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傳媒

專家分析視覺中國風波 濫用版權碰瓷式維權涉嫌違法

2019年04月16日07:09 | 來源:法制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濫用版權碰瓷式維權涉嫌違法

  視覺中國沒有付出“創造性勞動”,而是奉行拿來主義,將他人創作的攝影作品、圖形作品等智力成果直接加上類似“版權歸視覺中國所有”的水印,顯然無法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其行為本身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侵犯,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視覺中國並未獲得圖片版權,卻以權利人的名義銷售圖片版權或進行維權,這種行為侵犯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向權利人賠償損失。同時,對於付費購買圖片版權的使用者而言,視覺中國提供有權利瑕疵的圖片,也構成合同違約

  ● 在知識產權的圖片領域,盜圖侵權現象常見,很多人主觀認為在百度搜索到的圖就能直接用。從已有判例來看,目前國內圖片的版權保護狀況並不樂觀,遠不如文字方面的著作權保護

  ● 我國應採取司法保護為主、行政保護為輔,健全知識產權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宣傳,探索知識產權訴訟中訴前禁令制度與訴訟制度、執行制度的有效銜接配合

  連日來,視覺中國一直處在輿論的風口浪尖。估計它自己也不會想到,一張黑洞的照片會帶來如此大的麻煩。

  4月10日晚,人類歷史上第一張黑洞照片正式對外公布,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之后,網友發現黑洞照片悄然出現在了視覺中國的官網上,並印上了其logo,而且注明此圖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致電或咨詢客戶代表。

  視覺中國這一做法立即遭到人們的質疑。有媒體聯系歐洲南方天文台,就是否給與視覺中國授權進行求証,對方卻稱完全不知情:“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與我們聯系。”

  一時間輿論嘩然,圍繞視覺中國的圖片版權問題迅速發酵。針對這一事件,《法制日報》記者從多角度出發,邀請業內專家進行了深入分析。

  無資格作品用來維權

  維權目的異化為牟利

  根據媒體報道,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自媒體和企業收到來自視覺中國的律師函,被告知涉嫌圖片侵權,而且要價不菲,數額最高可達數萬元。

  啟信寶數據顯示,自2013年以來,視覺中國及其子公司涉及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或網絡傳播權糾紛的訴訟,達1萬多起,案件共涉賠償約624萬元。而這些案件涉及主體主要是視覺中國子公司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蓋創意)和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華易美)。

  有網友指責視覺中國的這些維權案件為“碰瓷”式維權官司。不過,這些官司卻是被法院支持的。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14年版,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2014)民提字第57號再審民事判決書”的案例,正是華蓋創意與哈爾濱正林軟件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

  這份民事判決書顯示,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如無相反証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証明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由於著作權具有“作品創作完成即自動產生”的特性,著作權登記証書是權利人自願取得的証明權屬的初步証據,是否進行登記並不影響著作權人取得著作權。故對著作權權屬的審查,一般以作品上的署名等為初步証據,除非有相反証據予以推翻。

  最高法認為,本案華蓋創意擁有數量巨大的圖片,基本採取在官方網站上登載圖片並可直接網上購買的方式經營。其網站上登載圖片,雖然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在公開出版物上發表,但同樣是“公之於眾”的一種方式。故網站上的“署名”,包括本案中的權利聲明和水印,構成証明著作權權屬的初步証據,在沒有相反証據的情況下,可以作為享有著作權的証明。

  同時最高法認為,如果對初步証據要求過高,比如對每一張圖片都要求取得攝影師的授權証明,或者每一張圖片去做著作權登記,對權利人而言無疑是巨大的負擔。而且相關費用如屬於為制止侵權而支出的必要費用,歸根結底要由侵權人來承擔。

  但想不到的是,這一判決讓視覺中國等圖片公司有了“底氣”,它們的維權目的開始產生異化,甚至一些不具備維權資格的作品也被用來維權。

  霸佔濫用版權對外銷售

  侵害權利人使用者權益

  據記者了解,把黑洞照片的版權“據為己有”只是視覺中國霸佔版權、濫用版權的一個縮影。

  隨著事件的發酵,視覺中國被扒出國旗、國徽等照片也被其標注為版權所有。為此,共青團中央官微直接點名視覺中國質問:“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

  在共青團中央上述微博評論區,海爾、360清理大師、南京蘇寧、百度等多家企業紛紛跟評,貼出了與自家企業相關的照片版權歸視覺中國所有,甚至一些知名企業的LOGO都被標為其版權所有。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說:“視覺中國並未獲得圖片版權,卻以權利人的名義銷售圖片版權或進行維權,這種行為侵犯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向權利人賠償損失。同時,對於付費購買圖片版權的使用者而言,視覺中國提供的有權利瑕疵的圖片,也構成合同違約。至於銷售國旗、國徽等圖片,視覺中國的行為還涉嫌違反國旗法、國徽法及相關法律規定。”

