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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社會效益評價”助推出版業高質量發展

李玉平
2019年04月11日13:24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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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讓“社會效益評價”助推出版業高質量發展

核心閱讀

《辦法》要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賦予圖書出版單位新的文化使命和歷史責任。對於出版人來說,社會效益、社會責任是出版人的歷史使命,更應該成為出版人的價值追求。出版人應堅定文化自信,扎根深厚的文化沃土中尋找靈感,推出傳承文明、傳播知識、推動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優秀出版產品。

2018年12月底,中宣部印發《圖書出版單位社會效益評價考核試行辦法》。這個文件必將對出版產業、出版單位和出版人產生巨大影響,為出版業帶來更為積極的變化。

出版管理的重大創新

《辦法》將社會效益指標進行了量化。過去,有關出版的條令條例、規章制度常常要求出版單位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但在落實中由於缺乏剛性規范,往往隻停留在口頭上、表態上。《辦法》採用百分制對社會效益指標進行了量化,以出版質量、文化和社會影響、產品結構和專業特色、內部制度和隊伍建設等四大類9條35項指標作為評分標准,形成了對社會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

首次為出版單位劃出社會效益紅線。過去,個別出版單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甚至不惜犧牲社會效益換取經濟效益,出版行政管理中對這類問題的處罰不明確、不具體,很難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出版單位產生震懾作用。如《出版管理條例》在第67條規定出版物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和標准的,可以責令限期整頓或吊銷出版許可証。《辦法》把出版質量作為出版單位的生命線,“內容質量”一項就佔42分,如果出版物出現嚴重政治導向錯誤、影響惡劣,社會效益考核為不合格。連續兩年社會效益考核不合格的,要進行整改﹔連續三年不合格的,依法依規對出版單位予以處罰直至退出,可以說為圖書出版單位劃出了社會效益紅線。

首次為社會效益實現提供了制度保障。《辦法》明確提出,將出版單位負責人薪酬和職工工資總額與社會效益考核結果挂鉤﹔在評獎推優、出版資源配置、政策資金扶持等方面給予社會效益考核等級為優秀的圖書出版單位傾斜﹔要求各出版單位把社會效益優先原則寫入企業章程和規章制度等,為社會效益的實現提供了可靠保障。

出版業將發生更積極變化

隨著《辦法》的實施,各出版單位必須轉變工作思路、調整產品結構、重視出版質量、突出專業特色。

出版行業進一步整合。《辦法》突出對出版單位政治方向、出版導向、價值取向的評價考核,明確要求社會效益指標在績效考核中佔50%以上權重。大型出版企業佔有更多資源,在策劃出版有文化和社會影響的重點項目、重點選題、獲獎作品等方面具有競爭優勢,最終將在社會效益評價考核中佔有優勢地位。小型出版單位要想生存,必須走專業化路子,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

圖書質量穩步提升。《辦法》明確在評價考核中,“圖書質量”佔了一半,其中“內容質量”佔42分、“編校印裝質量”佔8分。可以說,“內容質量”出問題的就一票否決了,評價考核結果就不合格。這就要求出版單位更加注重出版質量,防范和杜絕出版質量問題。這也將迫使一些過度擴張的出版單位控制出書總量,把主要精力用於提升內容質量。

主流聲音更加壯大。在社會效益評價考核中,《辦法》對入選各類國家級出版規劃、重點工程、國家資助項目並實現出版的情況和獲獎情況給予了傾斜,其中入選國家級出版規劃、工程、項目的佔10分,獲獎的佔6分。應該說,在內容質量不出問題的前提下,這兩項將會成為拉開出版單位之間社會效益評價差距的主要因素。因此,各出版單位一定會更加注重申報國家級的出版規劃、工程、項目,壯大主流聲音成了出版單位的自覺行動,這些項目和評獎的競爭也將更加激烈。

出版融合駛入快車道。出版物的“社會評價”所佔的4分,主要考核出版物對推動科技進步、行業發展產生的影響,和被官方權威媒體宣傳報道的情況。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指標所說的“出版物”包括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網絡出版物和新媒體出版產品。在對圖書出版單位社會效益進行評價考核的《辦法》中,卻在“社會評價”指標中對融合出版產品開了綠燈,這既是對走融合出版道路的傳統出版單位的鼓勵,也反映出《辦法》對融合出版的方向引領作用。因此,各圖書出版單位必將推出更多更豐富的融合出版產品,努力擴大其社會影響。

出版結構更加合理。過去,有的出版社超范圍出書問題屢禁不止,什麼熱就跟風出什麼,“打擦邊球”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出版社以合作出版為主,用自己的資源服務文化公司,沒有自己的出版特色﹔有的熱衷於引進版權,卻打造不出自己的拳頭產品,在少兒繪本等領域甚至出現了引進版權圖書泛濫的問題。這些問題,說到底是一個出版單位的產品結構問題,出什麼書、怎麼出書、自主策劃還是依靠別人等問題都可以在《辦法》中找到答案,相信經過一段時間運行以后,出版社將更加專注於自己的特色和品牌,更加注重原創,更加注重產品的國際傳播。

出版人應自覺追求社會效益

《辦法》要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賦予圖書出版單位新的文化使命和歷史責任。對於出版人來說,社會效益、社會責任是出版人的歷史使命,更應該成為出版人的價值追求。

出版人應自覺肩負起社會責任。《辦法》明確圖書出版單位的使命任務是“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出版人一定要把社會效益、社會價值追求作為自覺追隨,肩負起應盡的社會責任。每策劃推出一個產品,先要看其社會效益、社會價值,要對自己所策劃出版的圖書負責,對讀者負責,對文化傳承負責。

出版人應堅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包括對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自信、對黨領導人民在偉大斗爭中孕育出的紅色文化的自信、對在改革開放進程中不斷發展完善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自信等。出版人作為文化引領者,首先自己要堅定文化自信,隻有扎根深厚的文化沃土中尋找靈感,才能推出傳承文明、傳播知識、推動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優秀出版產品。

出版人應大膽創新。出版是個內容產業,社會效益評價的重點也在鼓勵創新。要打造精品力作,擴大社會影響,必須要創新出版內容、創新傳播手段。《辦法》對社會效益的考核中,雖然沒有對創新提出具體要求,但要想在出版規劃、重大工程、重大項目中立足,要想獲得各大獎項、獲得資金支持,都必須把創新放在首位,原創和現實題材創作正是根本。

(作者系解放軍新聞傳播中心出版社總編室主任)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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