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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疫”報道要注重服務性 

原平方
2020年02月25日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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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媒體報道的服務功能?通俗來說,就是媒體報道時要能切切實實感受用戶的所思所想、要能站在公眾的立場考慮問題,使公眾不用承擔額外成本即可獲得所期望的結果。疫情具有突發性、傳染性強和影響面大的特點,因而媒體進行報道時必須把握報道的“度”,更多地體現專業的服務功能。

首先,媒體報道要能提供可信的信息。即對公眾來講,在 “謠言滿天飛”的今天,在記者本身已經充當盡職的“把關人”的情況下,公眾不需要再多花時間去甄別、去核實,隻要看這一家媒體的報道就可以滿足自己的優質信息需求。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涉及疫情的報道需要一定的醫學健康知識,媒體報道時更不能採信單一信源,即使這個人是專家也必須由沒有利益關系的獨立第三方進行驗証,這樣的新聞報道才負責任、也才能可信。同時,具有一定專業性的疫情報道不應該僅僅滿足於提供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幫助公眾解讀、提高公眾警惕性。

其次,媒體報道要使用公眾能聽得懂的語言。涉及疫情,難免會有一些專業術語,因此,媒體報道需要把這些專業術語轉化成一般人能聽得懂的語言。在這次疫情中,就信息傳播角度而言,很多現實存在的問題或多或少都與媒體報道使用專業術語有關,譬如“不排除有限人傳人”或“持續人傳人風險低”,公眾其實無法真正理解這些專業術語甚至還會形成誤解。事實上,“有限人傳人”就是承認人傳人,但公眾會把重點放在“有限”上,他們的理解可能就是不會人傳人﹔同樣,人傳人風險低,公眾就可能誤解為“不會傳染”,因而缺少警惕性。所以,媒體報道時一定要清醒認識到專家語言與老百姓語言的巨大差別,同時必須把專家的學術語言轉換成公眾可以理解的語言,在公開報道時少用或不用學術語言。

再次,媒體報道在涉及疫情時要注意一定的“度”。這個“度”不僅體現在媒體對於科學的理解,還體現在報道時要把握一定的尺度。比如對於科學上尚未有定論或者有爭議的事實,媒體報道時就不好直接認定為謠言,因為媒體的預先定調不僅會干預病毒科學的定性,過度樂觀的宣傳還會讓大眾缺乏警惕性,不會採取防衛措施。同時,媒體在報道抗擊疫情時,最好避免過度報道醫生寫請戰書或在疫情尚未結束時就突出刻畫疫情中的英雄人物形象,原因在於營造悲情、過度渲染人物視死如歸的結果在很大程度上非但不能激發公眾的勇氣,反而可能助長一般民眾對於未知疫情的恐懼、進而產生恐慌情緒。面對災難,媒體報道應冷靜敘事,立足於事實和公共理性,這既是一種專業常識,也是體現媒體報道服務功能的有效方式。

總之,疫情像一面鏡子,也像一場突如其來的臨場考試,媒體報道需要在這面鏡子裡找出自己的不足,也需要在這場考試中時時調整自己的報道方式,真正轉變新聞理念,服務大眾。

(作者為北京城市學院公共管理學部教授 本文摘自《青年記者》2月中)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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