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為何越來越長?
睡前聊一會兒,夢中有世界。大家好,受黨報評論君邀請,今天我們來聊聊備受吐槽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最近有媒體做了調查,目前在家電市場想找到不帶開機廣告的智能電視,還真有點兒費勁。一些智能電視品牌的客服直接回應“無法取消廣告”。
用戶的不滿是可以理解的。買之前沒有明確告知,買回來以后,按下開關鍵的瞬間,以為馬上就能跳進海量視聽資源遨游,沒想到,高清大屏已經啟動,還有一段無法跳過的廣告。號稱能“隨心所欲”享受交互體驗的智能電視,此時吝嗇地不提供關閉鍵。再不懂技術的用戶也明白:這是故意的,就是要多掙幾個廣告費。
不事先告知、強迫用戶看開機廣告,廠家做法能否站得住腳?很顯然,不能。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不明確告知電視開機帶有廣告,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按照《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開機廣告關不了,違背了廣告法,可能被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既然如此,廠家為何要冒著得罪用戶、違反法律的風險去植入廣告呢?這背后還有一層原因:按業界說法是,“原來賣上萬元的智能電視,現在兩三千元就買到了。”“智能電視價格持續走低,一方面是技術迭代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廠商把開機廣告收入補貼到了價格中。”市場上一些價格昂貴的智能電視品牌,確實就沒有開機廣告。
看起來,廠家是把一道選擇題交給了用戶:在高價無廣告與低價有廣告之間,選哪一個?廠家們賭用戶會選擇后者。這或許與行業生存狀況有關,國內電視機行業競爭非常激烈,打價格戰是慣用做法,硬件的利潤率很薄,甚至有些都變成了負的。開機廣告利潤豐厚,廠商們自然不會錯過。而用戶的吐槽則是對此種商業模式的反彈:憑什麼我就要被迫看廣告?
商業的本質是共贏。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商品有價值與使用價值雙重屬性,“物美價廉”是最好的結合點。用戶希望以更便宜的價格買到智能電視,可電視的使用價值不能無限打折。除了廣告時長影響體驗,一些智能電視會根據用戶習慣精准投放廣告,也引發了對個人隱私的潛在擔憂。若智能電視行業隻瞄准“價格”,忽視“體驗”,突破用戶底線,用戶也會轉而尋找替代品。
其實通過對智能電視的分析,可以發現,接入互聯網的智能電視,已經不僅僅是一台傳統意義上的電視機,它的網絡屬性在突顯。它是提供內容的智能終端,未來還會成為智能家居的流量入口,賣的早已不是電視機器,更是軟件和信息流,賺的是“注意力”的錢。正如經濟學家發現的那樣,數字經濟有顯著的“網絡效應”:一種資源的價值會隨著加入者的增加而增長。連接產生價值,流量帶來利潤,智能電視的用戶越多,作為流量入口的價值就越大,開機廣告只是流量變現的途徑之一,這其實與諸多免費互聯網產品的底層邏輯沒有什麼區別了。甚至不用很久,或許就會出現“買會員”送電視機的景象。
但聰明的商業模式總能找到平衡。如果引來的吐槽越來越多,導致用戶流失,那就是得不償失。其實,除了以開機廣告收入補貼電視價格,廠家們可以更聰明,在用戶體驗和盈利之間找到平衡。比如,讓用戶有更多選擇,提供優質的內容訂閱增值服務,培養支付習慣等,讓智能電視回歸“智能”,而不是讓用戶除了看長篇廣告就沒得選。
長遠來看,智能電視跨過野蠻生長,逐步走向規范,廠家需要形成新的商業規則和倫理,管理部門也要更新監管細則。開機廣告有沒有必要有關閉鍵?如何設置合理?時長多少合適?收集用戶數據如何約束?等等,都應有矩可循。也隻有解決了這些問題,我們才能看到一個更加健康的智能電視市場。
這正是:智能電視裝糊涂,開機廣告來添堵。廠商用戶要共贏,須用規則來守護。大家晚安。
人民日報中央廚房-思聊工作室(文|智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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