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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提高新聞輿論工作的有效性

何艷芳
2020年04月01日06:50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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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淺談提高新聞輿論工作的有效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新聞輿論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就做好新聞輿論工作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深刻指出,要把握正確輿論導向,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鞏固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突出強調,要提高新聞輿論工作有效性。新聞傳播后要在社會上產生積極的影響和作用,發揮了效能,新聞輿論才能體現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那麼,我們如何提高新聞輿論工作的有效性,更好以手中的“筆”參與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呢?這裡,筆者擬結合採編工作實踐,談幾點認識。

  立足新聞真實之根本

  新聞真實性原則是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基石。新聞觀是新聞輿論工作的靈魂。我們要牢牢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做黨的政策主張的傳播者、時代風雲的記錄者、社會進步的推動者、公平正義的守望者。辯証唯物主義認識論認為,存在決定意識。正如馬克思所說:“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並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新聞是事實的報道,事實是第一性的。真實是新聞的本質,失去真實性,新聞就失去生命。

  習近平總書記說:“事實証明,寫出好的新聞作品與深入實際佔有事實的關系,就好比鳥的翅膀與空氣的關系那麼重要。鳥的翅膀,無論多麼完善,如果不依靠空氣的支持,就飛不上天去。事實就是記者的空氣,不深入實際、佔有事實,記者就永遠不能騰飛。”如果違反新聞真實性原則,靠想象去勾勒事實,或者為了達到預設的效果而對事實添油加醋,即使能獲得一時的轟動效果,最終也會被揭穿,不僅不能發揮好輿論引導作用,還會失信於民,喪失立足根本。縱覽一切成功優秀的新聞作品,無不是恪守新聞真實性原則去認知事實,觀察事實,發現事實,還原事實。

  調查研究是新聞真實性原則的必然要求。調查研究是做好新聞工作的一項基本功,調查研究能力也是新聞工作者採編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正所謂,“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要做好新聞採訪報道工作,自然要求我們去深入實際,貼近生活,走進群眾,去探尋鮮活的新聞材料,去觸摸真實的存在。所見所聞映入我們的大腦,才能刺激我們的所思所想,才能拋棄腦中的“傲慢與偏見”,才能創造出“沾泥土”“帶露珠”“冒熱氣”的作品。

  法治新聞更以真實為本。與其他領域新聞工作相比,法治新聞有其特殊性。這主要是由法治工作本身的特殊性所決定的。司法活動具有特殊的性質和規律。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審判權具有親歷性、中立性、終局性等特點。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司法的諸多特點決定了法治事實本身就是“硬邦邦”的事實。法治新聞工作者在採編案例報道、人物事跡等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新聞真實性原則,決不能在案件事實、証據、裁判理由等方面自由發揮,天馬行空,決不能過分渲染,弄虛作假,否則隻會適得其反,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

  把握新聞傳播之規律

  馬克思認為:“要使報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必須不從外部為它規定任何使命,必須承認它具有連植物也具有的那種通常為人們所承認的東西,即承認它具有自己的內在規律,這些規律是它所不應該而且也不可能任意擺脫的。”新聞傳播規律具有普遍性、客觀性,並且隨著新聞傳播格局和形勢的發展變化而表現出不同的形式。

  始終關注新聞傳播的四大要素。新聞傳播規律是存在於新聞傳播過程和大眾傳媒發展過程中的客觀法則。傳播者、收受者、傳播媒介和傳播內容是新聞傳播系統的基本要素。新聞傳播規律揭示的就是傳播者如何利用傳播媒介將新聞內容傳遞給收受者以滿足后者新聞需求的內在的客觀的相互關系。因此,遵循新聞傳播規律,核心就要研究其四大要素之間的相關關系和相互作用問題。而進一步來講,實質上就是新聞的供給與需求之間的關系。做好新聞傳播,就要不斷思考,我們媒體的受眾范圍是什麼,受眾的新聞需求是什麼,我們應該提供哪些新聞內容的產品,我們應該以什麼合適的方式來傳遞。無論信息革命如何方興未艾,傳播技術如何日新月異,傳播媒介如何耳目一新,傳播格局如何變化多元,立足自身定位,找准受眾需求,精選傳播內容,配備得力傳播方式,既是新聞傳播應有的理想狀態,也是我們新聞工作者孜孜追求的目標。

