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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干淨”的教科書做尊重版權榜樣

張曉霞
2019年04月04日13:47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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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用“干淨”的教科書做尊重版權榜樣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書。人民教育出版社 供圖

  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立於1950年12月1日,是教育部所屬的一家大型專業出版社。60多年來,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據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先后研究、編寫、出版了11套全國通用中小學教材﹔承擔了國家統編三科教材(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的編輯出版任務﹔累計出版各類出版物7萬余種,發行量逾750億冊。人教版教科書除紙質圖書以外,還有配套的電子音像資源和數字化資源,可以滿足教學過程中的多樣化需求。

  2010年12月和2011年3月,中國教育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教育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相繼成立,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為核心成員單位。

  教科書是復雜的智力作品

  2017年7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的通知》發布,標志著國家教材委員會正式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指導和統籌全國教材工作,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研究審議教材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研究解決教材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組織、協調各地區各部門有關教材工作,審查國家課程設置和課程標准制定,審查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國家規劃教材。

  改革開放40年來,教科書的課程標准(教學大綱)以及內容和形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中小學教科書的編寫出版大體按照以下流程進行:研究課程標准—策劃全套教材的內容安排—確定全套教材的體例—組織編寫—三審—試教試用—修改—送審—修改—出版稿—發稿—排版—三校—印制—發行。由此可見,從研究課程標准到出版具體的教材內容,需要經歷漫長又復雜的創作過程。

  教科書並不是簡簡單單的匯編作品,即使是使用他人作品數量最多的語文教科書,也是復雜的智力作品,因為把課程標准所要求的生字、詞匯、語法、古詩詞、推薦閱讀篇目等有機地編排到12冊教科書中,並且要貫徹立德樹人的教育理念、符合學生的認知水平、體現教學規律,是需要大量智力勞動的,因此,教科書是智力創作,是受版權保護的作品。

  通過教科書這樣一種出版物,可以反映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教科書編寫出版的變化與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發展息息相關,與教科書相關的法律法規在40年中也發生了很多的變化,《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對於教科書的編寫、出版、銷售和使用影響巨大且深遠。

  全流程嚴格版權管理

  教科書在編寫過程中,要使用他人享有版權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樂作品、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等,人教社通過簽約或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直接或委托集體管理組織向權利人付費。

  教科書的編寫同時產生教科書版權,教科書符合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的條件,屬於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類型。

  與教科書相關的法律法規內容包括:《著作權法》第二十三條關於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的規定、《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2013年修訂)等。教科書使用作品從許可使用到法定許可,是2001年《著作權法》修改的一項重要內容。教科書法定許可制度,對於使用優秀作品編寫教科書、提升教科書的內容品質,以及對於權利人作品的傳播和保護,都起到了正面和積極的作用,是立足中國版權現狀和教科書編寫需求的具有創新意義的法律制度。

  教科書出版過程中也涉及大量版權問題,包括圖片版權、版式設計版權等。以封面設計為例,對於人教社2012年現行版的義務教育教科書以及即將在2019年秋季開始使用的新高中教科書,人教社都請了著名畫家設計封面,在版式設計上保持風格的一致。除此之外,教科書內文所使用的美術作品和攝影作品有的請畫家原創,有的通過圖片庫或其他渠道購買,對於通過上述途徑無法得到的圖片,則通過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付費。

  人教社嚴格要求在編寫出版流程中尊重知識產權,內部辦公軟件也實現了正版化。人教版教科書排版時主要使用方正和漢儀的字庫,並使用Indesign等正版排版軟件,使用正版校對軟件。

  鼓勵使用的同時嚴防侵權

  教科書作為享有版權的作品,有權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許可他人使用教科書編寫、出版、制作、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與教科書配套使用的學習資源等。多年來,人教社根據教學的需求,選擇優質的合作伙伴,授權編寫出版與人教版教科書配套的各類教學資源,滿足教學需求的同時實現人教版教科書的版權價值。

  對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學術性使用,人教社希望使用者在使用人教版教科書進行學術研究時尊重教科書的版權,在論文或其他學術成果中注明所引用教科書內容的出處及版次。另外,人教社還建議在中小學、大學和其他學術機構中加強版權教育,營造尊重版權的氛圍。

  人教版教科書使用廣泛,由此產生的配套學習資源的市場非常大。2000年之前,教輔市場混亂,針對人教版教科書的侵權行為屢見不鮮。2011年8月16日,原新聞出版總署發布《新聞出版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管理的通知》﹔2012年2月11日,教育部、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改委和國務院糾風辦4家單位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教輔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2015年8月3日,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教育部、發改委發布《關於印發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的通知》……一系列針對教輔市場的治理措施對於規范教輔的編寫、出版、發行和使用等行為起到了重要作用,基本使上述行為處於有法可依的狀態,治理成效顯著。

  但侵犯教科書版權的行為,包括未經許可使用教科書編寫、出版、制作、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與教科書配套使用的學習資源等現象並未消失,尤其在互聯網環境下,還呈現出了新的變化。

  對於人教社而言,版權維護也是重要的日常工作。人教社通過發函、投訴、協助行政執法、民事訴訟等手段維權。針對侵犯教科書版權的行為,人教社積極主動維權,考慮到人教社教科書合作伙伴眾多以及人教社的行業影響力,人教社並不以訴訟作為主要的維權手段,而是在相關侵權行為已有法院判決的前提下,以和解為主,要求對方停止侵權,或者有條件地將侵權主體轉換為授權主體,既宣傳、維護了版權,也盡量保持與同行出版單位的和平相處,共同建設守法的行業環境。

  針對電子商務平台上的侵權,包括銷售盜版紙質教科書、銷售盜版或侵權使用教科書制作的數字化產品等行為,人教社與阿裡巴巴、拼多多等電子商務平台建立合作關系,共同維權。此外,人教社還與中網(北京)版權咨詢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作,由其負責收集APP侵權的數據,之后根據情況確定線上或線下維權方式和內容。人教社也設置專人日常在一些銷售教科書較多的電子商務平台上巡查,還根據用戶舉報或執法部門的要求進行維權。

  我們相信,在政府強化治理、用戶法律意識增強、平台主動防假治假、權利人積極維權的合力作用下,版權環境會得到極大的改善,教科書的版權會得到尊重,這樣的結果也有利於讓使用教科書的孩子們從小樹立尊重版權的觀念。

  (作者系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權部主任)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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