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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新聞自由"的雙重標准

2019年11月22日07:00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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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西方“新聞自由”的雙重標准

  【洞察】

  標榜媒體是所謂“社會公器”“第四權力”,鼓吹抽象的、絕對的“新聞自由”的西方新聞觀,歷經發展演變,早已不僅僅是操作層面的行業規范,而成為一種意識形態,不隻關涉新聞業本身,更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政權運行、價值觀輸出甚至干涉他國事務的重要工具。

  

  西方新聞觀的源頭和基礎,是英國人彌爾頓1644年提出的“出版自由”思想。其核心觀點,一是認為出版自由乃“天賦人權”,是個人的絕對權力﹔二是這一思想成立的理由或前提,是出於理性和良心,即人們在全面了解事物的前提下,會根據自我的“良心”“意願”作出正確判斷。具有神學背景的彌爾頓提出的這一主張,將個人良心、意願作為真理戰勝謬誤的基礎,具有唯心主義色彩﹔他所謂的“意見自由市場”,則完全忽視了實踐和具體社會條件對於人們認知的影響,具有明顯的空想性。可見,自源頭始,西方新聞觀就缺乏科學的立論基礎,這也是其在實踐中多次陷入困境並屢屢修正的原因。

  18世紀末,法國人羅伯斯庇爾積極推動通過《人權宣言》,成為在法國確立“新聞自由”思想的標志性人物。但當他掌權后,卻堅決抵制新聞界的自由報道。在羅伯斯庇爾之后隨即掌權的吉倫特派對媒體的控制更是不遑多讓。他們甚至露骨地提出,“新聞自由只是少數人的自由”。此后,法國歷史上多次出現執政者假自由之名反對自由的情形。而這種諷刺性的背棄,在西方新聞觀的發展史上多次上演。縱觀歷史,一旦西方國家的執政黨覺察“新聞自由”對其政權帶來不利時,總是運用其權力對媒體施加影響,或利用其背后的資本力量對媒體進行操縱。從18世紀初到19世紀中葉,英國政府長時間利用知識稅和津貼制度控制新聞界。美國從建國起就從未停止通過發布官方信息、特許採訪等方式影響新聞界,也因此,美國新聞界在實踐中形成了一項重要准則——“政治正確”。二戰結束后,美國哈欽斯委員會(即報刊自由委員會)高舉“社會責任”大旗,再次對“新聞自由”給出限制條件。而在這個哈欽斯委員會中,卻沒有一名新聞學教授。在美國主流學者眼中,報刊自由主要不是新聞理論問題,而是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問題。經過一系列改造,西方媒體與政府之間隻存在一種“儀式性”的對立關系,西方新聞觀所標榜的“中立”、所鼓吹的“新聞自由”從未真正實踐過,它們隻不過是資產階級為實現其政治、經濟目的的精巧偽裝。

  

  19世紀40年代,恩格斯曾敏銳指出,世界歷史進入了輿論時代。資本的擴張秉性,使西方國家不滿足於其新聞觀在國內的傳播,它們將其包裝成新聞業本就“應有的”、符合新聞業“自身規律”的、“先進的”理念,搭乘經濟全球化的順風車,把西方新聞觀輸送到世界各地。在此過程中,西方國家常以“新聞自由”為幌子,攻擊甚至操縱他國輿論,實現意識形態滲透。冷戰時期,美國在西歐設立專門對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國家進行政治和文化滲透的大型廣播電台,以促進蘇東國家“言論自由”和“人權原則受到尊重”。“顏色革命”、伊朗大選等諸多事件表明,西方國家隻要有機可乘,總是以“新聞自由”為借口,達到影響、干涉他國事務的目的。一個顯著的表現是,西方國家總是根據意識形態與價值觀的分野、國家關系的親疏遠近,給新聞自由以不同評判標准。對那些政治、社會制度不同的國家,動輒指責其新聞管理活動是獨裁、威權﹔而對那些與其關系密切的國家,西方媒體卻常常配合政府作出選擇性“遺漏”。

