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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解讀:堅守底線,短視頻才能"長發展"

2019年07月21日07:05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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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堅守底線,短視頻才能“長發展”

  近日,“五女子玩短視頻無下限”事件將短視頻行業推上了焦點。在短視頻中,幾名年輕又時尚的姑娘公然發表辱罵周邊縣市女性的言論,短視頻一經發出即遭到廣大網友的一致譴責,當地警方也對此事高度重視,於短視頻發布次日將發布者朱某抓獲,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對朱某依法採取行政拘留10日的措施,其余違法人員到案后,公安機關也將依法作出處理。

  在短視頻行業火爆發展的當下,許多網民都樂於在互聯網上各抒己見,但是在虛擬世界中辱罵他人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短視頻內容的底線究竟在哪裡?《法制日報》記者對此採訪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裴小星,從法律視角作出解讀。

  短視頻罵人情況嚴重恐擔刑責

  在現實生活中辱罵他人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然而許多網民卻抱有這樣一個錯誤的認識:網上發生的糾紛隻在網上解決,發表了不當言論最多被封號禁言,不會產生其他的不良后果。“殊不知,即使是在虛擬的網絡空間,發言的人也是和現實中的人互相對應的,短視頻平台都需要用戶實名注冊。”裴小星說,在網上發布的短視頻中辱罵他人,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由公安部發布的於2011年重新修訂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該辦法第五條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信息。如果違反上述兩條,該辦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行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在上述朱某一案中,朱某在平台發布的短視頻被眾多網友點擊和轉載,造成了較為惡劣的影響,警方正是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依法對朱某處以了行政拘留10日的決定。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行政責任外,涉事人員還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裴小星指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事權益中包括名譽權。該法同時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和恢復名譽等。關於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3年聯合發布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構成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即誹謗罪。同時,我國刑法中對誹謗罪的量刑有明確的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剝奪政治權利。

  行業規范劃清短視頻內容邊界

  和網絡直播行業一樣,短視頻行業作為一種新潮的娛樂和社交方式,自2016年出現伊始便呈現出井噴式的發展趨勢,制作成本低,傳播速度快,隻需一部智能手機,全民皆可參與。許多短視頻平台都鼓勵網友以短小精悍的視頻方式記錄真人真事,並將分享生活中的美好作為自身的標簽,公眾也對優質的短視頻內容充滿期待。但事物的發展卻往往並不如預期,許多短視頻的內容不僅讓人跌破眼鏡,更涉嫌違法犯罪,比如為了點擊量而假意跳樓,引發社會混亂,模仿短視頻內容動作失誤,導致身受重傷,更有甚者,未成年人早戀、未婚先孕等成年人都羞於啟齒的話題,卻以短視頻的形式在網上大肆傳播。裴小星認為,究其原因,除短視頻行業的准入門檻低外,行業自律的缺位,以及“出名”和“盈利”的雙重利益驅動,才是導致短視頻行業亂象叢生的症結所在。

  針對短視頻內容“群魔亂舞”的現狀,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於1月9日發布了《網絡短視頻平台管理規范》以及《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准細則》兩部行業規范。其中《網絡短視頻平台管理規范》規定:網絡短視頻平台實行節目內容先審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視頻均應經內容審核后方可播出,包括節目的標題、簡介、彈幕、評論等內容。根據規范,網絡短視頻平台應當建立“違法違規上傳賬戶名單庫”,一周內3次以上上傳含有違法違規內容節目的用戶原創內容(UGC)賬戶,及上傳重大違法內容節目的UGC賬戶,平台應當將其身份信息、頭像、賬戶名稱等信息納入“違法違規上傳賬戶名單庫”,各平台還應對“違法違規上傳賬戶名單庫”實行信息共享機制,對被列入“違法違規上傳賬戶名單庫”中的人員,各平台在規定時期內不得為其開通上傳賬戶,並根據上傳違法節目行為的嚴重性,對列入“違法違規上傳賬戶名單庫”中的人員實施禁播期處罰,分別為一年、三年、永久3個檔次。

  《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准細則》則規定網絡播放的短視頻,及其標題、名稱、評論、彈幕、表情包等,其語言、表演、字幕、背景中不得出現“攻擊我國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分裂國家、損害國家形象、損害革命領袖英雄烈士形象、泄露國家秘密、破壞社會穩定、損害民族與地域團結、違背國家宗教政策、傳播恐怖主義、歪曲貶低民族優秀文化傳統以及惡意中傷或損害人民軍隊、國安、警察、行政、司法等國家公務人員形象和共產黨黨員形象”的內容。此外,也不得出現“美化反面和負面人物形象、宣揚封建迷信、違背科學精神、展示淫穢色情、宣揚不健康和非主流的婚戀觀、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侮辱誹謗貶損惡搞他人”等以及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社會道德規范的內容。

  在裴小星看來,短視頻內容不僅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也不能觸碰道德的底線,而應當更多地傳遞正能量,釋放積極向上的信息,避免低俗和庸俗泛濫。

  短視頻行業發展不應“短視”

  面對如此細化的規則和具體的要求,是不是意味著短視頻平台會迎來發展的寒冬呢?裴小星認為,一個行業想要得到長遠的發展就不應當隻注重眼前的利益。在《網絡短視頻平台管理規范》以及《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准細則》出台前,短視頻行業的監管只是單純依靠平台自身的自省自糾。然而,一些奉行“流量至上”經營理念的短視頻平台,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對很多三觀不正的短視頻內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由此導致許多不良信息在網絡上泛濫,對包括網絡環境在內的整個社會環境都產生了較為惡劣的影響。

  “雖然此前有短視頻平台因為傳播有悖社會公序良俗的短視頻內容被有關部門約談,涉事人員被要求改正,但是部分平台和短視頻發布者仍屢教不改,甚至頂風作案。”裴小星說,《網絡短視頻平台管理規范》以及《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准細則》的發布和實施,或許會對短視頻近期的發展產生一定影響,但從長遠發展看,行業規范的出台有利於監管部門在查處短視頻平台和涉事人員的違規行為時有章可循,並且能夠讓短視頻發布者意識到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上傳違法違規的短視頻內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裴小星認為,行業內部監管措施的加強無疑有助於倒逼短視頻平台自我淨化,更好地履行自身的社會責任,有利於短視頻行業更健康的長遠發展。(記者 徐偉倫 本報通訊員 裴小星)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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