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同一IP改編先手很重要 別幻想互聯網思維有用
有心的觀眾會發現,像《微微一笑很傾城》《七月與安生》《快把我哥帶走》這樣,把同一個IP分別改編為電影和劇集漸成常態,雖然都有蹭IP的熱度,但口碑卻大相徑庭。
新京報統計了近年來既改編成電影,同時也改編成劇集的多個IP數據,發現文學作品依然是IP影視化佔比高的品類﹔同一個“熱門”IP通常會先被改編成電影再改編成劇集﹔不論影劇,先拍的作品比后拍的口碑普遍要好﹔而同IP改編又在同一年上映/播出的影視劇,劇集的口碑高於電影。
什麼樣的IP具備改編成影視劇的價值?哪些IP適合改編成電影,哪些又適合改編成劇集?為什麼同一個IP改編的電影和劇集口碑會差那麼多?新京報為此採訪《七月與安生》劇集導演崔亮、愛奇藝文學事業部凍千秋總經理、劇評人等影視行業從業者,試圖從中找出IP影視化成功和失敗的規律。
1 文學改編佔比大
可改編的IP類型多 文學依然是富礦
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意為“知識財產”。IP改編的影視劇指的是從“知識財產”(文學、動漫、音樂、電影、劇集、游戲等)衍生而來的電影和劇集。早年前,很多影視劇導演都是從《十月》《收獲》等文學雜志,或者是當代作家的文學作品裡尋找適合改編的IP母本。但按照現在影視行業的語境,IP改編不再指單一的文學作品,而是指本身就擁有一定的粉絲數量的IP母本,可以是熱門的游戲,也可以是大火的綜藝節目,甚至是一首傳唱度很高的歌曲。
過去的5年裡,《爸爸去哪兒》《奔跑吧兄弟》等大熱綜藝就曾被改編成電影,並收獲了不錯的票房成績﹔根據高曉鬆的成名作《同桌的你》改編的同名電影拿下近5億票房,《睡在我上鋪的兄弟》《梔子花開》《愛之初體驗》等曾經流行的金曲均被改編成了相關影視劇。一時之間,仿佛隻要是個有粉絲、有知名度的流行文化形式都能改編成影視劇,是否文學作品並不重要,是否有文學性也不重要。但是,音樂、綜藝等流行文化元素改編成影視劇只是事件本身比較受關注而已,數據統計結果顯示,文學作品依然是影視劇IP改編的首選,所佔權重非常高。本次納入統計的30個IP改編影視作品中,2個改編自漫畫﹔其余28個均改編自文學作品,佔比高達93%。文學作品,依然是影視劇改編的富礦。
盡管當下的流行文化裡,觀眾第一時間會想到的是影視劇、動漫,甚至短視頻,文學作品排位比較靠后,但凡是能產生持久影響的影視作品,大多是根據優秀的文學作品改編而來的,其本身也具有很強的文學性。張藝謀口碑最好的電影,幾乎都改編自當代重要作家的小說,余華的《活著》、莫言的《紅高粱》、蘇童的《妻妾成群》﹔姜文的《陽光燦爛的日子》改編自王朔的《動物凶猛》﹔馮小剛的《我不是潘金蓮》改編自劉震雲的同名小說……《破冰行動》的導演傅東育認為,文學的力量對影視作品是至關重要的。“影視作品有兩個基礎,就像一個人的腦袋之下有左右兩個肩膀,左邊的是文學,右邊的是美術,它決定了你的作品未來的高度和深度。如果沒有文學,我覺得影視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不存在的。”
2 先影后劇佔比大
互聯網產品思維造就低分
一個被影視行業認為有改編價值的IP,電影片方和劇集制作方誰會先下手改編?統計數據顯示,先影后劇的佔多數。14個文學作品IP裡,有7部是先被改編成了電影,然后被改編成了劇集﹔《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微微一笑很傾城》等4部IP,是改編的電影和劇集在同一年上映/播出。考慮到電影的制作周期普遍比劇集長很多,《三生三世十裡桃花》等影版劇版同一年上映的IP,其實是電影版改編啟動在先,應該歸入“先影后劇”的序列。先影后劇總數多達11個文學作品IP,佔比79%。
值得一提的是,“先影后劇”的IP改編作品裡,多數是青春題材,並且大都口碑不佳,網上評分不及格。廣東省影協副秘書長鄭炤魁向新京報分析指出,這與2013年-2014年《致青春》和《小時代》掀起的IP改編熱潮,互聯網資本大舉入局電影產業有關。《致青春》改編自辛夷塢同名小說,由趙又廷、楊子姍共同主演,投資6000多萬,上映后成功攫取7.19億票房,成為當時國內票房最高的青春片,位列2013年全年電影票房榜第三名﹔郭敬明執導的《小時代》系列電影三部曲票房收益累計超過13億。豐厚的投資回報比讓資本市場聞風而動,阿裡巴巴、樂視等互聯網公司紛紛入局影視產業。
2014年,時任樂視影業CEO張昭宣布進入電影“網生代”元年。“網生代”將作品視為產品,以產品經理的思維創造用戶體驗,打造電影產品。張昭眼中,郭敬明是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電影產品經理。而郭敬明執導的三部《小時代》,網絡評分沒有一部超過5分。
2015年11月,時任阿裡影業副總裁的徐遠翔提出了“IP為王,不再請編劇”的觀點以及“IP+明星+概念”的票房收入公式。