  伴隨信息時代的到來,西方國家依托其技術優勢,以新聞觀為工具,借助互聯網實現經濟利益和國家意志的擴張。美國在21世紀初互聯網開始在全球普及之時,就大力推廣其“互聯網信息自由流動”理念,主張國家不應對網絡中的信息傳播進行干預。2010年,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裡在關於互聯網自由的演講中提出,“新聞自由”是美國對外傳播的軟實力。美國的一些互聯網巨頭提出,它們隻負責呈現信息,並不干預承載的內容,各國也不應對網絡信息進行審查。這些主張,表面上是將西方新聞觀延伸到網絡領域,實質上在於促進這些互聯網公司全球擴張,進而維護美國在世界范圍內的傳播霸權。推行“互聯網信息自由流動”理念的確幫助這些互聯網公司繞過許多國家的管理規則,迅速獲取全球統治性地位。這種地位的形成,不僅幫助這些公司獲得巨額經濟利益,而且通過這些平台,也使美國等西方國家更方便地對其他國家進行輿論影響和事務干預。隨著互聯網越來越成為信息傳播主渠道,西方新聞觀日益成為一個一體兩用的工具:在“新聞自由”理念下,一面獲得經濟利益,一面撈得政治資本。

  

  近兩年來,西方國家的“互聯網信息自由流動”理念出現明顯轉向。“英國脫歐公投”和“俄羅斯涉嫌干預美國大選”事件是其導火索,這兩個事件都被指有人利用大數據技術隱秘操縱社交媒體信息傳播,有針對性地影響青年學生、藍領工人等群體,使最終結果與最初輿論導向相左。這使西方國家切身感受到,“互聯網信息自由流動”可能對其政權運行和國家安全產生重大威脅。於是,西方主要國家在這一時期出現對“互聯網信息自由流動”理念的集體轉向,開始對互聯網信息傳播實行多管齊下的管理,包括對一些內容的審查、干預。

  歷史地看,這一轉向並不意外,它只是對“新聞自由”在網絡傳播環境下的新修正。此前,在阿拉伯大動蕩中,互聯網信息的“自由”傳播已經給這些國家帶來了巨大負面影響,而西方國家只是隔岸觀火甚至火上澆油﹔而當這種負面影響傷及自身時,所謂的“自由”便馬上更改。2011年,美國爆發“佔領華爾街”運動,美國媒體對此更是有意忽略、極力淡化。可見,在網絡環境下,得到眾多先進技術助陣的西方新聞觀,雖更具迷惑性,但“新瓶”裡裝的是“舊酒”,西方各種媒體對內隻不過是資本主義制度下各利益集團爭權奪利的工具,而對外則是其借以實現自身意識形態和經濟擴張的武器。

  近來,香港一些激進勢力和暴力分子肆意破壞公共秩序、毀壞公共設施、暴力襲擊警察,嚴重突破法治底線,美國等西方國家卻視而不見,打著“新聞自由”的旗號,通過各類媒體特別是社交媒體發布惡意中傷的虛假報道。美國兩家社交媒體巨頭臉書、推特更以“中國政府組織散布涉港假新聞”為由,封殺了大量來自中國內地的賬號。這種扭曲真相、煽風點火、升級暴力的做法,是“顏色革命”的延續。反觀近期發生在加泰羅尼亞和倫敦的示威活動,縱火、擁堵機場、砸毀商鋪等暴力違法活動與香港越來越像,當地暴力示威者甚至毫不避諱聲稱要復制所謂“香港經驗”。但西方媒體對此卻保持低調,認為這些事情發生在香港是“民主自由”,發生在西方則是“暴力騷亂”。事實証明,西方新聞觀終究不過是權力與資本合謀編織的華麗外衣,假借“新聞自由”,奉行“雙重標准”的做法,到頭來隻能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作者:來向武,系西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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