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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素養系列談:媒體的報道一定真實嗎?

楊鑫宇
2019年11月26日06:34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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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媒體的報道一定真實嗎?

  什麼樣的信息值得相信,什麼樣的信息不值得相信?自始至終,找到這個“簡單”問題的答案,都是媒介素養教育的核心要義。再博聞強記的人,其精力都注定是有限的,而可資獲取的信息,對個體而言卻是無限的。學會對信息作出篩選,擇其善者而從之,是每一個閱聽人的“必修課”。

  學會在魚龍混雜的信息環境中,迅速分辨出那些來路不明、要素不全、細節不清的“一眼假”新聞之后,許多閱聽人都會生出新的疑惑——經由媒體報道的新聞,就一定是真的嗎?倘若有媒體報道失實,乃至蓄意炮制假新聞,我們又該如何辨別,使自己免遭蒙騙呢?

  這樣的疑惑當然不是杞人憂天——事實上,倘若將視野擴展到全球范圍,我們便會發現,不實報道與假新聞的陰影,就像一塊久久不能散去的灰暗烏雲,時刻威脅著各國新聞媒體的社會形象與公信力。在中國,專業期刊《新聞記者》每年都會評選出由媒體發布的“年度十大假新聞”,其中任何一條,在發布時都騙過了不少讀者,讓人不由得大呼上當。而在國外,假新聞同樣是一項嚴峻的社會挑戰,對此,不僅普通讀者深惡痛絕,一些外國政治家甚至將假新聞當做頭號大敵,直言要向其“宣戰”。

  這些令人遺憾的事實,傳遞著一個重要信息:不是所有的媒體報道都能與“真相”二字畫上等號。對此,唯有以求真務實、理性審慎的態度,對各類信息保持合理質疑,才不至於輕易被那些更“高級”的假新聞俘虜。

  “保持合理懷疑”的意思,並不是懷疑一切、否定一切,滑向“新聞裡根本就沒有真相”的虛無極端,而是說我們對任何信息的真實性,都應先在心裡打上一個問號,然后再用理性去考量其真假,選擇是否相信。

  盡管“媒體報道的信息未必都是真的”,但這並不代表“一則消息要麼絕對真實,要麼絕對虛假”。究其本質,新聞報道的過程,其實是新聞媒體以自己的方式尋找真相、再現真相的過程。而既然是尋找與再現,就意味著新聞媒體的報道永遠隻能“逼近”真相,而並不等於真相本身。在這種情況下,衡量信息真實性的尺度,絕不是隻有“真”和“假”兩個選項,而是一個可信度由低到高排列的連續譜。同時,在發掘事件真相的過程中,后續的報道,可能是對前面報道的補充甚至糾偏。我們需要將所有的報道(信息)綜合起來加以判斷,而不是簡單說哪個真,哪個假。

  很多要素都會對一則新聞的“真實”造成影響,而對於具備基本媒介素養的普通閱聽人而言,至少應該記住以下這幾個要素:其一,是報道的細節詳實程度﹔其二,是報道的引語豐富程度﹔其三,是報道中情緒與立場的表露﹔其四,則是信源的既往公信力。一則新聞對細節的報道越是詳實、具體,我們便越有理由認為其報道是下了功夫,且確實言之有物﹔一則新聞中引語所佔的比重越大,我們便越有理由認為這則新聞確實有據可查,而不是記者的一面之詞﹔一則新聞中表露出的情緒與立場越克制、越審慎,我們便越有理由認為這樣的報道是客觀、平衡、理性的﹔一則報道的發布媒體過往的信用記錄越好,被揭露出造假的情況越少,我們便越有理由相信這次的報道是可信的。

  一旦掌握了這種能力,我們便會發現,許多最終被証明的“假新聞”,其實在被揭露之前,其可信度便岌岌可危,根本不值得信賴。當年一度鬧得甚囂塵上的“紙餡包子”事件,雖然炮制出了虛假的視頻,仿佛有“眼見為實”的效果,但其中對於誰在制售紙餡包子、在哪裡制售紙餡包子、有關部門如何反應等細節,全都語焉不詳﹔被評選為2018年十大假新聞之一的“劉強東案涉案女子涉嫌誣陷被美警方收押”一事,雖然被數家網絡媒體報道轉發,但其中隻有主觀表述,幾乎沒有任何引語和可靠信源……我們或許無法打開“上帝視角”,直接洞見一則消息的真假,卻可以通過仔細甄別來“避雷”,以免輕信中招。

  一則新聞越是“逼近”真相,其可信度就越高,而我們在各種信息之間,自然也應盡量選擇那些可信度更高的新聞。但與此同時,可信度更高的消息同樣不等於事實本身,一旦未來出現新的消息,我們便需要再度對不同消息的可信度作出排序,合理質疑,才能不盲目相信。我們要做的,是讓新聞成為認識真相的工具,而不是讓它代替自己思考,讓我們成為新聞的工具。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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