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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殺熟"必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胡洪森
2019年10月16日07:40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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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大數據殺熟”必將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大數據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它既可以是基礎性資源,也可以作為工具加以利用。在不知不覺中,它已經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工作以及思考方式。但技術是一把“雙刃劍”,2018年我國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之一——“大數據殺熟”就是例証。

所謂“大數據殺熟”,是指互聯網商家利用大數據技術,對自身所擁有的用戶數據信息深度分析,對分析出的客戶消費習慣進行分類,進而對老用戶進行有針對性的“價格歧視”。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首次明確提出禁止“大數據殺熟”。

近年來,不少商家被曝出存在“大數據殺熟”現象,在出行、住宿、網購等領域尤其突出。其實,早在十幾年前就有前車之鑒,全球最大的電商平台亞馬遜曾小范圍嘗試了價格歧視的定價手段,同樣的DVD碟片,新用戶的購買價格是 22美元,但如果是一名被認為有購買意願的老用戶,價格就會動態調整到26美元。不過,這一嘗試在遭到用戶發現並投訴后,亞馬遜很快下線,並承諾不再進行價格歧視,並將“大數據”轉而應用到網站的推薦系統上。

對於企業來說,追求利潤最大化本無可厚非,但運用技術手段“看人下菜碟”式的“殺熟”, 無疑傷害了老顧客對企業的信任,直接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背離了公平誠信的基本原則。該行為違反了我國民法總則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的原則。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証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總而言之,這種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行為,既喪失了信用,又違反了法律,從長遠來看無異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此,與其“殺熟”,遠不如利用技術為消費者定制個性化服務,提升用戶體驗,進而吸引更多的回頭客。

治理“大數據殺熟”,一方面有關部門要出台相應的管理辦法予以引導,並對有“殺熟”行為的相關企業進行曝光和嚴懲,加大其違法成本﹔另一方面要通過立法加大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保護,從政府管理的層面規范企業行為,避免企業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肆意獲取和濫用。

與此同時,大數據時代的消費者可以通過貨比三家或者就同一商家同一產品進行比價,以避免自己被“殺熟”。同時要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對所有APP上訪問通訊錄、獲取位置信息等權限設置要慎重,不要將自己的信息隨意提供。此外,一旦發現自己的信息被惡意使用,或者遭遇“大數據殺熟”時,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積極搜集証據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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