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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號轉網試運行開啟 運營商亟待查漏補缺

2019年11月12日08:22 | 來源:北京商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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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攜號轉網試運行開啟 運營商亟待查漏補缺

  歷經十年試點,攜號轉網新規終於落地。11月11日,工信部印發《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攜號轉網的相關系統已於11月10日上線試運行,11月底正式覆蓋全國,而《規定》將為攜號轉網的順利實施保駕護航。《規定》明確了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的九類行為。業內人士表示,《規定》的落地為運營商的攜號轉網競爭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將促使三大運營商不斷提升服務。

  新政落地

  按照《規定》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有妨礙服務、干擾用戶選擇、阻撓攜轉、降低通信服務質量、比較宣傳、虛假宣傳等九類違規行為。據悉,該《規定》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此次印發的《規定》中,為維護公平競爭環境,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在攜號轉網服務以及相關資費方案的宣傳中進行比較宣傳,提及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名稱(包括簡稱、標識)和資費方案名稱等﹔不得利用惡意代客辦理攜號轉網、惡意代客申訴等各種方式,妨礙、破壞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攜號轉網服務正常運行。為保障攜號轉網用戶的權益,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將攜號轉入用戶視同為本網新入網用戶,嚴格落實電話用戶實名登記有關規定,並確保攜號轉入用戶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同等權利。

  此外,《規定》還提出,電信企業應向用戶做好風險告知。明確告知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服務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損失,並需要獲得用戶確認。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是維護用戶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攜號轉網是由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的一項電信服務,用戶可以依據本規定向電信業務經營者提出申請,辦理攜號轉網。電信業務經營者應明確服務辦理條件和流程並向社會公開,以保障用戶在辦理“攜號轉網”過程中規則更加透明,流程更加順暢。

  十年發展

  “攜號轉網”也稱“號碼攜帶”或“移機不改號”,即用戶可在保持手機號不變的前提下更換移動電信運營商,並享受相應資費政策。

  早在2010年11月,第一批攜號轉網在天津和海南啟動試點。2014年9月,第二批攜號轉網試點在江西、湖北、雲南落地。2017年下半年,工信部發布的《信息通信行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明確提出,2020年將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攜號轉網服務。2018年,工信部高層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攜號轉網已在五省市試點,全面實現要到2020年。

  據了解,為防止用戶流失,部分電信運營商採取捆綁業務套餐、延長排隊時間等做法變相設置障礙,還有一些滿足轉網條件的用戶被運營商告知存在諸多風險后無奈放棄轉網。

  為了解決攜號轉網試點過程中暴露出來的這些問題,2018年12月,在工信部的統一部署下,為提升用戶攜號轉網的便利程度,天津、海南、江西、湖北、雲南五省市各運營企業推出攜號轉網新業務受理流程。

  受益於新流程啟用,攜號轉網的用戶規模增長迅速。工信部發布的數據顯示,自今年2月以來,全國成功攜號轉網用戶數月均增長率高達21.38%。6月,五省市攜號轉網用戶整體規模環比增長7.4%,上半年攜號轉網業務的累計辦理量已經超過了2018年全年辦理量。

  9月19日,天津、江西、海南、湖北、雲南五省市已經正式提供“攜號轉網”服務。截至2019年9月底,五個試點城市“攜號轉網”人數達290萬人次。11月10日,北京、上海、河北、貴州等地也已開通了“攜號轉網”服務系統,當地用戶可根據需要進行相應的選擇。

  推動服務升級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工信部公布的攜號轉網新政,對電信行業整體服務的提升將起到極大促進作用。無論用戶是否進行攜號轉網,未來都將獲得較之前更好的服務體驗。

  “攜號轉網及其配套政策的全面落地將開啟一個新的用戶時代。用戶可以更便捷、低成本攜號自由選擇運營商。對此,運營商以增量為主的模式需要轉向存量經營,老客戶將變得更有價值。”資深通訊行業專家馬繼華分析道。

  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此前表示,在攜號轉網的壓力下,為了避免老用戶流失,運營商可能會進一步降低套餐資費,並縮小新老用戶套餐之間的區別﹔另一方面,運營商可能會調整吸引新用戶的促銷策略,縮小套餐優惠期內與優惠期后的價格差距,做好這兩個階段的過渡,避免隨著優惠期結束套餐價格陡然大幅上漲而導致用戶流失。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為了避免用戶流失,三大運營商此前推出過眾多合約機與合約套餐,再加上親情號、主副卡、寬帶機頂盒等關聯業務的影響,部分用戶在辦理攜號轉網業務前需要正在使用中的合約套餐辦理解約,而這牽涉到繳納違約金、補差價等問題。

  在此背景下,為了避免運營商濫用協約規則,限制用戶攜號轉網,《規定》明確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擅自擴大在網期限協議范圍,將無在網期限限制的協議有效期和營銷活動期默認為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用戶攜號轉網”。

  此外,一些特殊情況下的用戶權益問題也引發關注。根據《規定》,現階段攜號轉網服務適用的地號段范圍不包含物聯網用戶號碼、衛星移動用戶號碼和移動通信轉售用戶號碼。目前,三大運營商公布了四個不支持攜號轉網的號段,即188/157/170/171,其中170和171為虛擬運營商號段。

  對此,馬繼華表示,關於虛擬運營商號段,目前還沒有看到解決這方面問題的相關政策,這一號段若想攜號轉網,會比較麻煩,這關系到虛擬運營商與基礎運營商之間的合作以及與最終用戶的合作問題。具體如何處理,隻能靜待政策到來。記者 錢瑜 濮振宇 實習記者 張君花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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