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美國的新聞自由從來只是"神話"
美國“弗洛伊德之死”事件發酵至今,已有超過140位記者受到警察襲擊。這裡頭,除了當地媒體記者,亦不乏來自德、英、加、澳等其他國家的記者。大多數案例顯示,即使在記者亮明工作身份的情況下,警察依舊不收手。一時間,在美報道抗議事件的記者人人自危。事實再次表明,美國新聞自由充滿虛偽性。
雖然美國新聞界自我標榜為第四權力,強調記者在信息搜集、發布、傳播等活動上的自由,但無論是新聞自由濫觴的托馬斯·杰弗遜時代,還是20世紀60年代民權高漲的時代,美國新聞自由都是“說一套做一套”。
首先,制度困境限制新聞自由。雖然憲法修正案規定國會不得制定法律限制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但美國一直在鑽法律漏洞來大做文章。比如,1938年制定了《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當時的理由是嚴控“納粹宣傳”。如今,為了限制外國記者,該法再次被啟動,美國政府要求被認定為“外國代理人”的組織必須在美國司法部登記,定期披露所有在美活動和財務狀況。問題在於,誰來認定以及基於什麼標准來認定外國勢力和政治活動,該法未作規定。有消息稱,繼2月將5家中國媒體列為外交使團后,美方正欲將包括《環球時報》、鳳凰衛視等在內的更多中國媒體認定為“外國代理人”。可見,其標准寬泛到幾乎可以隨意的程度。
其次,政治措施影響新聞自由。在美國新聞自由的“神話”中,媒體以“客觀中立”自居。但實際上,美國政治往往以隱身形式干涉新聞活動。典型一例就是2017年,美國參眾兩院邀請臉書、谷歌及推特的領導高層出席“通俄門”調查聽証會。此后,谷歌公司從Google Preferred項目中移除今日俄羅斯電視台的節目。推特公司發布公告稱,已經查明並封鎖了200多個“違反公司服務條款”的俄羅斯虛假賬戶,並很配合地指出,俄羅斯政府曾經斥資27.4萬美元購買了針對美國的廣告。這一通操作下來,美國對今日俄羅斯電視台干涉美國大選的指控有了更多底氣。當年年底,美國國會廣播電視記者採訪席執行委員會將今日俄羅斯注冊為“外國代理人”,禁止其採訪美國國會各項活動。這足以說明,美國隻允許傳播符合自身需求的新聞,極力打壓與自身意識形態不同國家的媒體機構。
再次,公關營銷干擾新聞自由。美國媒體既是內容生產者也是企業,這決定了商業利益與新聞自由的沖突難以避免。一旦媒體影響利益集團時,記者就失去了新聞自由。與之同時,美國相關部門會利用大數據公司對社交媒體上的熱門話題直接進行干擾。近日,澳大利亞研究院發布的一份調查研究報告顯示,2020年3月以來,一批有組織的“水軍”,運用機器人賬號,在社交媒體上散布“新冠病毒為中國政府在武漢病毒研究所人為制造的生化武器”的陰謀論。據統計,這些謠言在推特上可能覆蓋到的有效用戶數高達300萬到500萬。
綜上可見,美國媒體有著鮮明的階級性、黨派性和商業性,必須服從國家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維護利益集團的訴求。美國的新聞自由從來只是“神話”。早在80年前,英國著名國際關系學者愛德華·卡爾就提醒人們,“我們應該清楚,美國是利用善良外衣掩蓋他們自私的國家利益的藝術大師。”這種偽善是他們思維中的特有怪癖,而新聞自由正是其掩蓋不公的華麗外衣。
(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光明新聞傳播學院傳播所副所長、傳媒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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