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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愷電影院內拍屏幕引爭議 文明觀影向屏攝說"不"

袁雲兒
2019年07月17日07:07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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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友呼吁文明觀影,向屏攝說“不”

在影廳裡對著屏幕拍照,也就是屏攝,究竟對嗎?近日演員鄭愷的一條微博,再次引發了網友對於屏攝問題的熱烈探討。多數網友認為,屏攝不僅影響其他觀眾觀影,還可能涉嫌侵權,應該向屏攝說“不”。

7月13日,鄭愷在發布了一條觀看迪士尼新片《獅子王》的微博,並配上兩張在影廳裡屏攝影片的圖片,沒想到馬上引來大量網友吐槽,認為鄭愷的屏攝行為不妥。還有網友指出,鄭愷曾經參與拍攝文明觀影公益宣傳片,在片中親口說:“(在影廳內)拍照、錄像、錄音都是不允許的。”

自從看電影成為大眾日常娛樂消費活動后,關於屏攝的討論就從未間斷。2013年上海國際電影節期間,許多觀眾抱著“到此一游”的心態,對電影節展映的經典老片進行屏攝,影評人magasa曾有這樣的描述,“前五分鐘,四周白花花一片,伴隨咔嚓咔嚓的快門聲。”2018年1月,演員盛一倫在微博上發布屏攝《無問西東》的照片,也遭到網友批評。

新浪娛樂曾就屏攝行為做過調查,其中超過八成的網友不贊成屏攝,表示不會這樣做,而對於影院是否應設立規范禁止屏攝這一問題,超過八成的網友選擇應該。不過,也有人認為,在不打擾其他觀眾觀影的前提下,僅僅拍兩張照片發朋友圈來表達自己的心情,也可以理解,沒必要上綱上線。

影評人周黎明表示,不在影廳內拍照、錄音、錄像屬於常識,每一位觀眾都應該遵守。他認為,首先,屏攝可能涉嫌侵犯影片版權﹔第二,屏攝時的閃光燈、手機屏幕會影響到影廳內其他觀眾的正常觀影。“如果喜歡一部電影,網上有大量官方的劇照可以免費分享,效果肯定比你屏攝的好,我實在想象不出來有什麼理由非要在影廳裡拍照、錄短視頻的。”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屏攝不僅被認為是不文明行為,甚至還會觸犯法律。香港影院內就嚴禁在影廳內拍攝及錄影,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3個月。內地也有相關法律,2017年頒布的《電影產業促進法》中明確指出:“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中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錄音錄像者,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不過,這條規定隻提到錄音和錄像,並未涉及攝影。但紙質電影票背面的“觀影須知”中,有“影廳內禁止攝影、錄音及錄影”的文字提示。

首都電影院副總經理於超說,當影院工作人員發現觀眾舉起手機對准銀幕時,會上前制止。他能理解一些觀眾想要拍照留念的心情,但從影院運營的角度看,一旦舉起手機,就意味著存在侵權和影響觀影秩序的可能,影院方應該上前勸阻。百老匯電影中心市場經理富偉健說,目前許多影院在正片放映前都有文明觀影提示,其中包括禁止攝影。據他觀察,現在屏攝行為也越來越少,“但實際上有時候觀眾拍兩張就放下手機了,我們也來不及勸阻,所以還是得靠大家自覺。”因此,他呼吁有關部門能就屏攝問題有更明確的規定,從法律法規上加以規范。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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