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傳媒

浙江日報:網絡文學的"下半場"之爭

2020年05月15日07:27 | 來源:浙江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網絡文學的“下半場”之爭

  規矩由人定,也將由人破。

  最近,網絡文學的江湖發生了一次大震動。4月底,網絡文學頭部平台閱文集團換帥后,突然陷入爭議:一是,平台和網絡作家的合約被指“霸王條款”﹔二是,新商業模式將推廣免費閱讀。這兩大問題直接關系到數百萬網絡文學作家切身利益。

  有網絡作家公開展示合約,文中出現“網絡作家需要無條件將所有版權交給閱文,閱文運營版權,無需網絡作家的同意”“網絡作家必須獨自完成作品,不能獲取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幫助,否則,被視為違約”等信息。眾多網絡文學作家表示,這無異於把作家和平台的合作關系變相為勞務雇佣關系。

  此外,過去閱文集團採用“訂閱+全勤+勤奮寫作+道具分成+月票獎勵”的模式,作家多勞多得。絕大部分普通網絡文學作家的收入,主要依賴於讀者訂閱付費分成和平台全勤獎。免費閱讀意味著,除了寥寥幾百個可以靠影視等IP運作拿可觀版權分成的“大神”之外,數百萬處於職業金字塔腰部以下的網絡文學作家將失去穩定收入。

  5月6日,閱文集團與多位作家參加了首場作家懇談會,就合約中的爭議事項、作家著作權歸屬、創作環節以及整個網絡文學生態中的商業規則等問題展開深入討論。雖然,在集團管理層公開明確“未來我們會考慮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選擇”“付費閱讀肯定要繼續鞏固並且做大”等表態后,風波已逐漸平息,但人們不由再次矚目網絡文學全產業鏈——這片越拓越大的江湖規矩。

  實際上,網絡文學版權問題是長期積累的矛盾。比如,《余罪》作者常舒欣2008年開始創作網文,在2017年跳槽平台后,遭到原簽約平台閱文起訴。由於與平台簽約的是作者,而不是作品,法院判常舒欣敗訴。縱橫中文網總編輯邪月也在微博表示:“閱文的新合同所謂的苛刻,只是老合同的延伸,只是把本來模糊的條款清晰化。”

  而在商業模式方面,免費和付費之爭,在於網文市場下半場已經不是網文本身,而是內容IP產業化開發。

  2017年至2019年三年中,閱文的版權運營收入佔比從9%升至52.9%,已經成為業績的主要支撐,《慶余年》等網文影視化的運作都是典型例子﹔而在線業務收入佔比則從83.4%下降至44.4%,而這還不全是付費閱讀的收入,還包含了線上廣告等收入。換言之,線上閱讀服務本身已經不能為閱文賺更多的錢,除非換算成流量,再換算成廣告等其他收入。

  這場爭議,看似是網絡文學作家和企業資本的談判,實際關系到整個網絡文學健康生態的搭建。對於身處其中的讀者來說,免費閱讀看似撿了便宜,作家版權問題也無關切身利益。其實不然。

  作家和平台的魚水關系如若打破,網絡文學創作環境或將失去百家爭鳴的生命力、創造力。如果只是成為頭部作家、頭部平台的舞台,這有違打造優秀文藝創作規律,潛在地損害著對審美有要求的讀者、對自身有追求的作家,和健康的文化產業發展環境。

  當前,網絡文學IP價值飛速上升,泛娛樂產業矩陣構建。同時,國家對網絡文學重視度提升,網絡作家不僅隊伍壯大、社會地位上升,網絡文學承擔的社會效益責任日益凸顯。但消費者買賬的從來不是一潭死水,或是一條死魚,而是活水裡有活魚的活景。

  此時此刻,擁有810萬網絡文學作家的閱文平台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北京大學研究員,創意者經濟的提出者和研究者黃斌曾公開發表文章:“閱文可以選擇成為版權商,成為經紀人﹔但以閱文在網絡文學中的核心地位,閱文也可以選擇成為網絡文學生態本身。”

  小舟爭渡各先去,獨逆風波渾不憂。一個產業生態的構建需要經歷波折,生態也必然是多元的、平衡的。網文行業從一片荒蕪發展到如今局面並不容易。可以確定的是,通過這次風波,平台與作者們都將找到新的平衡點,我們也將看到更好的網絡文學生態叢林。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傳媒推薦
  • @媒體人,新聞報道別任性
  • 網站運營者 這些"紅線"不能踩!
  • 一圖縱覽中國網絡視聽行業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