單來看,個人數據的經濟價值越來越顯現,這使得眾多網絡服務商日益重視對數據的開發和利用。然而,僅僅視用戶數據為自己盤子裡的“金礦”,顯然是有點短視了。

  在個人數據保護與流通方面,相關互聯網巨頭應該走在前面,不僅要在產品和服務的整個生命周期內提供全面的數據安全保護,而且要更好地尊重用戶意願和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說,QQ賬號一刪了之之后,不能留給用戶的只是“青春無處安放”的感嘆。如果可以允許用戶自主流轉個人數據,或許將創造出更多的社會價值。

  (作者為華東師范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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