  “‘權利不得濫用’是我國民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在我國現行的法律中,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民法總則第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據此從視覺中國的種種行為來看,構成濫用版權是沒什麼問題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明說。

  北京科技大學知識產權中心主任徐家力說:“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據此,著作權保護的客體是具有獨創性的智力成果,獨創性是某項智力成果獲得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黑洞照片以及被視覺中國‘佔為己有’的大量海外開放版權的照片都應該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視覺中國沒有付出‘創造性勞動’,而是奉行拿來主義,將他人創作的攝影作品、圖形作品等智力成果直接加上類似‘版權歸視覺中國所有’的水印,顯然無法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其行為本身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侵犯,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把版權不屬於自己的圖片據為己有,在很多公眾還缺乏知識產權意識的大環境下,不明真相的自媒體和企業開始成為以視覺中國為代表的圖片公司的維權對象。

  對此,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邱琳律師直言:“視覺中國引發眾多負面評論的原因,不僅因為本次的黑洞照片版權事件,更主要因素在於其長期以來通過碰瓷式維權、勒索式營銷將正當的版權保護行為轉化為不當牟利的手段。以‘維權’之合法行為掩蓋‘勒索’之非法目的。”

  維權式推銷促成交易

  碰瓷式維權涉嫌違法

  據一位圖片版權市場的資深人士透露,圖片庫都有后台系統自動捕捉各個網站的侵權行為,開始發現的時候往往不去維權,等到侵權圖片累計到一定量,再進行維權,以起訴同時推銷的方式,達成被動版權交易。

  “這就是典型的‘養肥了再告’的方式,對於這種維權方式,法院在判定時可以考慮予以降低損害賠償金額。”楊明說。

  據邱琳分析,我國著作權法將著作權的內容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復制權、展覽權、出租權等著作財產權可以依法轉讓,但對於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人身權,是不得轉讓給他人行使的。綜上,圖庫網站不可能完全取得作品的著作權,僅能代理權利人行使全部或部分著作財產權。

  邱琳建議,面對此類“維權式推銷”時,由於圖庫網站也可能未實際取得著作權,因此使用者應首先要求圖庫網站提供享有著作權的証據,絕不能為了避免訴訟、息事寧人而輕易支付“侵權費”或與圖庫網站達成版權交易。由於圖庫網站不能完全擁有圖片的著作權,所以即便當事人與圖庫網站達成了版權交易,之后的商用行為還是有可能侵犯他人享有的著作權。

  勒索式維權由來已久,長沙某媒體的App由於使用了某圖片網站照片,被圖片網站發函,由於拒絕支付相關費用,App所在公司被起訴。同時,這家圖片網站發函美國蘋果公司,導致此App因版權糾紛被蘋果商店下架。

  同樣的事情在2016年8月也發生過。今日頭條也因圖片版權問題被舉報,從而在蘋果商店下架,其后與圖片公司私下和解后才重新上線。

  這種碰瓷式維權、勒索式維權的事件屢見不鮮,動輒巨額索賠或要求簽訂包年合同,搞得媒體、自媒體戰戰兢兢,不敢配圖。

  對此,趙佔領說:“對於碰瓷式勒索的高額索賠問題,如果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進行,隻要擁有圖片版權,這種行為並不違法,因為索賠多少屬於其權利,而判決賠償多少則由法院確定。但是,如果沒有擁有圖片的版權,卻以天價索賠進行威脅,則明顯不當,甚至違法。”

  在徐家力看來,隻有智力成果的權利人,或受權利人委托進行維權的主體,才有權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視覺中國大量冒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進行欺騙、訛詐,這種所謂的維權實質上是以盈利為目的,打著維權的旗號為公司謀取不當利益,涉嫌虛假訴訟,為中國的司法制度所否定。

  “首先,視覺中國對其不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通過加上水印行為証明其為著作權人,是証明手段與証明目的的混同。其次,如果視覺中國沒有相關作品的著作權,假冒著作權人銷售作品版權牟利,可能涉嫌詐騙罪,應承擔相應刑事責任。”徐家力說。

  對此,邱琳說:“如果圖庫網站本身沒有著作權,卻冒充著作權人的身份向使用者發出律師函,要求使用者賠償損失的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使用者向其支付版權費和損害賠償,涉嫌詐騙。使用者有權依法向公安機關進行檢舉,震懾此類不法行為,維護版權市場的健康發展。”

  合法維權不得濫用權利

  規范圖片市場版權秩序

  據記者了解,在知識產權的圖片領域,盜圖侵權現象常見,很多人在觀念上依然認為“在百度搜索到的圖就能直接用”。從已有判例來看,目前國內圖片的版權保護狀況並不樂觀,遠不如文字方面的著作權保護。