  努力適應分眾化、差異化傳播趨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讀者在哪裡,受眾在哪裡,宣傳報道的觸角就要伸向哪裡,宣傳思想工作的著力點和落腳點就要放在哪裡。信息化時代催生了需求的多樣化。反映在新聞領域,受眾的多元需求促使媒體多樣化。做好法治新聞宣傳工作,要適應分眾化、差異化傳播趨勢,精准對接受眾需求。我們就要考慮法治新聞報道的特色,向社會公眾完整地提供依法可以公開的人民法院工作信息,積極主動地及時發布權威信息,用群眾耳熟能詳的語言、喜聞樂見的形式講述不同類別的法治故事和法治實踐,形成“首發效應”,把握“第一時間原則”,讓受眾通過准確無誤的信息內容形成正確的“第一印象”。

  科學把握時度效,弘揚法治精神。法治新聞宣傳,既要遵循一般的新聞傳播規律,也要體現法治活動基本規律,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的要求進行報道,注重構建司法和媒體的良性互動關系。公正司法是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重要環節,而法治宣傳與執法辦案可謂是“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就法治新聞媒體而言,我們要及時發布最新的法律文件及其精神解讀的權威信息,第一時間報道大案要案、熱點案件的進展和裁判結果,策劃好疑難復雜案件的法官釋法,普及好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講述好廣大法院干警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生動實踐。我們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旗幟鮮明講政治,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緊緊契合司法的專業性、嚴謹性、權威性,科學把握法治新聞傳播的時度效,講述法治好故事,奏響法治最強音,傳播公平正義的正能量,佔領法治新聞輿論的主陣地,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凝聚強大精神動力、提供有力輿論支持。

  緊扣時代創新之脈搏

  習近平總書記對新聞輿論工作創新發展高度重視,強調“新聞宣傳是否善於創新,是否能夠做到常做常新,是其發展壯大、保持強大生命力的關鍵”。

  守正不渝,創新不止。無論新聞載體如何變化,只是閱讀形式的不同而已,而新聞的生命力在於內容。我們要適應媒體融合發展的趨勢和要求,牢牢抓住內容創新這個根本,高度重視傳播手段建設和創新,加快構建融為一體、合而為一的全媒體傳播格局,以融合手段壯大主流陣地,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

  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檢驗媒體融合實效的一場“大考”。在疫情防控期間,筆者所在的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採用融媒體手段,通過《人民法院報》、中國法院網、天平陽光APP等新媒體平台對這一特殊時期的司法實踐進行了全方位、多聲部的立體宣傳報道。為了有效滿足疫情防控期間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確保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平穩有序運行,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范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指導和規范各級人民法院疫情期間有序開展在線訴訟工作。各宣傳平台對文件的出台和各地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開展在線訴訟的新鮮生動的司法實踐進行了集中報道。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出現的制假售假問題,及時報道一些地方法院打響“口罩保衛戰”,嚴懲制造假口罩、利用微信售賣假口罩犯罪,將司法機關在法治軌道上服務保障疫情防控的鮮活案例呈現給受眾,引導全社會樹立規則意識、法治觀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積極傳遞黨和國家堅持依法防控,用法治手段守護救死扶傷的醫護人員的決心,呵護醫者仁心,激勵白衣執甲、逆行出征,與病毒做斗爭的勇氣。

  使命在肩,勇往直前。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是新時代宣傳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務。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作為新聞採編人員,我想我們每個人都要勇挑重擔,忠實履行黨的新聞工作者的職責使命,立足自己的具體崗位,用老百姓聽得懂、外國人能理解的話語方式,自信講好疫情防控期間的中國法治好故事,凝聚舉國上下共克時艱的信心和力量,傳遞眾志成城共同戰“疫”法治最強音,讓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復工復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成為習慣,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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