“產品經理”和“IP為王”的思維之下,每個人都想著把一個個IP項目盡快變現盈利,每個人都在問票房怎麼樣,沒有人去問影片好不好。結果自然是一批同類型的青春題材IP改編電影項目上馬,然后遭遇口碑滑鐵盧。侯孝賢2015年在北師大演講時曾痛批電影產品經理導演:“每天忙著抓各種流行元素,這次想10億,下次想20億。你每天盯著觀眾干嗎?電影是關於人的,你對人徹底理解,拍出來就能打動觀眾。你可以成功一兩次,不會永遠成功。因為你不是在創作,你是在幫觀眾找東西湊合看。”
3 先拍比后拍的口碑好
先發優勢一直存在 后作難以超越
同一個IP改編,不論是先影后劇,還是先劇后影,從網絡評分統計數據來看,先拍的作品普遍比后拍的作品口碑更好。例如,2016年播出的劇版《最好的我們》網絡評分8.9,2019年上映的影版《最好的我們》網絡評分隻有5.4……基於同一個IP改編的影視作品,“先發優勢”十分明顯。
鄭炤魁表示,同一個IP改編的影視劇,如果前作口碑不錯,后作的確很難超越,因為觀眾會以一個更高的標准來要求后作。“類似的情形也出現在影視劇續集上。好萊塢的經典影片,狗尾續貂的比比皆是,續集能超越前作的非常少,《終結者》算一個吧,《銀翼殺手》隻能算達到了前作差不多的水平。”在他看來,雖然觀眾對后作的要求會更高,但無可否認前作的成功會為后作積累觀眾,隻要創作者認真打磨內容,他的用心是能夠得到觀眾的認可的。
安妮寶貝的《七月與安生》先被曾國祥拍成了電影,於2016年上映,豆瓣評分7.6,周冬雨和馬思純憑借該片獲得了金馬獎最佳女主角獎。《七月與安生》劇版正在播出,導演崔亮接受新京報採訪時坦言,他更希望觀眾把劇版當做一個全新的故事去審視。“但創作者也有秉持著打造一個全新的故事的初心去創作。不能光純粹要求觀眾用一個不一樣的標准,寬容地看待,而我們自己創作的時候,卻沒有帶有真正從0到1的創新意識去做,這樣的話,是對別人太過於嚴苛,而對自己太過於放鬆了,其實應該反過來,當我們帶著真誠的創作理念去做了這樣的內容,觀眾是可以清晰地用這樣的標准去看待你的。”但從該劇播出后幾無水花,連網絡評分都沒有的情況來看,“創作一個新故事”沒有被接受。
4 同一年面世,劇比電影口碑好
劇集創作空間更大 網絡文學還需自我提升
如果不考慮“先發優勢”,隻對比同一IP改編又在同一年上映/播出的電影和劇集,劇集的口碑評分明顯要優於電影。改編自同一個IP,又在同一年上映/播出的電影和劇集,並不存在誰受誰影響的問題,為什麼口碑表現會出現差異呢?
劇評人李楠分析認為,對同一個文學IP而言,劇集和電影,誰拍得更好,並沒有一個固定的規律。首先要看原著的體量,內容體量較小的,在改編上更適合拍成電影。因為電視劇篇幅的原因,需要大量的改編和擴充,很難避免部分創作者為了充集數而注水,或者在改編過程中不按照創作規律、人物個性作為創作原則,以至於最終不僅原著粉不接受,丟掉了原著的初衷,新觀眾也會覺得不明所以。而對於篇幅較長的小說,可能電視劇二度改編時會更加有跡可循﹔而對電影來說,則需要梳理其中的結構,保留最精華的部分,並進行適度的提煉萃取。相較而言,這個維度上電影的改編難度會大於電視劇。
崔亮表示,劇集的篇幅比較長,會更有利於創作者去塑造多元化的一面,因此針對同一個IP,改編成劇集的時候擁有更大的創作空間。“我不知道其他的改編是怎麼樣的,至少在《七月與安生》這部劇上,IP給予我的空間是我能夠讓今天的安生和七月更立體、飽滿的一個前提。”崔亮也強調,不管把原著小說改編成劇集還是電影,都是一種再創作。“創作人員一定要知道哪些是可取的,哪些地方一定要下工夫去做大量的改造。隻有找准了這樣一個點,把握住這樣一個度,這個作品才不會走上老套的翻拍之路,炒冷飯,才會常變常新。這才是創作的真諦,而不是簡單意義上的模仿。”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改編之后的劇集口碑優於電影的IP絕大部分是網絡文學,而不是傳統文學。
事實上,近年來既被改編成電影又被改編成劇集的文學IP中,網絡文學佔了大多數,傳統文學反而是小眾。是否網絡文學IP更適合改編成劇集而不是電影?愛奇藝文學事業部總經理凍千秋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的確改編成電影之后口碑和票房比較好的都是傳統文學,比如《流浪地球》。網絡文學改編成電影,口碑和票房都好的不多。電影院的用戶構成跟網絡文學的用戶構成是有偏差的,網劇和網絡大電影和網絡文學的用戶則是一脈相承的。很多人看劇可能就是為了娛樂,看完聊聊天﹔看電影需要買票走進電影院,看完大家還是希望有一些思考的。當然,這也會倒逼網絡文學創作出真正能產生深厚影響力的作品。”
劇評人李楠表示,無論是改編成電影還是電視劇,最重要的都是遵循合理的創作規律,保留原著最想要傳達給觀眾的理念、人物性格、劇情特點,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改編、選角。很多口碑不太好的作品,大多都是因為改編、剪輯混亂,選角不符合人設,有“炒冷飯”的嫌疑。如今IP已經不再是萬能的,IP好,改得不好,照樣沒有人買單。內容才是最重要的,所有創作永遠要從內容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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