  對此,徐家力說,目前,國內圖片的版權保護重視程度及保護力度確實遠不如文字的著作權保護,首先傳統教育強調,“抄襲”或“剽竊”別人的文字或文章屬於不道德行為,而“抄襲”或“剽竊”別人的圖片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其次,與文章相比較而言,在普通人看來,圖片尤其是照片的形成不需要作者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因此,很多人認為圖片、照片的智力含量並不高﹔再次是監管力度不夠,導致提供圖片的網站或其他平台也缺乏版權保護意識,沒有以合適的方式盡到提示義務﹔最后,與文字相比較,圖片本身的經濟和社會價值尚未被人們所認識,導致圖片作者維權動力不足。

  談及圖片版權保護存在的困難,邱琳說,社會重視和宣傳程度遠遠不夠,使得圖片的作者、使用人和網絡平台缺少圖片版權保護意識。目前,法院系統案件審理壓力巨大,相對於其他需要重點關注和保護的權益,圖片版權的保護顯得不那麼重要和迫切﹔相對於維權的收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的經濟及時間成本都比較高,可能會使圖片的作者望而卻步。

  4月12日,國家版權局對此事作出回應。回應稱,近日,“黑洞圖片”版權問題引發關注。國家版權局重視圖片版權保護,依法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范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利。國家版權局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劍網2019”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圖片市場版權秩序。

  對此,徐家力說,“劍網行動”自2005年起至去年已經開展了14個年頭。從以往的開展情況來看,對於當年的治理重點領域,常對所涉平台進行重點監管和集中治理,如發現侵權行為,各地執法部門會快速查辦,追究行政、刑事責任。當下“黑洞圖片”版權問題已引發全國關注,國家版權局在此背景下公開回應將此問題納入“劍網2019”專項活動,可以說圖片版權問題即將成為今年的重中之重。

  徐家力說,一方面,大量非法使用他人具有著作權的圖片的行為會被重點督查,被監測到或被投訴侵權的相關企業可能面臨被約談、受到行政處罰乃至被移交公安機關的風險﹔另一方面,搞“碰瓷式”“創收式”維權的經營方式也會被列入關注范圍,如果其存在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規定的“未經批准,擅自從事著作權集體管理活動”的違法情形,根據其情節輕重也有被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兩方面違法行為后果都很嚴重,存在風險的企業應當立即進行自查並及時改正,提高對圖片版權合規性管理的重視程度。

  邱琳認為,專項行動本身以及專項行動附帶的普法活動,幫助相關企業、相關從業者、廣大群眾意識到侵權與濫用權利所導致后果的嚴重性,有利於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的普及教育,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例如“黑洞圖片”版權問題,還引出了維權和侵權的平衡性問題,引發了廣大群眾的思考和討論。

  司法保護聯手行政保護

  保証知識產權合法使用

  結合知識產權立法體系,徐家力認為,我國應採取以司法保護為主、行政保護為輔的保護手段。加強司法保護在於三個方面,首先要健全知識產權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同時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宣傳,鼓勵被侵權人通過司法救濟方式得到保護﹔其次是探索知識產權訴訟中訴前禁令制度與訴訟制度、執行制度的有效銜接配合﹔最后是從判賠數額、執行手段等角度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完善行政保護,一是完善知識產權執法體系,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二是整合行政機關的力量,以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如專利局、商標局等為依托,建立多部門聯合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統籌協調的聯動機制,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三是總結知識產權執法專項行動經驗,提高專項行動效率,完善知識產權執法機制。”徐家力說。

  談及如何提高公民的知識產權意識,徐家力說:“一方面,提升知識產權權利主體的維權意識。首先應加強對知識產權權利主體維權意識宣傳,包括及時將知識產權予以注冊登記,權利受到侵害時應積極去尋求保護﹔其次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傳播作用,借助社會熱點、深入報道,在全社會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加強對非權利主體的法律意識培養。在全社會開展知識產權普法活動,培育正確的知識產權保護觀,提高非權利主體付費意識,形成‘知識產權需付費’的社會共識。”

  在邱琳看來,從維權角度看,知識產權的使用強調平衡理論,既要強調權利保護的重要性,又要防止權利濫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因此,一方面應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也要保証知識產權合理合法的使用,平衡知識產權和社會利益之間的關系。從侵權角度看,要大力普及知識產權的基本法律知識,完善對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為鼓勵自主創新和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記者 韓丹東 實習生 姜珊)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傳媒推薦
  • @媒體人,新聞報道別任性
  • 網站運營者 這些"紅線"不能踩!
  • 一圖縱覽中國網絡視聽行業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