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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機還要"強迫"看廣告?——智能電視行業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調查

2019年10月12日06:52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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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開機還要“強迫”看廣告?——智能電視行業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調查

  新華社南京10月11日電(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何磊靜 李繼偉)打開智能電視,先得看15秒左右開機廣告……這一讓電視觀眾“默認買單”的現象,近日引起輿論關注。智能電視行業投放開機廣告的行為,是否涉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開機廣告網友“1秒都不能忍”

  江蘇省消保委不久前通過公開數據收集、消費者問卷調查、征集志願者收集信息等方式,對包括創維、海信、小米、海爾、長虹、夏普、樂視、三星、LG、索尼10家知名智能電視品牌的開機廣告情況進行了摸排。

  江蘇省消保委公布的調研結果顯示,除三星、LG、索尼3個品牌暫未發現含開機廣告外,其余7個品牌(創維、海信、小米、海爾、長虹、夏普、樂視)均存在開機廣告問題,且時長15秒至30秒不等,大多不可關閉。

  此前有業內人士在微博發起一個關於電視開機廣告的調查投票,在1萬余人參與的投票中,超過80%的網友認為“絕不能忍,1秒都不行”,近14%的網友認為“10秒以內可以接受”。一些消費者反映,曾向廠家投訴“買來后才發現有廣告”“開機廣告過長”等情況,相關品牌客服直接告知“無法取消廣告”。

  江蘇省消保委分析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規定,部分智能電視經營者銷售時未告知消費者開機廣告、或未能提供一鍵關閉功能、不能自主關閉等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廣告植入成電視行業賺錢“香餑餑”

  近年來,智能電視因自帶操作系統,方便自行安裝和卸載各類應用軟件等功能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但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走訪多家商超賣場發現,幾乎沒有銷售人員主動告知“該款電視含有開機廣告”。記者詢問之下,有銷售人員稱“現在都有廣告的,就靠廣告賺錢。”

  廣告已成電視廠商的重要盈利點。據家電行業調查機構奧維發布的《2019年中國OTT發展預測報告》,2018年OTT(互聯網應用服務)激活設備超2.14億台,2019年預計上升至2.4億台。預測2019年OTT廣告規模將達到109億元,其中以開機廣告為代表的系統層廣告收入約為26億元。

  業內人士表示,近兩年彩電行業整體不景氣,賣開機廣告已成電視廠商重要的利潤來源。因此,消費者想讓廠商取消開機廣告是很難的。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董毅智律師說,投放廣告已成智能電視行業重要的盈利模式。要看消費者是否知情,是否願意買單,如果消費者知情並有充分選擇的權利,這種現象也是可以理解的。

  行業亟須監管細則,部分企業已被約談

  根據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專家表示,智能電視開機廣告顯然是利用互聯網發布廣告,但很多卻無法一鍵關閉。江蘇省消保委有關人士稱,經營者應當在商品購買或其他渠道公示具體的買賣合同或條款、在銷售時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明示開機廣告的功能,在未取得消費者同意時不得強行植入開機廣告,不得限制消費者拒絕開機廣告的權利。同時,消費者同意播放廣告后,在智能電視播放廣告頁面應提供一鍵關閉廣告的功能。

  “相關監管部門應盡快制定並細化這個細分市場的監管細則,在保護消費者的同時,給行業發展提供規范的指引,盡量避免一刀切。”董毅智說。

  江蘇省消保委秘書長陸惜春表示,這種開機廣告是一種網絡“牛皮癬”,目前江蘇省消保委已約談上述7家出現問題的電視企業,對於不予配合、不予整改的企業,不排除運用公益訴訟等法律手段,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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