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自媒體時代更應強調新聞道德底線
近日,有媒體刊發的一篇題為《透視自媒體亂象,避開“人人皆為記者”的陷阱》的文章,讀來發人深省。文章提到,社交網絡的興起,將我們帶入了“人人皆為記者”的自媒體時代。但一些由自媒體引發的,諸如制造爆款、炒作名人、傳播謠言及剽竊內容等亂象,卻不得不引起重視。
之所以對這篇文章產生了強烈共鳴,是因為作為一名文字工作者,筆者在最近的寫作中,使用搜尋引擎查資料時,經常會有一種無奈感。因為檢索出來的信息幾乎全是自媒體鏈接,大都行文粗糙、語焉不詳、數據不知來源、內容不辨真假,實在無法讓人省心和安心。尤其是對於那些缺乏媒介素養的讀者,他們或許沒有“採不採用”的困擾,但難免會下意識地信之、擴散之,這就造成了現在謠言泛濫、信息傳播粗鄙化、輿論情緒極端化的現象。
是的,人人都有麥克風,讓普通民眾擁有了一定的發言權和訴求通道,這當然是好事,是科技與社會的並行進步。但是真的可以“人人都是記者”嗎?恐怕未必。因為但凡一種職業,總需要一道門檻來作那個無形的把關者。
律師行業需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表現在門檻上是法律職業資格証﹔餐飲行業需要有足夠的衛生安全意識,表現在門檻上是衛生、市場監督等部門頒發的營業資格証。同理,媒體原本也是一個有門檻的行業,生產新聞也需要相應的素質培訓和資格認証。
教師負責教學,用武之地是課堂,記者負責報道新聞,用武之地是信息場。但現在的情況是,自媒體奪取了大量的信息陣地,但又缺乏媒體本該具有的基本能力和責任意識。當大量虛假低劣的信息充斥輿論場時,嚴肅媒體所能發揮的空間,就會急劇萎縮,最終劣幣驅逐良幣。
除了信息質量的急劇下滑,另一個不良苗頭,就是主流價值觀的撕裂。比如,對文學作品的虛擬人物做戲謔、浮夸的演繹化解讀,或許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對歷史人物,乃至當下的現實中人做“為我所用”的刻畫,就顯得不倫不類,甚至觸犯他人權益了。而專業媒體由於有機構立場做前提,往往會規避這些。此外,相比媒體的公共屬性,一些自媒體由於缺乏約束,更容易異化成某些企業機構的代言人。
可以看出,自媒體領域的亂象,破壞的已經不僅是信息傳播的生態,還有企業生態,甚至對社會發展造成深遠的不良影響。因此,一個應該明確的方向是:我們既不能呼吁一刀切地殺死自媒體,也不能任憑一些自媒體的“弊端”像腫瘤一樣越長越大。
當然,這也絕不是號召把自媒體統統管起來,而是要建立最起碼的行業標准和操作規范。如對信息真實性的責任制、立場的中正客觀、內容引用的版權規范等。自由永遠是相對的,自媒體領域不該是任人涂鴉的原始叢林。人人皆可為記者的世界或許沒那麼美麗。任何時候,新聞職業道德的底線都不能突破。
(作者:史橋,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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