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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海外版:短視頻帶貨不能靠"抖機靈"

欒雨石
2019年06月24日07: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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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短視頻帶貨不能靠“抖機靈”(雲中漫筆)

  日前,有網友發帖稱,自己在某短視頻平台上被“種草”了一款由某網紅主播推薦的烤蝦,誰知購買之后卻發現,到手的烤蝦竟是三無產品。對此,很多網友紛紛跟帖說自己也有類似遭遇,“看著心動,買了心痛”已經成為很多消費者的心聲。

  隨著各類短視頻平台加速商業化,短視頻購物日漸活躍。而這一購物形式與傳統電商有著天然的分界。由於短視頻可以給消費者提供一種“所見即所得”、“眼見為實”的直觀感受,並且很多主播利用自身的影響力來引導消費者購買產品,使得消費者更加容易沖動消費。然而,由此產生的購物亂象也不容小覷:有人購買產品后發現上當受騙,但賣家卻神秘失聯﹔有人付了錢,不僅產品收不到,就連賣家店鋪也“人間蒸發”了……諸如此類,嚴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短視頻購物本質上仍是通過互聯網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因此應當受到電子商務法的約束。比如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准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因此,對於一些存在問題的產品以及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有關部門應及時依法介入,堅決打擊制假售假行為。

  此外,各類短視頻平台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比如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平台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明確進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各類短視頻平台也必須做好有關商家的資質審核,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在面對消費者維權時,更要及時對涉事的商家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短視頻平台不應成為各類“抖機靈”商家的雲集之地。任何新業態新模式或平台經濟樣板,都應該合法有效。假冒偽劣產品就算有更多的網紅賣力吆喝,也終究免不了被嚴懲的命運。不在實體商品與服務上狠下功夫,卻在渠道與營銷上玩貓膩,終究是舍本逐末之舉。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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