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大女生狀告愛奇藝”二審宣判 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法制網蘇州10月24日電 記者羅莎莎 今天下午,此前備受關注的蘇大女生狀告愛奇藝公司一案二審第二次開庭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庭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2018年11月,孫某在愛奇藝網站上觀看網站自制劇《中國音樂公告牌》時,片頭廣告出現了“會員跳廣告”的提示。為跳過廣告,孫某充值了58元購買了會員服務。之后孫某在播放過程中發現,節目中插入的廣告無法跳過。孫某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遂將愛奇藝公司訴至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愛奇藝停止插播廣告的侵權行為,在官方網站首頁上公開道歉,賠償58元會員費用並承擔此次訴訟費用。
姑蘇區法院審理后認為,愛奇藝公司在視頻中插播廣告的行為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對孫某要求愛奇藝公司停止插播廣告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愛奇藝在權益介紹界面、《VIP會員服務協議》中對跳廣告的含義作出了詳細的說明,部分視頻節目中有插播了與進度條結合在一起、可拖拽的部分廣告,與非VIP用戶強制觀看的廣告具有明顯的區別,應認為愛奇藝公司未違反雙方的服務合同條款。
6月19日,姑蘇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因愛奇藝公司未充分告知孫某應有的權利和義務,導致孫某在觀影體驗等方面受到一定的損害,應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孫某承擔賠償責任。孫某作為消費者購買了相應的VIP服務時未進一步了解VIP會員權益的具體內容,在締約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疏忽。法院酌情確定愛奇藝公司賠償孫某30元。后雙方不服一審判決,均提起上訴。
9月4日,該案二審第一次開庭在蘇州中院111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雙方圍繞孫某購買VIP會員服務是否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愛奇藝公司插播廣告的行為是否違反廣告法的強制性規定﹔愛奇藝公司與孫某之間的網絡服務合同相關格式條款效力﹔愛奇藝公司“會員跳廣告”的宣傳是否侵犯孫某的知情權﹔愛奇藝公司如何承擔責任等五個爭議焦點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蘇州中院審理后認為,孫某以個人名義和用戶身份提出訴訟,具有一定公益性因素,非以盈利為目的,其行為不妨礙網絡消費市場等社會秩序,不足以否定其消費者身份。而愛奇藝網站上的會員跳廣告的宣傳語,按照字面含義理解為會員跳過所有廣告,實際指跳過片頭廣告,愛奇藝公司使用帶有一定誤導性的廣告宣傳語,在訂立合同之前未盡到充分告知消費者的義務,違反誠信原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孫某在購買VIP會員服務時,未仔細閱讀合同具體內容,自身也存在一定責任。一審法院綜合雙方情況,酌定愛奇藝公司賠償孫某30元,公允合理,本院予以維持。
根據相關法律,本案中愛奇藝網站在涉案視頻節目中插播廣告不屬於頁面彈出廣告,孫某認為愛奇藝公司插播廣告的行為違反廣告法強制性規定的主張,事實依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VIP會員服務協議是愛奇藝公司單方制作重復使用的格式合同,但合同條款是對網絡服務內容的具體約定,不存在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也不存在愛奇藝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孫某認為VIP會員服務協議格式條款無效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採納。
此外,愛奇藝公司在網絡服務合同簽訂和履行合同中不存在侵犯孫某人格尊嚴權的情形,孫某認為愛奇藝公司侵犯其人格尊嚴權,要求愛奇藝公司賠禮道歉的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愛奇藝公司另提出一審法院違反中立原則,該主張缺乏充分依據,本院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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