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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擅自復制新華社新聞作品,“新華絲路網”運營公司被行政處罰——

融媒時代新聞單位版權保護不可或缺

李婧璇
2020年04月03日06:46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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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融媒時代新聞單位版權保護不可或缺

一直以來,新聞作品被非法轉載的情況可謂屢見不鮮。媒體融合發展的當下,私自轉載、不署作品來源者有之,對原文改頭換面、拼湊嫁接、斷章取義者亦有之,甚至還有人抄襲剽竊新聞作品。

在“劍網2019”專項行動十大案件中,中興華睿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侵犯新聞作品著作權案便是此類侵權行為的代表。為了了解這起案件背后的故事,《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對此案查辦方——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五隊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採訪。

發現被侵權,媒體向版權局舉報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五隊副隊長熊偉介紹,2019年6月28日,總隊接到國家版權局轉移案件,稱中興華睿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涉嫌未經著作權人新華通訊社許可,通過其運營的“新華絲路網”向公眾傳播新華社新聞作品。

“按照流程,我們前期通過遠程勘驗來搜集、比對侵權行為証據。”熊偉告訴記者,執法人員登錄該公司運營的網站“新華絲路網”取証,並與新華網的新聞進行細致比對。經比對,發現該網站實時刊登的新聞都是新華社所推出的“一帶一路”相關報道,如《“一帶一路”結碩果 中哈合作再向前》《“一帶一路”給各參與方帶來發展機遇——訪白俄羅斯明斯克州執委會主席伊薩琴科》等文字報道,上述作品全部沒有注明來源,同時新華社的多幅攝影作品也在該網站專題主頁滾動播放。針對上述行為,執法人員全部截圖取証,同時追蹤網站地址,鎖定了侵權網站經營公司的物理辦公地址。

被抓“現行”,侵權者承認錯誤

侵權初步証據已經掌握,接下來就是上門一探究竟。2019年7月2日上午,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五隊4名執法人員到該公司所在的辦公地址進行現場取証。在位於朝陽區廣渠路的一處商住兩用辦公樓內,執法總隊工作人員可謂是當場抓了“現行”。當時侵權網站經營公司的法人不在,現場的兩名網站工作人員看到找上門的執法人員,非常驚訝。執法人員對現場人員進行了相關問詢,同時將編輯工作的電腦內所存文檔以及現場全部文件進行封存留檔。

7月9日,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約談了該公司負責人,“他完全承認其網站直接從新華社網站復制新聞作品。”熊偉說,該公司正處於起步階段,自2019年3月創辦至案發時為止,所有內容仍處於向用戶免費分發階段。

經查,2019年3月以來,該公司未經著作權人新華通訊社許可,通過其運營的“新華絲路網”向公眾傳播《“一帶一路”結碩果 中哈合作再向前》等新聞作品,其中侵權文字作品140篇、攝影作品110幅。2019年7月29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規定,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所有侵權作品全部刪除。

融媒時代保護版權,需多方努力

對於該案,國家版權局在發布“劍網2019”專項行動十大案件時做了如下點評:“劍網2019”專項行動將深化媒體融合發展版權專題保護作為重點任務,嚴厲打擊未經授權轉載新聞作品的侵權行為,嚴肅查處自媒體通過“標題黨”“洗稿”方式侵犯新聞作品著作權的行為。該案的查辦對強化媒體版權保護、推動媒體融合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在媒體融合發展的當下,一些實力弱的媒體的推送,大多靠轉載或蹭熱點,隨之各種篡改新聞標題、‘洗稿’和未經許可轉載問題不斷發生,加強媒體版權保護迫在眉睫。在版權執法監管機構嚴厲打擊侵權行為的同時,我們呼吁權利人也要強化維權意識。”熊偉表示。

據了解,自“劍網行動”開展以來,北京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每年不斷加大網上巡查和處理力度,建立維權綠色通道,及時反映處理各種侵權問題。

人民網法務部主任滕力曾在公開論壇上說,媒體融合帶來了新聞版權保護的新變革,融媒體時代呼喚立法、行政、司法和媒體全行業共同努力,做好新聞版權的保護工作。她希望立法機關根據新形勢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縮小規范與實務操作之間的距離﹔希望行政機關完善行政治理聯動機制,繼續開展版權專項治理活動﹔希望司法機關適時簡化司法流程,降低權利人取証難度,提高賠償標准,增強權利人的維權信心。

隨著媒體融合的不斷深入,版權保護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營造健康良性的版權保護生態環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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