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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暴力愈演愈烈 “雪莉事件”或將推動韓國立法

王剛
2019年10月28日10:05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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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雪莉事件”或將推動韓國立法

韓國女藝人雪莉近日自殺身亡,成為韓國國內外討論的熱門話題。作為韓國軟實力代表性象征的韓流文化,在受到歡迎的同時,其主體——韓流明星的處境卻並非表面上那樣光鮮。近年來選擇自殺等極端方式結束生命的韓流明星不在少數,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備受網絡惡意留言的困擾。為杜絕這一社會丑惡現象繼續蔓延,韓國國會議員已經准備發起《反惡意留言法》(俗稱《雪梨法》)立法提案,希望通過法律手段阻止類似悲劇再次上演。

網絡惡評令悲劇一再上演

雪梨突然自殺身亡讓整個韓國社會深感意外,而有一點確鑿無疑,那就是她生前深為抑郁症和社交恐懼症困擾。2009年作為女性偶像組合F(x)成員之一出道后,雪梨一度非常活躍,但2014年她曾因網絡惡評和流言蜚語而暫停演藝活動,次年退出組合成為演員。最近。她在一個以惡評為素材的綜藝節目上做主持,並講述自己的感受:“一度像走進小胡同,仿佛到處都是攝像鏡頭”。

有韓國媒體評論稱,雪梨為惡評所困是一件廣為所知的事,那些匿名寫惡意跟帖的人以為不過是“跟帖一行”而已,但對於遭遇惡評的人而言,每一行似乎都是破壞人格的暴力。

近年來,韓國與惡意留言相關的案件呈快速增長態勢。韓國警察廳統計顯示,2018年與網絡惡評相關的損害名譽、侮辱犯罪達15926起,約比上一年增加20%。這僅僅是報案的數量,實際案發數或許更多。

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2011年成立了大眾文化藝術人支援中心,並聯系經紀公司對藝人進行心理咨詢支持。雖然許多藝人因為擔心外界看法,害怕各種傳聞,不敢輕易說出自己的經歷,支援中心第一年的咨詢次數隻有40次,但2013年就已增長到107次,2015年達到139次,2017年達到167次,今年截至10月已達到164次。

針對雪莉之死,韓國《京鄉新聞》的評論認為,“競爭與惡評近在咫尺,心靈的慰藉卻遠在天邊”。從崔真實到2017年偶像團體SHINee成員鐘鉉,再到最近的歌手雪莉,不時有韓國藝人採取自殺等極端選擇,而壓垮他們的稻草就是不斷的競爭與網絡惡評。

吁細化判罪標准提高量刑

韓國媒體的過度炒作和網絡暴力,是韓國明星難以回避的巨大陰影。以雪莉為例,她是2017年韓國谷歌人名搜索第一名,連“親信干政門”后提前選舉的文在寅總統也隻位列第二。

當時雪莉將未穿內衣的照片上傳到了個人社交網站服務平台,遭遇伴有厭惡言辭的網絡暴力。多數專家認為,這是開展“點擊營銷”的媒體領頭、網民惡評緊隨其后的惡性循環所致。有市民團體負責人直言不諱地表示,無良媒體與惡評網民的“連鎖結構”是一種令藝人“無法擺脫的困境”,僅靠個人控訴與舉報或網絡實名制無法阻擋,必須斬斷相關利益黑手,才能杜絕這一現象。

韓國善意網絡留言人權委員會公益律師支援團成員尹基元指出,關於惡意留言可能受到的法律懲處,首先要看留言的性質。按照韓國現行法律,對惡意留言適用的罪名包括《刑法》中的侮辱罪、《信息通訊網利用促進及信息保護相關法律》中的名譽損毀罪等。雖然惡意留言可能被刑事處罰並處以民事賠償,但在實際案件審判中,往往處罰力度不夠。很多初犯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被判處附帶條件的緩刑,即使處以罰金,其金額也往往不會超過1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6031元)。

尹基元認為,打擊惡意留言,一方面可以通過細化相關罪行的判罪標准並提高量刑標准震懾相關人員,另一方面可以大幅提高民事賠償金額,使犯罪成本增加,以達到遏制相關犯罪的目的。同時,政府和法律界還要加大對社會全體成員的法制意識教育,提高廣大網民對網上留言的責任感,同時要敦促各大網站和社交媒體強化管理的責任和義務,不能放任惡意留言肆意蔓延。

韓國演藝經紀協會10月16日發布聲明稱,“由於互聯網環境的快速發展,網上空間的交流變得日益活躍,網上的語言暴力對大眾文化藝術從業人員帶來了精神上的痛苦和傷害,這已成為社會性問題。雪莉的死亡令人感到痛心疾首,我們將對毫無根據的語言暴力引起的大眾文化藝術從業人員的傷害採取措施進行防止”。

據悉,對於惡意留言,韓國演藝經紀協會將向調查機構進行委托,並採取法律措施,從而令惡意留言受到嚴重處罰。

議員擬推動出台《雪莉法》

目前,雪莉之死在韓國社會引發的震蕩仍在持續發酵。為了避免網絡暴力的持續蔓延,韓國國會議員准備推動出台反網絡惡意留言及引入網絡准實名制的相關法律,該法也被稱為《雪莉法》。

韓國國會議員朴大出21日表示,已經准備發起制定“信息通訊網利用促進和信息保護等相關法律”,其中心內容就是引入互聯網准實名制,以提高網民留言的責任感,根除匿名留言及網絡暴力造成的間接殺人等惡性事件。

該法將規定自動顯示網絡留言的IP地址﹔如果進行惡意人身攻擊或散布虛假消息,將受到法律懲處。

韓國國會廣播通信委員會委員長韓相革承諾,如果《雪梨法》草案正式提出,國會相關委員會將積極支持令法案得以通過。

但也有不同意見認為,鑒於互聯網立法和韓國當前國情的復雜性,《雪莉法》具體內容和何時通過仍存變數。

關於法律草案的細節,尚有諸多存在爭議之處:

首先就是應否賦予網站刪帖的權利。當前韓國法律法規對什麼樣的留言是惡意留言、虛假留言缺乏具體標准,而各大網站、社交媒體是否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隨意刪帖?

第二是法律的適用范圍。對於韓國企業設立的網站,遵守《雪莉法》相關規定沒有問題,但谷歌、臉書等外國網站上的惡意留言怎麼處理?如果這些網站拒絕刪除違反《雪莉法》的跟帖,是否要依法進行查處。

第三是網絡實名制是否違憲問題。此前韓國國會曾試圖通過強化網站及個人社交媒體責任的“准網絡實名制”相關法案,但韓國憲法法院2012年針對網絡實名制(包括准網絡實名制)曾經作出判決,認為其可能損害“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因而違憲。有專家指出,鑒於此前韓國憲法法院的判決,《雪莉法》如果有網絡實名制的強制規定,未來很有可能面臨違憲訴訟。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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